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游新聞記者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從2006年至今年7月10日,該網收錄了涉及猥褻兒童罪的判決至少1794例。▲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僅今年1月至7月,涉及猥褻兒童罪的生效判決書至少114例,受害兒童達134人。

原標題:數據分析:今年猥褻兒童案已判114例,熟人作案近六成,量刑偏輕九成判三年以下

來源:重慶晨報上游新聞

近期,新城控股集團實際控制人王振華涉嫌猥褻兒童一案備受關注,讓性侵兒童犯罪成爲公衆關注焦點。7月9日,江蘇徐州婦幼保健院收治一名9歲女孩時,也“發現不太對勁”,女孩繼父涉嫌性侵,已被警方控制。

上游新聞記者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從2006年至今年7月10日,該網收錄了涉及猥褻兒童罪的判決至少1794例。僅今年1月1日至7月10日,已生效判決書至少114例,受害兒童達134人,其中女童132人、男童2人。

通過整理數據上游新聞記者發現,兒童性犯罪離我們並不遠,甚至每天都可能在發生。將近六成的數據說明,罪犯很可能就是我們身邊的熟人。

兒童保護組織:兒童性犯罪離我們並不遠

相關司法文書顯示,去年11月,上海一位母親發現,7歲女兒小月拒絕再去上音樂特長班。母親反覆詢問後,小月才說,輔導班那個男老師張某,曾兩次將手伸進她的褲子裏。

母親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選擇報警。警方調查後發現,59歲張某曾因嫖娼被收容教育6個月。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男老師認罪。他說,在對小月“一對一”教授音樂課時,趁小月母親臨時離開教室,自己起了歹意。

今年初,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刑滿釋放後,三年內禁止從事課外培訓職業。

中國案例法學研究會理事、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告訴上游新聞記者,目前我國針對兒童性犯罪有兩個罪名:強姦罪和猥褻兒童罪。相較於強姦罪,猥褻兒童罪屬於較輕一級罪名。在法律實踐中,撫摸兒童身體、要求兒童裸露生殖器官、強迫兒童自慰或偷看兒童洗澡等,均可歸類爲猥褻兒童罪。

2013年6月1日,全國百名女記者發起“女童保護”公益項目,致力於“保護兒童、遠離性侵害”。“女童保護”負責人孫雪梅告訴上游新聞記者,兒童性犯罪離我們並不遠。

最高法:全國日均猥褻兒童案7起

去年12月24日,最高法等部門聯合發佈一組數據顯示,2015年至2018年11月,全國法院共審結猥褻兒童罪案11519件,全國日均發生猥褻兒童案7起左右。

上游新聞記者以“猥褻兒童罪”梳理中國裁判文書網已有判決,其數字也相當驚人。

除港澳臺地區外,從2006年至今年7月10日,全國涉及猥褻兒童罪的已有判決至少1794例。特別是2017年和2018年,這類判決書佔到總數的一半,分別爲467例和457例。

多名法律實踐及研究者分析認爲,針對兒童性犯罪一直都存在,以上這組數據並不代表實際發生數據的趨勢。判決書數量這兩年激增,不排除與2016年起公示判決書納入法官考覈等因素有關,但從一個側面,仍可反映兒童權益保護的重要性與緊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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