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臨牀中氟喹諾酮類藥物導致光毒性反應的發生率爲0.1%-3%,主要表現爲在光照皮膚處出現紅腫、發熱、瘙癢、皰疹等症狀,根據其強弱順序爲司帕沙星>洛美沙星>氟羅沙星>環丙沙星>依諾沙星>諾氟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而莫西沙星與加替沙星在使用劑量下未發現有光毒性反應,儘管如此爲了安全起見,在使用時應建議患者避免在紫外線及日光下過度暴露。因此對於宜暴露於太陽光照和紫外燈照射的患者應注意服用此類藥物期間易出現光敏反應,當皮膚出現紅斑症狀時應立即停藥。

這19種藥物,服用後不宜曬太陽

服用這些藥物後不宜曬太陽!

有些藥物外用、口服或注射後,經日光或類似光源照射,可使照射部位的皮膚髮生溼疹皮炎樣反應,這種反應便稱之爲光敏感反應。根據其發生機制不同,又可以分爲光毒性反應和光變態反應兩種。

光毒性反應

光毒性反應是指藥物吸收的光能在皮膚中釋放能量,導致皮膚損傷,與免疫反應無關,主要通過溶酶體酶的釋放直接引起細胞損害。

其特點是反應強度與光照時間、強度及光毒性藥物的皮膚濃度有關,除去光敏感物和避光後消退較快。

光毒性皮炎通常在首次用藥經日光照射後即可發生,無潛伏期。皮炎好發於日光照射部位如顏面、頸前V字區及手臂,有時見於前臂、足背及小腿等處,輕者僅爲日曬發紅樣,消退後留有色素沉着,重者可出現水腫、水皰及大皰,可有瘙癢以及不同程度的熱感。

光變態反應

光變態反應爲遲髮型變態反應,是藥物吸收光能後呈激活狀態,以半抗原方式與皮膚蛋白結合成藥物蛋白結合物,經表皮細胞傳遞給免疫活性細胞引起的皮膚變態反應。

其特點是除與藥物有關外,還和遺傳、過敏體質有關,僅見於極少數人,小劑量光敏感藥物和微弱陽光照射就可發生,偶見即使停止仍可能呈持續性,致光敏感藥物的結構不同其敏感波長不同。

光變態反應的首次發病需要一定的潛伏期,一般在用藥並接受日光照射後,經24-48小時出現臨牀症狀,皮炎除發於日光照射部位外,還可見於未經照射的遠隔部位,皮損可爲水皰疹、溼疹性或滲出性,慢性損害可有皮膚肥厚或苔蘚化。

服用後不宜曬太陽的19種藥物

在臨牀中氟喹諾酮類藥物、四環素類藥物、磺胺類藥物、抗真菌藥物等可引起光敏感反應。

1、氟喹諾酮類藥物

在臨牀中氟喹諾酮類藥物導致光毒性反應的發生率爲0.1%-3%,主要表現爲在光照皮膚處出現紅腫、發熱、瘙癢、皰疹等症狀,根據其強弱順序爲司帕沙星>洛美沙星>氟羅沙星>環丙沙星>依諾沙星>諾氟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而莫西沙星與加替沙星在使用劑量下未發現有光毒性反應,儘管如此爲了安全起見,在使用時應建議患者避免在紫外線及日光下過度暴露。

2、四環素類藥物

該類藥物引起光敏反應類似於輕度燒傷,患者可出現紅斑、水腫、丘疹、蕁麻疹、甚至起泡等症狀。此類藥物中使用地美環素的光敏反應發生率尤其高,可引起光敏反應的其他四環素類藥物有金黴素、多西環素、土黴素、美他環素、米諾環素,其中四環素本身光毒性反應的發生率較低。

因此對於宜暴露於太陽光照和紫外燈照射的患者應注意服用此類藥物期間易出現光敏反應,當皮膚出現紅斑症狀時應立即停藥。

3、磺胺類藥物

主要有磺胺嘧啶及甲氧苄氨嘧啶兩種,這類藥物比較特殊,其特殊性在於其光毒性由戶外紫外線激活,因此在使用此類藥物期間應避免陽光照射。

4、抗真菌藥物

主要有灰黃黴素、伏立康唑兩種,其中灰黃黴素說明書中提到少數患者可發生光敏性皮炎,而據臨牀報道稱其還可以誘發嚴重的光毒性反應。

對於伏立康唑的使用,在長期使用時可以導致光過敏皮膚反應。因此建議患者在使用此類藥物期間應避免強烈和長時間的日光直射。

5、非甾體抗炎類藥物

非甾體抗炎類藥物也可在某種程度上引起光敏反應,其中酮洛芬、吡羅昔康、吲哚美辛最易誘發。

酮洛芬具有S和R兩種異構體,均具有光毒性,光毒性的產生與酮洛芬產生的自由基對細胞膜脂質的過氧化有關,而吡羅昔康引起光敏反應因人而異,有的患者在治療早期就出現光毒性反應,而有的患者則在治療14日以後纔出現,因此在使用吡羅昔康期間應特別注意,其次吲哚美辛也較易引起光敏反應,導致原因主要與其活性氧的生成有關。因此在使用這類藥物期間應避免日曬。

6、噻嗪類利尿劑

這類藥物主要有呋塞米、氫氯噻嗪等,因爲與磺胺類藥物間存在交叉過敏反應,因此容易誘發皮膚損害,同樣的像珍菊降壓片、複方羅布麻片等複方製劑中含有氫氯噻嗪成分,因此在使用期間也應多留意其可能產生的光毒反應。

7、抗精神抑鬱藥物

常見的有吩噻嗪類、硫雜蒽類抗精神病藥物,其中以氯丙嗪最爲常見,發生率在16%-25%,這主要是與其分子中的酮-氯鍵遇光分解產生自由基從而與體內蛋白質發生反應有關,倘若在日光強烈照射下易發生光過敏反應,除此之外與使用劑量也有一定關係。

在臨牀中應用後發現急性光毒反應發生時的劑量爲每日≧400mg,長期使用後光照部位會出現灰藍色素沉着。

另一種常出現光毒反應的藥物是丙咪嗪,患者使用丙咪嗪後可使臉部、胸部、背部出現紅斑和皮膚髮紫。

8、維甲酸類藥物

這類藥物中維A酸最易產生光毒反應,易出現皮膚色素變化,因此在治療期間應避免日曬,限制光照。

9、心血管系統藥物

胺碘酮是最常見的一類藥物,約50%的患者使用後會出現色素沉着,其光敏感與療程及劑量有關,皮膚石板藍樣色素沉着停藥後經較長時間纔會漸退。

其次是奎尼丁,可以導致扁平苔蘚樣溼疹,溼疹性皮炎和IV型超敏反應。因此在使用上述藥物期間應避免患者暴露日照。

10、消化系統藥物

泮托拉唑在個別病例會導致光敏性皮疹。

11、抗瘧疾藥物

喹啉是最早被發現具有光毒性的抗瘧疾藥物,其類似物伯氨喹可能導致紅細胞溶解和高鐵血紅蛋白血癥,在體外通過產生羥自由基,超氧自由基等損失細胞,產生的光解產物具有較強的光毒性。而另一種藥物則是羥氯喹,主要表現爲皮膚暴露部位易出現皮疹,停藥後症狀會逐漸消失。

12、降壓藥物

降壓藥物種類頗多,在臨牀中最易引起光毒反應的是鈣離子拮抗劑,其中以硝苯地平、氨氯地平、地爾硫卓最爲常見,且具有較強光毒性。

硝苯地平引起光毒性主要與光照後的亞硝基衍生物有關,亞硝基衍生物在體外具有較強光毒性,但隨着繼續光解光毒性幾乎消失。氨氯地平在臨牀中發現可以導致皮脂和色素沉着,而地爾硫卓則最易出現多形性紅斑、蕁麻疹性血管炎等光毒反應。而對於卡託普利、依那普利等ACEI類藥物以及纈沙坦、替米沙坦等ARB類藥物,極個別病例可以出現光敏性皮疹。

13、降糖藥物

格列美脲在極個別病例可出現光過敏的情況。

14、降脂藥物

主要以辛伐他汀最爲常見,辛伐他汀偶爾會出現光敏反應,主要表現爲慢性光化性皮炎和多形性紅斑。

15、抗焦慮藥物

長期使用阿普唑侖極少數病例發現可產生光敏反應。

16、抗腫瘤藥物

伊馬替尼是一種最易引起光敏反應的抗腫瘤藥物,主要表現爲皮膚灼傷與色素沉着兩方面,而像達卡巴嗪、羥基脲、紫杉醇、長春新鹼等抗腫瘤藥物也曾在個別病例中產生光敏反應。

17、激素類藥物

激素類藥物中以雌激素和去氧孕烯炔雌醇片最易出現光敏反應,雌激素極個別病例中會出現多形性紅斑和結節性紅斑等光敏反應,而去氧孕烯炔雌醇片在使用期間光敏反應較爲少見。

18、中藥

目前臨牀中發現補骨脂素與雷公藤多苷易引起光敏反應,補骨脂素在紫外線照射時與DNA結合,生成具有細胞毒性和遺傳毒性的加合物,通過形成單線態氧或超氧自由基從而引起光敏反應。

雷公藤多苷在臨牀應用中有報道稱在使用期間會出現眼睛四周皮膚顏色逐漸呈棕黑色,從而考慮爲日光照射引起光敏反應。

19、其他

氯黴素在使用期間個別病例出現光敏反應,卡馬西平在服用期間極少情況下會出現光敏反應、皮膚顏色改變的情況。

使用建議

導致光敏反應的原因頗多,而藥物是引起光敏反應的重要因素,因此作爲醫師或藥師應熟練掌握易引起光敏反應的藥物,保證用藥安全。這裏提如下幾點建議:

1、爲避免光敏反應的損害,在使用前應首先詢問患者是否有光敏反應史,如患者曾出現過光敏反應史時應慎重選用易引發光敏反應的藥物。

2、在使用光敏反應藥物期間以及停藥後5日內,應告知患者應儘量少暴露於陽光下,注意遮蔽日光和紫外線,如出現光敏反應需立即停止用藥後對症治療。

3、避免兩種具有光敏反應的藥物同時應用,以免增加光敏反應的發生幾率。

4、使用有光敏反應藥物的患者尤其是易感人羣,在使用期間應嚴格避免日曬,或者可以通過縮短用藥時間、減少藥物劑量以及採用睡前應用的方式以此來減少光敏反應的發生。

參考文獻:

1.陳吉生.《新編臨牀藥物學》.中國中醫藥出版社.2013.08

2.陳新謙等.《新編藥物學(第17版)》.人民衛生出版社.2011.01

3.傅宏義.《新編藥物大全(第四版)》.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7.07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