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聞網3月14日訊 據《北方新報》報道(記者 劉 睿) 記者從自治區消費者協會了解到,爲進一步瞭解農村牧區及城鄉接合部洗化類產品質量,加強對農牧民消費者的消費指導,保障廣大農牧民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自治區消費者協會委託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於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針對我區部分農村牧區及城鄉接合部銷售的洗髮水、洗潔精、沐浴劑產品開展了比較試驗,發現11款洗化產品未註明生產日期及限用日期。

注意!這些洗潔精洗髮水有質量問題

據介紹,比較試驗樣品由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工作人員以消費者的身份,在呼和浩特市、巴彥淖爾市五原縣、錫盟西烏旗三地農村牧區及城鄉接合部規模較小的日用洗化店、綜合超市、綜合小門市隨機購買。洗髮水、洗潔精和沐浴劑共採集30款樣品,其中,洗髮水樣品10款、洗潔精樣品10款、沐浴劑樣品10款,購買價格從2元到100元不等。所購30款樣品中除沐浴劑外,洗潔精、洗髮水均出現了質量問題。經檢驗,洗髮水樣品7款合格,3款樣品不合格,合格率70%;洗潔精樣品8款合格,2款不合格,合格率80%;沐浴劑樣品全部合格,合格率100%。3款樣品不合格洗髮水爲:隆琪兒(廣州)化妝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淘米水米漿焗油護理洗髮乳、汕頭市澳香琪日化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花白金仙人草留香去屑洗髮乳、廣東樂婷化妝品實業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COCO花韻祛屑絲滑洗髮露。2款不合格洗潔精爲:天津炫白洗滌用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GA0LUJI牌洗潔精、石家莊威望化工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閃露牌天然餐具淨。

與此同時,洗化產品應標明保質期。洗髮水、洗潔精的保質期正常情況下一般爲2年,沐浴劑的保質期正常情況下一般爲3年。《產品質量法》明確規定,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的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在30款樣品中,有11款產品未註明生產日期、限用日期。具體爲: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倍效去屑洗髮露、汕頭市澳香琪日化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花白金仙人草留香祛屑洗髮乳、廣東寶凱實業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去屑護理洗髮露、廣東樂婷化妝品實業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COCO花韻祛屑絲滑洗髮露、佛山市安安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檸檬薄荷醒膚沐浴露、北京羅蘭化妝品廠(標稱)生產的依風SPA水潤香薰沐浴露、威萊(廣州)日用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公主沐浴露、汕頭市澳香琪日化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海馬滋潤補水沐浴露、上海家化聯合股份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勁涼酷爽沐浴露、上海家化聯合股份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清涼爽膚沐浴露、威萊(廣州)日用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天然洗潔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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