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對方關於提供材料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的承諾函
上海嘉麟傑紡織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麟傑”、“上市公司”或“公司”)擬以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北極光電(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極光電”)100%的股權,並募集配套資金(以下簡稱“本次交易”)。承諾人上海永普機械製造有限公司、深圳和普企業策劃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作爲本次交易的交易對方,現就本次交易相關事項承諾如下:
1、本公司/本企業已向上市公司及爲本次交易服務的中介機構提供了本公司/本企業有關本次交易的相關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原始書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頭證言等)。本公司/本企業保證所提供的文件資料的副本或複印件與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該等文件資料的簽字與印章都是真實的;保證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的法律責任。
2、在參與本次交易期間,本公司/本企業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上市公司披露有關本次交易的信息,並保證該等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保證該等信息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如本公司/本企業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在形成調查結論以前,本公司/本企業將暫停轉讓在嘉麟傑擁有權益的股份。
如違反上述聲明和承諾,本公司/本企業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方:
上海永普機械製造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李毅
2019 年 8 月 5 日
承諾方:
深圳和普企業策劃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蓋章)
執行事務合夥人:上海普安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