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套在手指上做紀念或裝飾用的小環,用金屬、玉石等製成。戒指一物究竟屬於哪一國家的發明創造,還無定論。在中國,戒指的使用至少有兩千多年的歷史。從大量文獻來看,秦漢時期,中國婦女已普遍佩用戒指。戒指傳至民間,其作用就不僅是簡單的裝飾品了。男女互愛,互相贈送,山盟海誓,以此爲證。

嵌寶石的戒指又有不同的意義。鑽石象徵永恆,在歐洲和美國,每逢結婚週年紀念日,做丈夫的一般都要向自己的妻子贈送鑽石戒指和貴重金屬,以示愛情的忠貞。翡翠表示愛情,珍珠表示高貴,紫晶表示健康、機敏和幸運,水晶以獨特的磁場能量令更多人一見鍾情。

訂戒與婚戒

訂婚戒指和結婚戒指是不同的,訂婚戒指是男方送給女朋友的戒指,用來確定你們準備結婚的意願;結婚戒指是指男女雙方一起佩戴的戒指,用來表示婚姻關係的確定。

男女雙方結婚時因爲炙熱的愛情使他們願意永遠廝守在一起,而非其他非物質的因素,訂婚戒指和結婚戒指可以表達你的感情,但不是愛情只能用訂婚戒指和結婚戒指表達。

區別

求婚戒指,顧名思義是求婚時使用的戒指,預示着愛情甜蜜,也預示着男孩對女孩的承諾,表達了希望可以兩個人一起生活的願望。求婚戒指多會選擇鑽戒,因爲華麗的款式代表愛情的甜蜜,堅硬的材質也代表愛情的忠貞不渝,長長久久。

結婚戒指,則是一種象徵,在婚禮上用來進行儀式,代表雙方即將進入簡單的生活,所以更傾向於選擇簡單一些的款式,更多人會選擇對戒,因爲是同一設計理念,又分別有所區別,代表着男女雙方愛的結合。其實結婚戒指的意義在於兩個人快樂開心的在一起,白頭偕老,而不是在於結婚戒指多少錢。

文化意義

戒指在新石器時代已產生,距今已有幾千年的歷史。在這幾千年裏,無論其名稱、材質、形狀還是文化意義,都發生了深刻地變化。據現存文獻記載,戒指在古代多稱爲“指環”,而“戒指”之名的出現,則是元代的事情。它起源於實用,而後逐漸轉向審美和財富的統一,並逐漸被賦予不同的文化意義。

戒指這種飾品,經過幾千年的風雨洗禮,到如今已普遍爲人們所接受,並且在現代生活中,扮演着一個不小的角色。或作爲裝飾,或作爲婚姻的信物,或純粹用來顯富。就是這種常見的飾物,人們對它的研究似乎卻並不多,只是散見於服飾、風俗方面的書籍。

“戒指”的由來

(一)“戒指”的諸多異名。

戒指古已有之,據現存文獻記載,它有“手記”、“約指”、“驅環”、“代指”、“指環”等諸多異名。

《辭源》第二冊“手記”條說:“手記:指環、戒指。參閱《詩·邶風·靜女》‘貽我彤管’傳。”

明劉元卿《賢奕編·閒鈔下 》——即今之戒指,又云手記。

屠隆《六十種曲·曇花記》——“盡頻看約指,佯整搔頭。”

漢劉歆《西京雜記》:“戚姬以百鍊金爲驅環。照見指骨,上惡之。”

王三聘輯《古今事物考》卷六“指環”條:“《五經要義》曰‘古者后妃羣妾御於君所,當御者,以銀環進之,娠則以金環退之,進者著於右手,退者著於左手。本三代之制,即今之代指也。’”

而這些異名中數“指環”使用的頻率最高,使用的時間最長。無論是在《晉書》、《南史》、《新唐書》、《宋史》等史書,還是在明羅懋登《三寶太監西洋記通俗演義》等文學作品中,都有關於它的記載。

(二)“戒指”一詞的最早出現。

而今活躍在人們口頭的“戒指”一詞,卻出現較晚。

周汛、高春明《中國古代服飾風俗》一書講到明代服飾時說:“至於稱其爲‘戒指’,似乎還是明代以後的事情。明王圻《三才圖會》說:‘後漢孫程十九人立順帝有功,各賜金釧指環……即今之戒指也’”。確實,直到明代以後,“戒指”的稱呼才漸漸多起來。明都 在《三餘贅筆》 ==========也都出現了“戒指”一詞。

那麼,“戒指”一詞是否最早出現於明代呢?其實不然。《望江亭中秋切 》是元代關漢卿的戲曲作品之一,其第三折中有:“(正旦雲)這個是金牌?衙內見愛我,與我打戒指兒罷。再有什麼?”這裏就出現了“戒指”一詞;還有《永樂大典》殘本中保存的朝鮮時代的漢語教科書《樸通事諺解》,其中有:“少贖,二十兩也不夠,我典一個房子裏,我再把一副頭面,一個七寶金兒,一對耳墜兒,一對窟嵌的金戒指兒,這六件兒當的五十兩銀子,共有二百兩銀子,典一個大宅子。”該作品據文學家、翻譯家趙景深推斷約刊於元代。所以“戒指”之稱至遲在元代已出現,但具體是在什麼時候,尚待考證。

(三)“戒指”名稱的由來。

“后妃羣妾以禮御於君所,女史書其日月,授之以環,以進退之。生子月辰,則以金環退之;當御者,以銀環進之,著於左手;既御者,著於右手。事無大小,記以乘法。”這是漢毛亨對《詩經·邶風·靜女》中“貽我彤管”作的註解。學術上多引用此來解釋“戒指”一稱的由來。如《中國古代服飾風俗》中說:“爲什麼要把指環這種飾物稱之爲戒指呢?那就要從‘戒’字的含義說起了。明都 《三餘贅筆》記稱:‘今世俗用金銀爲環,置婦人指間,謂之戒指’。按《詩》注:‘古者后妃羣妾,以禮進御於君,女史書其日月,授之以環,以進退之。生子月辰,以金環退之;當御者,以銀環進之,着於左手;既御者,着於右手。事無大小,記以乘法,則世俗之名“戒指”者,有自來矣。’”《現代漢語詞名探源詞典》中也引用類似上面的一段,並說“嬪妃月經來潮之日,即戴戒指,表明不可與帝王同房。戒指即‘戒止’”。還有《中文大辭典》中的“戒指”、“指環”項,也引用了上述說法。

其實不光是“戒指”一稱可以用此來解釋。戒指的其它名稱也同樣根源於此,可以用它來解釋。只是由於時期的不同,同指“戒指”這一飾物,卻呈現出不同的稱謂。

“手記”的“記”字,《說文·言部》說:“記,疋也。”段注:“疋,各本作疏。……疋,今字作疏,謂分疏而識之也。”“手”和“記”合起來解釋,“手記”就是“戴在手上的用來起區分、辨識作用的記號。”聯繫上段引文,戒指這種記號標記的是“后妃羣妾的進退,既御或是當御。”

“約指”的“約”字,《說文· 部》:“約,纏束也。”所以“約指”就是“約於指,纏束在手指上”的意思。那爲什麼要“約物於指呢”?該做法背後的原因其實是用該物來起“標記”的作用,所約之物是后妃羣妾用以避忌的符號。

“驅環”和“指環”的“環”字,《說文·玉部》:“環,璧也。肉好若一謂之環。”這裏的“璧”是“指孔的直徑和周邊的寬度相等的玉璧”,“肉”和“好”是相對“環形有孔的玉璧”來講的,“孔外叫肉,孔內叫好。” 以後凡“環形”之物都叫“環”。所以“驅環”和“指環”就是“戴在手指上的環狀物”。古代帝王就是根據他們的不同戴法來決定御幸與否的。

“代指”的“代”字,《說文·人部》:“代,更也。”清段玉裁注:“凡以此易彼謂之代……凡以異語相易謂之代。”古代后妃羣妾月經來潮,忌以口說,就用“戴指環”的做法來含蓄表達,避忌君王的臨幸。所以“代指”可以理解爲“戴在指上,代替直言月事的飾物。”

從上面的論述中,我們可以發現戒指的這些名稱在語義上是有聯繫的。在古代宮廷中,它們被人爲地賦予了“避忌”意義,用以標記后妃羣妾是當御還是有所避忌。這層文化內涵在後面講述“戒指的文化意義”時還會詳細講到。

演變及意義

(一)戒指材質的大體演變

(二)戒指形狀的大體演變

(三)戒指的文化意義

在戒指存在的幾千年中,歷史賦予了它豐富的文化內涵。

1.作爲避忌的符號

戒指作爲“避忌的符號”,這層文化意義在前面談及“戒指名稱的由來”時已有所涉及。只是當時更多談及的是“戒指用作避忌”的這種文化現象,而沒有指出這種現象背後的原因。

現象背後的原因,主要可以借用民俗學方面的知識來解釋。

《中國古代風俗文化叢書·民間禁忌》中提到中國有“血忌”。文章引用清·查大寧《方俗宜忌》:“世俗 ---------------"

但避忌就避忌好了,爲什麼又要選擇“指環”作爲避忌的符號而不明言呢?這估計跟中國古代的性別忌諱有關。《中國古代風俗文化叢書·民間禁忌》 ========忌諱直言月事的習俗,自然使嬪妃們羞於開口,只能以“戴指環”,讓女史書其日月的方式來含蓄表達。

值得一提的是,這種忌諱含義還有另一種表達方式,那就是“點丹於面”。劉熙《釋名·釋首飾》中“以丹注面曰的”的“的”即指此。據說婦女臉上注的,原來並不是爲了裝飾,而是宮廷生活中的一種特殊標記。”《四部叢刊》釋名卷 ---------這也證明了“戒指”在當時有“避忌的含義”。

上述幾節,側重對戒指作爲“月事期間婦女的避忌符號”的解釋。對於娠子期間的婦女來說,這種避忌可能是爲了使她們更好的誕育龍種,安胎保息。

戒指的這層“避忌”意義更多的是在宮廷中出現。而民間的戒指所承載的文化,更多的是“作爲婚姻的信物”,這在後面第四小點中會詳細講到。

2.作爲嘉賞

3.戒指的神祕色彩

戒指除可表示“嘉賞”、“避忌”,它還有另一層含義。如

4.作爲婚姻的信物

衆所周知,戒指可以作爲婚姻的信物,但對於“從什麼時候開始戒指被賦予這層文化意義,並逐漸確定下來”這個問題,就少有人能作出確切的回答了。

戒指作爲婚姻的信物,據文獻記載,最早是到了南北朝,戒指的這層文化意義形成並發展起來。

隋唐時期,男女之間以相互饋贈指環來定情已成通例。《玉臺新詠》但此時,“戒指作爲婚姻的信物”的意義還沒真正定型。比如《太平御覽》

晚唐以後,“戒指是結婚的信物”的意義真正定型。

元明清時期,不但有了“戒指”一詞的文字記載,而且“戒指”作爲“婚姻的信物”的記載也越來越多。《金瓶梅》三十七回

綜上所述,“戒指”在新石器時代已產生,它起源於實用。而後,隨着名稱、材質、形狀的演變,人們賦予它的文化意義也在一點點地發生着變化。或表示禁忌,或表示嘉賞,或體現神祕色彩,或作爲婚姻的信物。至於稱其爲“戒指”,據現存的資料來看,那是元代和元代以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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