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思明法院對外發布一則關於未婚媽媽過失殺害男嬰案。

其實案件發生在今年的的九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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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未婚媽媽其實年僅18歲,小雨(化名)一直與媽媽住在一起,同住的還有其男朋友,因爲被媽媽嫌棄兩人吵鬧,於是男友被趕出門,小雨也跟一起搬離了家。離家那天,直到晚上十一點都沒有找到落腳的地方,但是小雨的肚子突然非常痛,痛到癱坐在地上,迫不得已於是決定去投靠姐姐。到了之後,姐姐不在家於是兩人在等姐姐的時候,小雨耳朵肚子又開始一陣一陣疼痛,小雨只是覺得自己要上廁所!小雨於是肚子下樓找廁所,走到七樓的時候小雨疼地癱在地上,然後感覺小腹有東西往下墜,還出血,竟還生下了孩子!

生下孩子之後,看到孩子不哭不鬧感到非常害怕,覺得應該是個死嬰,級將其從七樓窗戶扔了下去!

9月11日下午,小區保安發現了死嬰,五日後,小雨投案自首。經過法醫初步鑑定,嬰兒系因高處墜落致身體重要器官損傷而死亡。

最終,廈門思明法院採納了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判決小雨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9個月,緩刑 4 年。

注: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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