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準媽媽都希望自己的寶寶是健康的,但是當“媽媽”前面加上“乙肝”這個前綴的時候,心中的那份期盼就是變成焦慮不安了。由於乙肝主要通過母嬰傳播,很多“乙肝媽媽”在“生與不生”之間很難選擇。

  採取相應措施阻斷乙肝病毒

  如果乙肝女性患者生育時不進行母嬰阻斷,乙肝病毒感染的母親所生的孩子60%在2年內可感染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和e抗原均陽性的母親所生的孩子感染風險70%——90%,表面抗原陽性而e抗原陰性的母親所生的孩子感染風險約10%——40%。而肝功能正常且沒有臨牀症狀的乙肝病毒攜帶者,則無需擔心,可以正常懷孕,但要加強檢測和隨訪。

  相比之下,如果在孕前把身體調整到最佳狀態,在產前、產時及時進行干預,同時在產後對新生兒進行免疫保護,則母嬰阻斷成功率可高達98.57%。

  乙肝媽媽孕前要積極的進行治療

  現在採用的母嬰阻斷措施就是乙肝患者在懷孕前進行抗病毒治療。

  目前,治療慢性乙肝抗病毒的治療有兩大類:一類是干擾素治療,另一類是口服核苷(酸)類藥物治療。

  對於採用口服核苷類藥物進行治療的患者,如果有懷孕需求,具體需要看女性患者服用哪一類抗病毒藥,如果是在服用替諾福韋、替比夫定妊娠B類藥物或拉米夫定時,只要肝功能正常,是可以在服藥期間正常備孕的,不需要停藥備孕。如果是在服用恩替卡韋或阿德福韋期間有生育要求,則需要乙肝女性換妊娠B類藥物進行備孕。

  與核苷(酸)類藥物相比,干擾素治療療程比較短,且具有抑制病毒複製和調節免疫的雙重機制,適合有生育需求的乙肝女性。但是干擾素治療失敗或是不能耐受,或因爲治療條件等其他原因不能選擇干擾素,應該及時使用核苷(酸)類藥物治療。且干擾素治療需要停藥6個月後,才能考慮備孕。

  必須強調的是,在使用任何藥物治療期間女性都應該注意避孕,需要懷孕的女性應該在孕前諮詢醫生,權衡利弊,選擇妊娠期間比較安全的藥物治療後再懷孕,避免藥物對胎兒的影響。

  適當治療:

  妊娠中後期如果檢測 HBV DNA 載量大於 2×10 的 6 次方 IU/ml,在與患者充分溝通並權衡利弊後,可於妊娠第 24~28 周開始給予 TDF、LDT 或 LAM。

  注射疫苗:

  對 HBsAg 陽性母親的新生兒,應在出生後 24 h 內儘早(最好在出生後 12 h)注射 HBIG,劑量應≥100 IU,同時在不同部位接種 10 μg 重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在 1 個月和 6 個月時分別接種第 2 和第 3 針乙型肝炎疫苗。這樣做,可以使95%以上的新生兒免受乙肝母嬰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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