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這個因爲一個皇帝沒當成,身後的事成了兩個“派別”,一派是以他家鄉人爲代表,極力美化他;另一派即是和《明史》一樣的觀點,認爲他是個“賊”,他的部隊是“賊兵”,稱賊“迎闖王,不納糧”是編造出來的,賊兵給社會帶來巨大災難。李自成在他的家鄉有多麼好,而《明史》又是如何“黑”他的,一一道來的同時,我想得最多的卻是當年那個明廷官員有意放走李自成的神奇“包圍圈”。

李自成在米脂的行宮

聽傳說要看起由,讀歷史要長腦子。李自成在他家鄉的那些傳說核心的東西就是一個“龍”字,關於這個大約有這麼些說法:1.李自成本來有做18年皇帝的命,但他把這事兒總說給別人聽,結果把天機給泄露了,皇帝沒的做了;2.李自成沒起事前是個驛卒,但命裏是條龍,有次在送件途中困了,就在一廟門前睡着了,廟裏老和尚出門看見,怕着涼,就給蓋了一條草簾。誰知這一蓋把一條真龍蓋成了草龍,所以沒有坐成天下。等等吧。因爲這條龍的存在,直今米脂人還說他們那裏有“龍脈”,甚至有人還考察了李自成家當年的祖墳,認爲風水不錯,李家祖墳當年被米脂縣令邊大綬刨開出現的那條“龍”可能真的存在,是邊大綬他們把李家祖墳上的“龍脈”給斬斷了。

通過這些傳說,我們能看到了家鄉人民對於李自成這樣一位難得英雄的惋惜,進而也形成了爲在《明史》裏將李自成“抹白”的民間力量,和“抹黑”邦對立了起來。那麼,《明史》中有多少地方是“抹黑”李自成的、不可信的呢?這就需要我們的腦子了。

首先說態度和立場問題,不管是明末中國趕上了歷史上的“小冰河期”(是相對而言較冷的時期,會導致了地球氣溫大幅度下降,使全球糧食大幅度減產,由此引發社會劇烈動盪,人口銳減)什麼的,但從崇禎元年(1628年)起,中國北方大旱,赤地千里,寸草不生,人們“蓬草喫完,剝樹皮喫,樹皮喫完,只能喫觀音土,最後腹脹而死”,“全陝旱蝗,耀州、澄城縣一帶,百姓死亡過半”這是事實。作爲官方的修史者,應該清清楚老百姓喫不飽肚子要幹什麼、將意味着什麼,但卻一口一個“賊”,口口稱李自成軍爲“賊兵”、“賊人”,將明軍的鎮壓稱爲“剿賊”這是不對的,只讓州官放火、不讓百姓點燈,什麼意思?這是《明史》最噁心人的地方。因爲這種立場與態度,直接導致添油加醋的、經不起推理的不實記述。

陝北高原的村莊

《明史·李自成傳》中說,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1641年1月),李自成軍攻克洛陽,殺萬曆皇帝的兒子福王朱常洵,從後園弄出幾頭鹿,與福王的肉一起共煮,名為“福祿宴”。這個事兒是有可能的,因爲農民軍嘛有時處事是有些極端的,但話說回來,這個福王也不是什麼好東西,我們看到在與將士們享宴完畢後,李自成“發藩邸及巨室米數萬石、金錢數十萬賑饑民”。這時,人們不禁要問:這個福王到底有多少錢?都是從哪裏來的?那時候,洛陽也有不少人餓死,這個福王身爲朝廷王爺,也不怕家裏的金錢生鏽、糧食長蟲子,咋就不知道給老百姓一口呢?而《明史》在這裏把百姓不當人、對官僚階層的同情甚至維護,是顯而易見的。李自成軍殺了個貪污腐化的福王,你就大書特書,想以此烘托其殘忍、血腥,但其“賑饑民”之事咋就被一筆帶過了呢?

繪畫中的“福王”故事

李自成這個人人們之所以說他不錯,甚至讚美他,其核心的東西即是“迎闖王,不納糧”,但《明史》中卻說這是編造的。當年,老百姓肚子餓,杞縣舉人李信出糧賑濟饑民,百姓很感激他,就說:“李公子救活了我們。”正好玩繩技的紅娘子造反,俘獲了李信,強行委身於他,李信逃回,當官的把他當作賊人,囚禁在獄中。紅娘子營救李信,得到饑民的響應,大夥一起成功劫獄。李信前往投靠李自成,改名爲李巖。李巖建議李自成收天下人心。李自成聽從了,從此減少了殺戮,還將掠來的財物賑濟饑民。百姓得到糧食後,分不清是李巖的還是李自成的,便籠統地歡呼道:“李公子救活了我們。”

然而,說到這裏,史者筆鋒一轉移送,李巖又造民謠說:“迎闖王,不納糧。”並讓兒童歌唱,以收煽動之效,結果致使追隨李自成的越來越多。你們在清廷裏做官,把清朝都吹到天上去了,老百姓餓得不行,有人給了他們糧食,然後說了個事兒,你們就說他是造謠、騙人、煽動,難道你們不懂什麼是宣傳嗎?典型的封建官員思想,嘴臉醜惡得讓人簡直無法忍受。(杞縣舉人李信者……嚐出粟振饑民,民德之曰:“李公子活我。”……自成從之,屠戮爲減。又散所掠財物振饑民,民受餉者,不辨巖、自成也,雜呼曰:“李公子活我。”巖復造謠詞曰:“迎闖王,不納糧。”使兒童歌以相煽,從自成者日衆。)

李自成 畫像

再細讀,就會這發現《李自成傳》中前矛後盾的地方實在是太多。

1644年正月,李自成在西安稱王。按《明史》記載,其時,李自成有步兵四十萬,騎兵六十萬。制定軍事制度,凡有一馬站隊列不齊的就斬之,馬躍入莊稼地的也斬之。人們在這裏看到的是這支隊伍的軍紀嚴明,而這與此前李自成自號“奉天倡義大元帥”,其軍隊的作派是一致的確:軍令不得私藏白金,所過城邑不得佔住民房,除妻子之外不得攜帶其他婦女。甚至夜半三更坐在牀鋪上,等待上級下達的作戰命令。也是這一支隊伍,在1643年冬卻被史者寫成他們進入西安後“大掠三日”,是在得到了上級的命令才停下來的。而後,李自成改西安曰長安,稱西京,大發民,修長安城,開馳道。但又說,李自成每三日親赴教場校射,百姓望見黃龍纛,鹹伏地呼萬歲。這是什麼邏輯呀,才被搶過幾天,老百姓的“忘性”哪有這麼好,遠遠看見人家就山呼萬歲?也正是這樣一支軍隊,也是在《明史》記述裏,他們動不動就屠城,迎降者不殺,守一日殺十之三,二日殺十之七,三日屠之。而他們擁護的政權卻有着這樣的“法律”:“民盜一雞者死。”想想,一支見人就殺、見財就搶的軍隊,會讓它所屬的政權有如此嚴苛的法令嗎?這是常識性的不可能呀。

好了,文字上的事就不多說了,畢竟是古人的事情,說多了也沒用。而遙想1639年,張獻忠在谷城造反。李自成收集部衆,隊伍再次壯大起來。時任陝西總督鄭崇儉奉朝廷之命“剿賊”,發兵包圍了李自成軍。但這位總督卻下令說“包圍圈一定要留有缺口”,讓李自成從缺口逃出。鄭崇儉與李自成非親非故,但他爲什麼要這麼做,實在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原因無非有二:一、李自成這個人不應該殺;二、朝廷已經不值得鄭崇儉爲其殺人甚至賣命了。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缺口,它“缺”出來的正是李自成反叛、逃亡的人生。在這個缺口裏,李自成也就只能是個傳說。(文/路生)

繪畫中拼殺的李自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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