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證監局指出,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是資本市場健康運行的重要基礎,是充分保障投資者知情權的法定要求,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大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等責任主體應切實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共同助力上市公司聚焦實業、做強主業,迴歸實體本源。中新經緯客戶端7月1日電 據上海證監局網站1日消息,2016年至2018年三年間,上海證監局作出處罰決定案件共計23起,累計對65人實施行政處罰,罰沒款金額共計9242萬元,依法嚴厲打擊轄區資本市場各類違法行爲。

中新經緯客戶端7月1日電 據上海證監局網站1日消息,2016年至2018年三年間,上海證監局作出處罰決定案件共計23起,累計對65人實施行政處罰,罰沒款金額共計9242萬元,依法嚴厲打擊轄區資本市場各類違法行爲。

具體情況如下:

信息披露違法案件處罰10起。其中,中毅達在其全資子公司廈門中毅達就相關項目未實施任何工程的情況下,虛增營業收入7267萬元、虛增利潤總額約1064萬元,導致其2015年第三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上海普天爲彌補利潤缺口、完成利潤指標,與多家公司進行虛假交易,虛增利潤總額近1000萬元,導致其2014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周信鋼控制相關賬戶,兩次持有“永利帶業”股票、一次持有“海聯訊”股票超過總股本5%後,未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劉亮、代琳作爲遊久遊戲第二、第三大股東,二人登記結婚後,未按照規定披露二人形成一致行動人關係及相關持股情況。此外,銳奇股份、榮豐控股、多倫股份、上海綠新、界龍實業等主體因虛增半年報利潤或未按規定披露與關聯法人之間的大額非經營資金往來、對外重大擔保、重大訴訟、相關關聯交易等重大事項,均被依法處罰。

上海證監局指出,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是資本市場健康運行的重要基礎,是充分保障投資者知情權的法定要求,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大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等責任主體應切實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共同助力上市公司聚焦實業、做強主業,迴歸實體本源。

內幕交易類案件處罰4起。上市公司併購重組領域是內幕交易的高發地帶,上述四起案件的內幕信息均涉及資產併購重組事項。其中,部分當事人作爲內幕信息知情人,濫用信息優勢,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侵犯證券市場公平交易秩序,如鄒文傑、費均德、費屹立參與相關資產重組事項,卻利慾薰心,違法從事內幕交易;吳永根、樊菁等人利用與內幕信息知情人的特殊關係或聯絡接觸,非法獲取內幕信息,妄圖牟取不法利益,均被上海證監局嚴懲。上海證監局表示,內幕交易行爲嚴重損害了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公平知情權,處於信息優勢地位的“內部人”應敬畏法律,杜絕各類內幕交易行爲。

操縱市場案件處罰1起。北京大觀控制使用4個信託產品賬戶和1個收益互換賬戶,通過集中資金優勢連續買賣、尾盤拉抬等方式,操縱“浙江鼎力”股票,被依法嚴懲。上海證監局指出,操縱市場行爲掩蓋了證券市場的真實供求關係,釋放出虛假的市場信號,誤導中小投資者做出錯誤的交易決策,嚴重擾亂了證券市場的正常交易秩序,必須予以嚴懲。

從業人員違法違規類案件處罰2起。其中,楊泰華在擔任太平洋證券某營業部總經理期間,利用其母證券賬戶違規買賣股票,妄圖逃避法律制裁,被上海證監局依法開出5700萬元的“大額罰單”,創當年證監會派出機構單個案件罰沒款金額之最,有效震懾利益輸送;鍾佳順在中信建投證券上海某營業部工作期間,抱有僥倖心理,私下接受客戶委託進行證券交易,被依法嚴懲。上海證監局表示,從業人員作爲資本市場建設發展的重要參與者,應切實提升合規意識,保持對法律的敬畏。

短線交易案件處罰6起。案件涉及禁止從事短線交易的各類人員,如孟潔在擔任世貿股份副總裁期間,短線交易“世貿股份”股票;董榮亭、張華偉、周信鋼、四川藍潤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格林蘭投資企業作爲相關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存在短線交易行爲,均被上海證監局依法懲處。上海證監局明確,《證券法》關於限制短線交易的相關規定是對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監高等相關責任主體課以的剛性義務,是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爲的“前哨”,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監高等相關責任主體均應嚴格遵守。

此外,上海證監局還對法人利用他人賬戶買賣證券、私募基金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等其他類型案件共2起作出行政處罰。上海證監局表示,2019年,上海證監局將嚴懲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爲的壓倒性態勢不斷向縱深推進。(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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