許壽裳

→陳儀(前右)與魯迅(後右)、許壽裳(後左)、邵文鎔(前左)1904年在日本

許壽裳(左五)曾跟隨章太炎先生讀書

1946年6月,受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長官、同鄉、留日老同學陳儀之邀,許壽裳赴臺籌辦臺灣省編譯館,並出任館長,擔負肅清日本殖民文化,重建中華文化的大任,然而,不幸的是,1947年發生了“二二八事件”,隨後,陳儀離職,臺灣省編譯館被裁撤,許壽裳隨後受邀出任臺灣大學中文系系主任。更爲不幸的是,1948年2月18日深夜,許壽裳在臺北和平東路青田街六號日式寓所爲歹人殺害,時年66歲。

許壽裳多是以魯迅的同鄉摯友的身份爲一般人所知,其實,其人志行高潔,爲人謙沖,學術精進,著作豐富,畢生服務於教育事業,自有其功業和風采。

許壽裳生於1882年,紹興人,幼年喪父,畢業於求是書院,1902年官費赴日留學,後入東京高等師範學校史地科學習,在日期間曾與魯迅等人受業章太炎,主編《浙江潮》,回國後任浙江兩級師範學堂教務長。民國初建後,教育總長蔡元培招赴教育部任參事,兼任北京大學、北京高等師範學校教授,1917年出任江西省教育廳長,1920年離職返部,1922年出任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校長,1924年復入教部,擔任編譯,1927年,受魯迅之邀至廣州任中山大學教授。之後蔡元培創設大學院,招任爲大學院祕書長,1929年大學院撤消,蔡先生任中央研究院院長,招任中央研究院文書幹事,1934年任北平大學女子文理學院院長。1937年抗戰爆發後,任西北聯合大學史地系主任,1940年離陝入滇,任中山大學教授,半載後赴成都,任華西大學英庚款國學講座教授,1942年赴重慶,任考試院考選委員會專門委員。日本投降後,1946年應陳儀之邀,組建臺灣省編譯館,並任館長,編譯館裁撤後,任臺灣大學文學系主任。1948年2月,不幸遇難。他著有《中國文字學》《周官研究》《傳記研究》《歷代考試製度述要》《魯迅傳》《俞樾傳》《章炳麟》等書。從中可窺,許氏一生之功業。

1948年2月18日,許壽裳在寓所爲歹人所殺害一案,由於其系一代人傑,名重一時,案情離奇,現場慘烈,曾轟動一時,加之今人對此案之瞭解又殊爲有限,由是,值許氏被害70週年之際,本文根據當年諸報刊對此案的報道和臺島現存的一些相關文獻,大致還原出許氏被害一案之經緯。

案件離奇謠言紛飛,警方推斷謀財害命

1948年2月20日,許被難的兩天後,《申報》報道了許的死訊:

前編譯館長現任師範學院(按,當爲臺灣大學)文學系主任許壽裳,十八日晚三時,突遭暗殺。兇手系用柴刀猛砍四五下,刀刺頸部深寸許,許遂慘死寓所。七時始經長女世璋發現報警,經拘嫌疑周家風一名,正偵訊中。按許籍紹興,六十六歲,爲名學者,長子世瑛另居,爲師院副教授,女世瑋現任臺大文學主任。兇手並偷去皮箱一隻。

最初看到許壽裳被害現場的是其家中的兩個“下女”在許氏被害的第二天早晨,她們發現許先生早晨久未起牀,不合其作息規律,便前去察看,始發現許先生被殘害於牀。報上雲,“兇手自低牆越入,頸部中四五刀,頰邊中一刀,席子上有一堆血,室內凌亂不堪,大約在三時許。直到天明六時半,住在另一個房間裏的長女世瑋(時爲臺大農院二年級生),催醒兩個孩子似的下女,看一下怎會遲起的主人,結果發現昨晚活着的老人,仍橫躺在竹牀上,……這樣才慌忙由長女急吿同學後報警,由軍憲警及法院派員至現場査檢。”

案發之時包括許先生在內,家裏共住有四人。“同住的有正在臺大農學院讀書的許世瑋——他的四女兒,兩個臺籍的下女王美昭,王月嬌共四人。許先生的長公子許世瑛,是師範學院的副教授,住在師院的宿舍裏。四小姐是宿在住宅中花園對面兩間房子裏,許先生住的是臥室、書房、會客室、廚房、沐浴室、下女臥室也聯接在一起的房子裏。”本來許氏的住所和兩“下女”的住所可以自由進出,但是在一週前,家裏進了賊,被偷去了腳踏車和皮鞋,許先生就把房間下了鎖,下女每天早上,必要叫門。於是,不幸的是,許氏被害之際,同住的三個人竟都沒有聽到殺人的動靜。

許世瑋對前來往吊的人們哭訴了當時的情形。當天早晨,四小姐帶着憂戚的面孔,紅腫的眼睛,流着淚對往吊的人們說:

父親的生活是很有規律的,晚上八九點鐘就睡覺,早上準五點鐘起牀,讀關於中國文學方面的書籍,平常除了到學校外,是絕少出門的,誰想到……。說着說着哭起來了,經過大家你一言他一語的解勸後,她又繼續說:“在十八日晚上,父親已經睡了多時,在十一點鐘,我亦就去睡了,在夜裏並沒有聽到意外的動靜,可是在第二天早晨六點多鐘,下女因爲六點多了父親臥室門還沒打開,就推開了門,看見帳子上全是血,跑來告訴我,才知道……做夢亦想不到的……。父親被暗殺了,我們看到書房裏書籍很紊亂,和臥室相接的會客室虛掩着,大門和右側門全大開着,於是馬上告訴同學陳耀強去報警,我去找師範學院李季谷院長,和臺大附屬醫院陳禮節院長幫忙,這時,警務處和地檢處全派人來了,大哥亦趕回來了,我們只丟掉了一隻故父親夏季西裝的皮箱,東西沒關係,可是父親……

四小姐悲傷得已經再說不出一句話了。

許先生死狀慘不忍睹,前來勘察的警方看到以下現場,所獲破案線索亦極爲有限。

許氏被害於牀上,……牀前遺留柴刀一把,刀上血跡殷紅,顯爲兇器;此外,並發現失蹤皮箱一隻,內有西裝三套,書房內之書報,狼藉遍處,電燈開關未閉,光炬依然;寓所圍牆右角小門上邊遺有皮箱姓名標識一枚,門上下鎖處之鎖匙已被扭斷……再經詳驗許氏所在的整幢房間各門窗,毫無兇手入室之痕跡,且鎖門之鑰匙仍在門後,僅發現鎖上遺有指紋一處。經過這一番詳密的勘察,僅有的收穫,就是門上遺有的雨鞋腳痕一處及鎖上指紋一處。

問題是,可是人家爲何要殺他?是仇殺?“但是這被稱爲‘好好先生’的許先生,無論是對同事、學生、工友、下女,全是一團和氣,談話之先給你個笑臉。”是政治謀殺?這有兩種可能猜測,一是許先生思想“前進”,會不會是某些勢力所爲;二是“二二八”發生不久,會不會是“臺灣人士組織的暗殺團”所爲?

真相沒水落石出之前,謠言滿天飛。有的甚至說是因爲許辭退了“下女”,其姘夫將許殺害:

原來許寓中僱有三位孃姨(下女),有一位孃姨名叫王小妹的,最近被許發覺她患有梅毒,乃將她解僱,併到警局聲明備案,這本是許老先生特別仔細之故,可是,這一來,卻激怒了這孃姨,認爲主人太辣手,竟在離開許寓之後,慫恿其姘夫高萬俥裏夜前往暗殺,許氏的一條老命,竟不韋(按,原文如此)在解僱一下女小小事件下而送掉,真是死得一點也不值得。

從對許氏用詞之不恭,可知此“水落石出”的真相恐怕只是當年上海灘小報造謠長技的故演。

一代宿儒,死於非命,各方高度重視。事發之日,臺灣省主席魏道明、警備司令彭孟緝,正陪同國民黨政府副主席孫科赴臺南視察,彭司令特於二十一日趕返省垣親自辦理,令限期破案。省警備副司令鈕先銘、憲兵第四團長張慕陶、省警備處長王民寧、副處長劉戈青、陸遂初、地檢處首席檢察官沙宗棠、檢察官蔡萬田、方宗南、臺北市警察局長李德洋,陸續到場檢視。省教育廳長許恪士,副廳長謝東閔、師院院長李季谷、臺大校長陸志鴻、附屬醫院長陳禮節、許先生生前友好門生前往弔唁。

雖說各方重視,但要破案此案,並非易事。警方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各種嫌疑人也都在排查中,他們捕拿了慣偷四十餘名,“檢查故衣店當鋪及腳踏車店百餘家”,就連自行車行的小老闆亦曾爲了修理自行車與許四小姐吵過嘴,亦遭到訊問。

一個叫周家風的人成爲重大嫌疑人。

人們翻出了許壽裳罹害前數日的日記。他在日記中記有錢被盜的記事:

二月六日上午至校,囑周家風去領薪(上月份加成補)二萬四千餘元,我因正在校稿先置

皮篋旁,及校畢將如廁小便,即將款暫擱抽斗內下樓去,及回室洗手,家風亦入,我檢抽斗,此款已失,爲時僅兩分鐘,極可駭怪。後由筱海命校警査視,周警長對於周家風極注意,以家境及此地寓中之負擔,及由何人薦入等等問我極詳,我均替家風迴護。

上個廁所才兩分鐘的時間,新領的工資就不翼而飛。當週家風成爲嫌疑對象時,許氏“均替其迴護”,足見其爲人的確寬厚。

二月七日至校主持中文系會議,得家風信,知昨日下午校警喚他至校盤問,此事於他面子不好看,但校警爲職責在不能不從各方面檢査,且家風近來不檢,與其女工奸私生子,知之者甚多,人因將疑其家庭負擔問題也。

誰把錢偷走的?許氏當然懷疑是周家風,校警亦當然要調查他,就在許氏被害的前兩天,周家鳳提出辭職。二月十六日日記中記有,“信周家風,準其辭職。”看來,多半許的丟錢與周氏相關,不然他爲何要辭職。

在這節骨眼上,許氏被害,“許多人都感覺着一個廿八歲河北人的助教周家風,似乎有着相當的嫌疑”,周家風自然就成爲重要嫌疑人而被警方問訊,“但是在出事後的早晨,他還去找尋他的老師世瑛(死者之長子,現任師範學院副教授另居)”。

另一個重大嫌疑人則是許世瑋的同學陳耀強。

這也就是許世瑋說的案發後,她“馬上告訴同學陳耀強去報警”的那個陳耀強。有報刊稱,“其中嫌疑最大的,就是和許四小姐正在戀愛的同學陳耀強——退伍青年軍——因爲在他的皮鞋、襪子、手指上發現了血跡。胸部和大姆指等處還有類似傷痕,同時他又丟了一件衣服,一雙襪子,爲了這些嫌疑,警務處會經傳訊了他一次,此間的報紙居然發了條消息,大意是說,陳耀強每夜跳進許宅,和四小姐幽會,被許老先生髮現,而且他們同向許老先生求婚,被拒絕而遭痛斥,於是嫉恨在心,出此毒手云云。”報警人成了嫌疑人,似乎有點不可思議,但是的確,在警方偵破過程中,陳耀強幾乎就成了案犯。在警方事後的檢討中就這樣說:“當本案分途偵查中,曾獲得一被嫌者,非獨具有可能謀殺之原因,且染有殺人之血跡,及具備兇手應有之各種特徵,衆鹹認;渠即爲本案之兇手也,然經吾人審慎檢討,認爲罪證不足。”

最讓警方不解的是,對他這樣一個寬厚仁和的學者,忽罹橫禍,似乎與一般兇殺案中諸因素關涉不大。就是人家沒有理由殺他啊。警務處副處長劉戈青說:“假使是一個賊,以前偷過他的東西,再來偷(兇手似故佈疑陣,臨走時,還偷去了一隻皮箱,內系不值錢的夏季衣服),那又何用殺死他?而照兇器是一把柴刀和頸部同一部位傷痕五六刀來看,一定又不是英俊的膽大的慣徒。但就離牀較遠有血跡來看,死者一定反抗過的,但反抗爲什麼沒有聲音,最後掙扎的聲音不能驚醒女兒和下女?雖然下女年紀很輕,或許不懂事。”雖然治安當局限期破案,但人們並不看好,皆以爲此將爲一件“無頭公案”。

特別是案發後毫無常識的警員沒有封鎖現場,案發現場被紛踏而來的人們所破壞,這給破案人員帶來了莫大困難。“當地警員於本案發生後,未將現場予以封鎖,致許氏家屬及親友,均得趨前探親,現場上一切有關之痕跡,被其蹂躪,及刑警到達現場勘驗時,現場已成爲不純粹之現場,殊難鑑識罪犯與犯罪內容,供給偵查本案之線索。甚至案發現現場蚊帳右後角都爲人所擠脫落。而且最重要的證物柴刀上的指紋亦被無刑警常識的警員破壞。“與本案最有關之證物,即爲殺人兇器——柴刀上之指紋,然首先蒞場之警員,當發現該兇刀時,不知禁止他勿予接解聽候刑警人員前來採取指紋以供鑑識,竟拾起兇刀,以報紙包紮,將刀柄上之指紋完全破壞,殊屬可惜,當場刑警未予精細檢查,致兇手位於何方向行兇,不能立刻判斷。(蓋此項有關仇殺與謀財害命之判斷)”

不過,警方勘查案發現場,並從許氏傷口和丟物來推斷此案性質爲“謀財害命”,而非仇殺。他們“一致判斷這是謀財害命案,並認定兇手爲一無殺人經驗而且膽識極小的人”。其分析有以下五點:

1、按血花濺灑之方向,及血流痕跡,認定許氏死前必定在清醒狀態,兇手可能純爲竊盜目的,被許氏發覺因系舊識,爲恐姦情敗露,故必致許氏於非命。

2、許氏每日在下午八九點以前入睡,時在夜中三時即醒,並起身在書房中寫作,又其女世瑋必在九時至十時入睡,因之被殺之時間可能在十一時至二時之間,又許氏睡時必關閉所有燈光,但經發覺時其得房燈光仍亮,故劃定兇手曾從容於書房之內搜查財物,必熟悉此中房屋之人。

3、許氏被殺之住所,毫無兇手入室之痕跡,而且許氏最近已被竊一次,且前次被竊時,竊者曾將該寓所有電燈總開關閉住後行竊,此次按其家族雲:“門窗悉鎖閉”,兇手何由而人,此節與前次之關開關行竊技術,不無蛛絲馬跡之牽連。

4、被竊物件,雖屬無多,但許氏一生清高,除收藏有價值之文學書籍外,則無長物,故所失竊之對象,當然爲兇手行竊之對象。

5、許氏之思想及人格,向爲文化界所敬仰,且生活清高而單純,仇殺當不可能。政治謀殺,尤無理由。

警方從現場分析還原當時發生的情形:

根據現場判斷許氏之牀系置於進門之右邊,其頭臥於近門處之一端,被害時臉朝外邊,即朝室內,其裏邊爲板壁,……由此判斷,兇手入室之初先尋找錢財雜物,因翻箱取物之聲,使許氏驚醒,許氏可能已目擊兇手容貌,斯時兇手始以右手持刀向許氏頭部猛砍,然後將財物帶走,若入室後即殺許氏,似應在進門處之牀頭動手,……如斯則仇殺成份佔大半,且仇殺之目的即達,不一定帶走什物,是以謀財害命案成立之主因,即以此現場情景而判斷者也。

是謀財害命,而非仇殺,事後證明此一推斷基本正確,可見警方還是有“一把刷子”的。當然,許氏亦無多少錢財,“死者所遺留的現鈔,只臺幣一千元。”

“一把鑰匙”順藤摸瓜,“無頭公案”水落石出

推斷正確,然又是何人謀財害命的呢?1950年,周作人記錄了這麼一個“魔幻”場面:

至於破案的手段也用的很是特別,大有《龍圖公案》的風味。僞官方既認定是竊賊傷事主,可是兇手也找不到,於是忽發奇想,由警官到許的靈前磕頭,請求死者顯靈,指示破案。結果是怎樣?過了一兩日之後,突然從外邊隔牆扔進一把破掃帚來,警官們說這是許君顯靈,因爲掃帚是僕人所拿的東西,便斷定兇手是舊聽差,不知從那裏抓了一個人來,說是他乾的事,那人也招認了,但是判了死罪,那人還要說什麼,卻不讓他說,含糊的執行了事。

有趣倒是有趣,但這樣的事豈能當真?不過,直至今日,我們還能聽到類似的故事。2017年筆者暫居臺島時,臺灣的電視裏就在介紹一些媽祖顯靈的事蹟,其中有一故事就說到一個正到媽祖前祈禱求脫的竊賊,正好被同時在媽祖前祈禱破案的辦案警察抓獲,而警察正得助於媽祖的指示。

其實,真正打開此案大門的是“一把鑰匙”。二十一日,臺北市警察局長李德洋突然想到,“許氏的寓所繫日本式的建築,一般日式房屋每門各有不同之鑰匙兩把,但現場許宅僅有一把,因而推測到兇手可能是利用另一大門鑰匙進入許氏的臥室,而此兇手所有鑰匙必竊自許氏,其對許氏亦必極爲熟習。”

由丟失的另一把鑰匙而推測得此兇犯必爲熟識許宅之人,於是刑偵人員開始找許宅的“另一把鑰匙”。結果發現許家進住該屋時僅只移來鎖匙一把,於是又找尋上家住戶查詢鎖匙移交情況。當警方在士林鎮找到曾在上家住戶服務過的一個叫阿桃的下女時,她因爲此案被警方問訊了多次,早都不耐煩了,就沒好氣地說,“什麼鎖匙,鎖匙的,我記不清了,她們不會去問問別人嗎?那時許先生不是派有兩個人去看房子嗎,在他還沒有正式搬進去的時候……”警員從這“氣話”中得知許先生沒搬進前有兩個工友曾爲他看房子,於是找到了當初爲許先生看房的兩個人,陳合和高萬俥。他們發現陳合沒什麼嫌疑之外,於是又找到高萬俥,“立即發現他的神態很可疑,當在他的身上搜出當票五張,其中一張是當皮鞋的,又搜獲國幣二萬九千一百零二角,又發現他家有一套很時麾的西裝,而且看來與他所穿的極不相稱,刑事當即拿着布尺要量他的身子”,這時他就坦供了。兇犯落網。真相大白。

對於許案,警方可謂是合理推斷,蛛絲馬跡,順藤摸瓜,終將一個希望渺茫的兇案,在短時期里弄了個水落石出。

家賊難防。

兇手高萬俥,二十二歲,家住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五六巷十五號,1946年11月間,曾在許壽裳主持的臺灣編編譯館當工友,後來編譯所裁撤後,許先生介紹到省編審委員會當收發,一直到1948年元月底,他辭了工作。“當他在編譯館當工友時,許先生曾派他和另一個工友陳合二人去看管房子,及照顧花木一個多月,所以,他對於許宅的門路,很爲熟悉,他又知道許家有一輛很好的腳踏車,便在一個月前(按,實爲“數日”前)把它偷走了,同時還偷去了皮鞋一雙。”

關於此次失竊情形,許壽裳在2月13日的日記中這樣記載:“夜九時半入睡,十時後,晨三時前,竊賊入室盜去富士牌,牌照49465號,克羅米色,黃色馬來胎28寸新男車一輛,車胎底黃色,新男皮鞋一雙,盜系由炊所隱入(炊所門想女工未必栓好)即開玄關門,推取隔室所置之車(未下鎖),併到電燈總開關處,將保險絲放下,在玄關鞋箱中選取新鞋一雙,客室衣架上之雨衣未取,而取其下面之黑布傘置玄關處,晨六時始發現被竊,即託陳耀強報警察局,並經警局派員來查勘一過。”注意,許氏以爲賊入家的原因在於“炊所門想女工未必栓好”,他沒想到的是,其實竊

賊自有另一把鑰匙。

殺手持刀前來本非要殺害許氏的,砍殺許氏的刀系兇手白天中午在船上喫飯時偷了別人的,因爲他雖有許宅一把鎖匙,但怕許氏的臥室打不開,就拿了刀用來準備開門用的。

當時案發現場到底發生了什麼,現在只有高萬俥一人知曉,我們能從他的供述中知道案發時的情形:

在十八日晚上八點多鐘,我就從後門進院子裏去了,可是許先生和許四小姐都還沒睡,我就在院子暗角里,蹲了兩點多鐘,等他們都睡了,我就蹓進了會客室,蹲的太疲乏了,就在會客室裏坐了半點多鐘,才輕輕的推開門,走進他的臥室,剛剛進去,就被他發覺了,他在牀上坐起來,拿手電筒直照我,又拿他牀前的東西擲我,當時我心就慌了,不知所措,狠心的上去,就是一刀,我一看還動,就又連砍了幾刀,到底怎麼樣?連我亦不清楚……可是……第二天我在許先生門口看看究竟如何?一看那麼多人,還竟是大官,報紙上又是登着特大的字體,完了!許先生是被我殺,死了,闖了禍了,逃吧!我知道逃亦逃不脫的,就想到自首,可是……他們就抓我來了……”

熟人作案,被人發覺,狗急跳牆,遂下殺手。這與警方所做的推斷“八九不離十”。

殺害了許先生後,兇犯搭乘六點鐘的早班車逃到桃園,將偷得的箱子寄在桃園旅社。隨後又返回臺北,竟然前來許家一探究竟。察完動靜,他又跑到桃園,將箱子裏的衣服拿出,在臺北當鋪當了三萬餘元,就一直呆在家。

如果數日前許氏丟失自行車和皮鞋時,警方能認真對待,查獲此人,許氏就不會死於非命了。事後,警方就反省稱,如果當初“應即注意該區域之治安問題,隨時前往查察,一則可進行偵查許家之失竊案,二則可防止宵小之再活動,不獨兇手高萬俥早已落入法網,且一代宿儒亦不至慘遭殺害。”

高萬俥被抓拿時,曾提出兩點要求,他稱,“許先生是我殺的,你來捉我,我給你方便,不過請你答應我的要求。第一,我的父母很窮,我有一萬多元臺幣及手錶一雙,請你們派人送到我家裏;第二,讓我寫封信給雙親,如果你不答應,我死也不承認,或者自殺。”這個條件並不過分,沒什麼不能答應的,他給家人的信的大意是:“我愧對你們二位老人家,做這種慘無人道的事,請以後不要想我。我所受的教育也是白受的請將我從前讀的書一起燒掉罷!”

人常說,“可憐人必有可憎之處”,反過來,“可憎人必有可憐之處”。在兇犯一面,高萬俥雖死有餘辜,“這個慘案之動機與肇端,實屬簡單,完全基於貧窮與下愚,以致在偷竊失風時竟出之行兇”。兇犯一家有父母弟妹八口,很窮。飢寒生盜賊,窮極而偷竊,偷竊走熟門,適被許氏發覺,因爲熟識,所以就“惡向膽邊生”,鑄成大罪。正如他說的“誰願意殺人呢!”

終於三晝夜的奮戰,二十二日下午二時,兇犯被緝獲。晚十時,警方發表書面談話稱:

自本月十九日清晨,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許壽裳,在寓所被砍身死後,本省治安當局極爲驚訝。當由警務處長王民寧令飭臺北市警察局長李德洋,限於三日內破案,並派該處刑事室主任陳砥瀾,率全體官警及刑事警官大隊協助,於副處長劉戈青統一指揮下,不分晝夜,四出偵查,其中可疑者雖多,但經多方研究,尚未能遽下判斷。迄二十一日下午,李局長以兇手由大門而入,依日本式房屋各門皆有不同之鎖匙兩把,而此大門鎖匙,死者僅有一把,由此推測,另一鎖匙必落兇手中,而此兇手,必對死者寓所情形熟識,可能即爲昔日之僱用之工役私自竊去。據此殘索,即令臺北市警察局刑事科及第四分局全體人員,連夜慎密偵查,卒查獲兇手即系死者前任編譯館長時所僱用之工友高萬俥,並將其所竊之衣箱贓物及其行兇血衣全部搜獲,兇手本人供認不諱,此一轟動全省之謀殺案,至此全部破案。

真兇被抓獲,許世瑮對記者稱:“餘父一讀書人,平生對人寬厚,今竟如斯喪命,殊感人世可悲”。而其他嫌疑者亦得以釋放。

3月13日,審判高萬俥。高萬俥“在刑庭供認殺死許壽裳不諱,更謂並無任何人指使,辯論終結。庭長宣佈候期宣判,並允接見家屬,高母老淚橫流,高則謂已沒辦法。仍予還押。”18日,高被判處死刑。24日,高萬俥申請上訴,“惟狀呈未述理由,僅大寫‘不服上訴’四字”。你把人家德高望重的許壽裳無辜殘忍殺害,物證如山,百死莫贖,還有什麼不服的?

1948年7月26日,《申報》登載其被執行槍決的消息。“臺灣大學國文系主任許壽裳慘案兇手高萬俥,前經臺地高兩院先後判處死刑,雖曾於四月間聲請三審上訴,頃亦經駁回,司法行政部執行令同時抵達,傍晚六時許,在臺北監獄執行槍決。高犯臨刑前,神色自若,遺書寄交其父母,囑不要火葬,繼即抽菸飲酒畢,向檢察官要求一下子打死。法警挾其跪下,後腦首中彈,未氣絕,再於頭部胸部各擊一槍後,始畢命。”

雖然案犯因謀財害命而伏法,不過,1950年的周作人仍相信許氏之死系政治謀殺。“許常批評國民黨政府,很不客氣,在重慶考試院時便是如此,久爲特務所側目。”“陳公俠走後,魏道明一上任,立即把編譯館裁撤,這是明顯的給許一點顏色看,叫他以後可以識相點了吧,但是他毫不在乎,改在臺大教書,依舊對了學生大放厥詞,即使因語言關係打一個折扣,這在國民黨匪幫總是極不痛快的。許又常寫文章,有好些關於魯迅的短文,陸續在《臺灣青年》上發表的着實不少,這也是國民黨所很討厭的一件事。國民黨要除去許君的意思是很明瞭的,他的手段卻很複雜,他不明顯的由內地來的特務行動,卻轉過彎叫本地入來下手,結局再把他犧牲了事。”不過許案破獲的經過來看,這些推斷似難成立。

公祭、入殮、追悼:魂兮歸來,哀哉雪涕

有關許壽裳先生歿後入殮、公祭之情形,其長公子許世瑛隨後編寫的《先君年譜》中這樣簡約記述:“二十日下午三時,先君遺體入殮,當即移靈至臺灣大學附屬醫院冷藏室暫殯。二十三日上午八時舉行公祭,禮畢,即將靈櫬運至臺北市火葬廠,舉行火葬。”

其具體情形可在當年報刊得知。許氏被害後的二月二十日下午三時,在許氏寓所舉行入殮典禮。典禮情形如下:

省府謝祕書長,新聞處林處長,警務劉副處長,省參議會李副議長,臺北市政府遊市長,臺灣大學陸校長,乃教授學生,暨許氏的生前友好等二百餘人,均到靈前鞠躬致哀,由陸校長主祭,靈前陳列着省府魏主席及謝祕書長等所致送的花圈數十個,典禮開始後,大家繞着許氏的靈柩一圈,瞻仰着許氏的遺容,這時很多人便壓不住了一種悲哀的情緒,相繼紅着眼眶哭了,有的竟是泣不成聲,尤以李季谷校長,悲泣最甚,許氏的遺體收棺後,即寄厝臺大附屬醫院。

二十三日上午九時,許先生的公祭儀式在臺大第一附屬醫院舉行。十時許,兇犯被押解到許氏靈前示衆,人心略得安慰。前往致祭的有監察使楊亮功,教育廳長許恪士,副廳長謝東閔,臺灣大學校長陸志鴻,臺省師範學院院長李季谷,及臺灣大學學生一百人許。警務處曾將兇手及贓物兇器等押至靈前示衆,高萬俥全無“懼態”。公祭結束後,十時多,許壽裳先生的遺體移至三板橋火葬場火葬,臺大陸校長,師範學院李校長,及許氏生前好友十餘人,送殯至火葬廠。二十四日晨八時,取骨灰。

相關追悼紀念活動也相繼展開。

二月二十八日午後二點半,在上海紹興路中華學藝社(今上海紹興路7號),由中華學藝社、中華全國文藝協會、中國科學社、中國民生教育會、中國教育學會上海分會、中國畜牧獸醫學會上海分會等十二學術文化團體發起舉行許壽裳先生追悼大會。各團體代表和來賓有李石曾、陳鶴琴、蔡無忌、孟憲章、許廣平、林辰等近百人。中置巨幅遺像,四周掛的輓聯,發起團體每單位推一人組成主祭團領導行祭禮。李石曾代表主祭團獻花後,作簡短演說,痛惜一代宗師慘遭毒手。許壽裳的女兒報告遇難經過,接着陶公衡、許廣平等報告生平。許廣平說,“有人說壽裳先生的作風對人平等,主張自由,然而蔡先生是壽終,許先生卻被暴徒暗殺了,我們該怎樣爲這一代宗師復仇雪恨?在是非顛倒,黑白不明的今天,我們希望他的死是最後的一個。我們有手不能寫,有嘴不能說,但良心是不能泯滅的啊!”四時多祭禮畢。

二十九日上午九時,文化教育界假臺北中山堂開追悼會。“出席謝瀛洲,嚴家淦,鈕先銘等一百餘人,祕書長謝瀛洲主祭,監察使楊亮功,教育廳長許恪士,臺灣大學校長陸志鴻,臺北市長遊彌堅及師院院長李季谷陪祭,魏道明及彭孟緝司令等均有輓聯弔唁,開會讀祭文後,即由李季谷氏報告許氏生平,嗣由陸志鴻氏致謝,渠對許氏慘遭殺害,極表痛惜,對於軍警當局迅速破案,表示謝忱。最後由許氏長子世瑛,次子世瑮及幼女世瑋向到會人士答謝,十時許散會。”

其祭文曰:

維中華民國三十七年二月廿九日,臺灣各界人士謹以清酌庶饈之奠。致祭於季茀許先生靈前曰:於戱先生,稽山秉秀,鑑水含清,多文爲富,早享盛名,盡瘁教育,鞠躬畢生,既開風氣,亦作羣英,太炎文字,師其淵泓,魯迅吶喊,友其大聲,不厭不倦,謙而彌誠,弸中彪外,性氣和平,威而不猛,人莫敢攖,經師人師,遠近心傾,及來臺灣,館設編譯,抱大決心,具大計劃,學校教程,社會讀物,省中文獻,海外圖籍,纂組紛羅,研深探跡,期以三年,當大收穫,未蕆厥事,遂移教席,化雨和風,絃歌朝夕,何圖飛禍,喪國之良,非疾非疫,血濺衣裳,羣疑羣駭,何人所傷,元兇雖得,人百莫償,高風追憶,淚雨淋浪,先生之仁,人受其惠,先生之勇,宜有防衛,一剎那間,禍不克避,人之雲亡,邦國殄瘁,設位而哭,薦羞而祭,悽愴一堂,人間何世,魂兮歸來,哀哉雪涕,尚饗。

時邀許先生出臺灣大學校長的陸志鴻撰誄詞雲:

會稽毓秀,自幼岐嶷。讀書種子,經史手披。東渡扶桑,益加礪砥。馳聘文壇,腹笥孰比。善誘循循,樹人學府。南北東西,羣沾化雨。盡瘁教育,四十載有奇。經師人師,兼而有之。守真抱朴,樂道安貧。珠璣咳唾,著作等身。顏筋柳骨,試筆臨池。銀鉤鐵畫,肥瘦皆宜。德行超逸,古之高士。溫文爾雅,今也君子。秉性仁慈,無怨無讎。覬覦青氈,僕砍主頭。天昏地黑,鬼怒神嘻。玉山黯然,淡水悽其。世風澆薄,一至於斯。哲人長逝,我心傷悲。

當時名流如居正、戴傳賢、李書華、潘公展等多有輓聯挽辭,或彰其德業,或抒發哀思。居正輓聯爲,“名重魯齊,樂育春風垂教澤;耗傳臺島,淒涼夜雨霣儀型。”李書華輓詩爲,“嗚呼許公,士林所宗。四千餘年,教澤靡窮。胡來殂者,找我文星。山高水長,永念遺風。”又有《社友》刊有的挽許壽裳社友一聯雲,“滄浪濯足,東海釣鱉。斧聲燭影太無端,要令短氣清流,古今一痛。餘杭及門,山陰弼教。才達德成真健者,況有白頭家學,薪火千秋。”

3月15日,吳敬恆、李石曾諸致信上海吳鐵城市長,請協助將許壽裳葬於上海萬國公墓其摯友魯迅墓旁,以使得兩位生前摯友,死後仍能相聚一起。報雲:“許壽裳教授在臺遭狙擊殞生,噩耗傳來,親朋雪涕。現許氏家屬及其生前友好,擬就上海萬國公墓魯迅墓旁爲之營葬,因許本與魯爲至交,得傍松楸,益徵生死不渝之契,其墓地需空穴八方,已由吳敬恆,李石曾,陳儀,潘公展,方治,蔡無忌等於昨日聯名致函吳市長,請予協助,俾安窀穸。”

刊印許氏遺著亦成紀念文化名人的當然之舉。3月18日,報上呼籲“凡挽送聯幛花圈,均改贈現金,以爲刊印許氏遺著之用”。隨後還能看到“本市文化團體聯合商印許壽裳遺著,正在接洽中”的消息,但後來,許氏遺著似未印出。

從以上敘述,我們大致可以瞭解許氏慘案的案發情形、破案經過、兇手伏法、各界悼懷諸情形。

(作者爲上海社會科學院文學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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