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烈屬軍屬等家庭將全部懸掛光榮牌 明年1月31日前完成

湖南烈屬軍屬等家庭將全部懸掛光榮牌 明年1月31日前完成

長沙晚報訊(記者 匡春林)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就做好爲烈屬、軍屬和退役軍人等家庭懸掛光榮牌工作下文,要求於2019年1月31日前,具有湖南省戶籍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以下統稱“三屬”)家庭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以下簡稱現役軍人)家庭、退役軍人家庭,完成全部懸掛光榮牌工作任務。

根據要求,要主動爲“三屬”家庭和現役軍人家庭、退役軍人家庭懸掛光榮牌;對於非持證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請懸掛光榮牌。證件遺失的退役軍人,可憑本人檔案中退役登記材料或縣(市、區)人武部出具的退役證明,依申請懸掛光榮牌。同時具備兩個以上懸掛光榮牌條件的家庭,只懸掛一個光榮牌。光榮牌懸掛工作由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具體負責實施。

根據文件精神,光榮牌懸掛位置應主動徵求懸掛家庭的意見,一般懸掛在其大門適當位置,保證醒目、協調、莊嚴、得體。因建築結構、材質等因素不適合懸掛的,可在室內醒目位置擺放。懸掛光榮牌的對象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改變,或發生光榮牌老化破損等情形,可申請更換光榮牌。現役軍人退出現役或去世後,其家庭繼續懸掛光榮牌。懸掛光榮牌家庭的“三屬”或退役軍人去世後,該家庭可繼續懸掛光榮牌,但不再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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