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鉅額違規擔保再現“後遺症” ST中南實控人二度變更難挽頹勢 )

屋漏偏逢連夜雨,ST中南鉅額違規擔保事件的後遺症仍在不斷顯現。6月28日晚間,ST中南發佈公告稱,公司及陳少忠、江陰中南置業有限公司與劉林成、夏國強擔保借款一案已進行一審判決,若10日內陳少忠無法歸還借款,公司需對不能清償部分承擔50%賠償責任。

記者注意到,截至目前,公司所涉違規擔保事項中,4項違規擔保訴訟已進行一審判決,3項訴訟尚未有判決結果,5項違規擔保事項未有訴訟。雪上加霜的是,違規擔保及金融機構的訴訟導致公司銀行賬戶凍結、資產受限,已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了較大的影響,並使公司存在進入非持續經營的潛在風險。6月19日晚,公司宣佈由於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正常,股票觸及其他風險警示情形,將實行其他風險警示疊加。記者就此致電ST中南併發送採訪提綱,截止記者發稿,公司方面並未有回覆。

鉅額違規擔保成隱憂

公開資料顯示,ST中南原股票名稱爲中南重工,2014年公司從金屬管件製造轉型傳媒行業,2016年5月份,股票簡稱變更爲中南文化。轉型傳媒行業好景不長,2018年8月份,對外宣佈存在未履行內部審批決策程序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對外擔保、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資金佔用等事項,當日,深交所向公司連發兩封問詢函。

2018年10月31日公司被實行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中南文化”變更爲“ST中南”,公司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爲5%。

2019年4月2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發佈的《關於對中南紅文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其內容顯示,經查明,2018年1月份至6月份,ST中南原實際控制人陳少忠通過指示公司財務人員向控股股東江陰中南重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集團”)指定收款方支付款項的方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累計佔用金額7.30億元,佔2017年經審計淨資產的16.79%。

除控股股東直接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外,ST中南未經正常審批流程開具無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並通過貼現後轉入中南集團指定第三方的方式向中南集團提供資金,違規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合計金額1.98億元,佔2017年經審計淨資產的4.56%。

2017年9月份至2018年6月份,ST中南存在未履行審批程序,以公司名義爲控股股東中南集團及原實際控制人陳少忠的債務提供擔保的情形,涉及違規擔保金額11.31億元,佔2017年經審計淨資產的26.03%。ST中南未就上述擔保事項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截至目前,江陰中南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違規佔用中南文化資金本金已全部歸還至上市公司,其中資金佔用形成的利息2064.05萬元尚未歸還。在違規擔保事項方面,截至目前,4項違規擔保訴訟已有一審判決,3項訴訟尚未有判決結果,5項違規擔保事項未有訴訟。

記者查閱年報發現,控股股東違規對外擔保方式均爲連帶責任擔保,有不具名律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連帶責任擔保方式與一般擔保不同,債權人可以直接向債務人要求賠償,也可以向擔保人,也就是ST中南主張權利,甚至可以主張全部債權。”

實控人二度變更難挽頹勢

2018年11月16日,公司發佈了《關於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暨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爲江陰高新技術創業園管理委員會,中南集團無條件、不可撤銷的將持有的公司3.89億股股票(佔公司當時股本總額的27.59%)對應的表決權、提名權和提案權授予濱江揚子行使。

實控人變更僅不到半年,4月15日,濱江揚子即發來書面說明解除《委託協議》。僅僅相隔一天,中南集團與北京首拓融匯在4月16日簽署了《表決權委託協議》,中南集團獨家、無償且不可撤銷地將其所持3.52億股公司股份(佔公司股本總額的25%)對應的表決權、提名權和提案權授予北京首拓融匯行使,直至2021年3月31日。

記者在天眼查上查閱發現,濱江揚子成立於2018年10月,根據變更記錄,2019年4月19日,江陰高新區企業管理發展中心退出了濱江揚子。

有不具名資深註冊會計師表示,“第一次變更後的控股股東基本解決了控股股東違規佔用資金的問題,新變更後的控股股東已入主超2月,至今還未有動作,也沒有公告出來解決措施,目前對於公司未來的發展存疑。”

2018年,影視行業進入寒冬,ST中南的業績也達到了上市以來的“冰點”。年報顯示,2018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9.70億元,同比下降36.40%,淨利潤-21.01億元,爲上市以來首次虧損。2019年一季報顯示,一季度公司頹勢難挽,實現淨利潤-5610.10萬元,經營性現金流爲-777.5萬元。

記者還注意到,根據財務部門初步統計顯示,截至6月12日,公司及子公司到期未清償的債務本金共計11.24億元,佔公司2018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51.28%,資金流動性也處於告急狀態。

“從一季度經營性現金流爲負來看,企業自身經營不能‘造血’,至今也未見新控股股東在銀行信用方面有一個‘增信’的行爲,面對銀行的短期債務,整個短期債務的違約風險還是沒有解除。”上述會計師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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