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房地產稅是我們國家在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之後一直沒有完成的一件事,它是跟房改相匹配的。此次在接受時代週報記者採訪時,孟曉蘇談到了房地產稅的問題。

(原標題:對話孟曉蘇:房地產稅徵收要輔以退稅政策)

對話孟曉蘇:房地產稅徵收要輔以退稅政策

時代週報記者 胡天祥 發自三亞

8月8日,2019博鰲房地產論壇,剛結束主題演講,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產證券化REITs課題組組長、匯力基金董事長孟曉蘇快步趕到不遠處的採訪間,接受包括時代週報在內的記者採訪。

1949年出生的孟曉蘇,於1983年到1990年間擔任原全國人大委員長萬里的祕書,1992年起擔任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董事長,1998年擔任國家房改課題組組長,併成爲保障房建設最早提議人之一。

此次在接受時代週報記者採訪時,孟曉蘇談到了房地產稅的問題。“與其限購,還不如早點把房地產稅推出來。”孟曉蘇表示,房地產稅是房改之後一直沒有完成的事,它應該是和房改相匹配的一件事。在孟曉蘇看來,稅收調節更能滿足市場經濟調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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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時代週報  A:孟曉蘇)

徵收房產稅並不複雜

Q:今年博鰲論壇,不少專家學者也都談到了房地產稅,包括您也在多個場合呼籲房地產稅儘快落地實施,您怎麼看?

A:房地產稅是我們國家在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之後一直沒有完成的一件事,它是跟房改相匹配的。我們在2003年就提議徵收住房保有稅,相應取消流轉稅,後來把這個意見報到了國務院,國務院又報到中央,中央在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推動城市建設稅費建設改革,條件具備時徵收統一規範的物業稅,相應取消有關稅費。觀點都和我們建議的是一樣的,那時候用的是物業稅,後來又用了房地產稅。

Q:那您認爲,房地產稅應該怎麼收?

A:我覺得可以學習多數國家的做法。

第一步是對所有的城鎮住房都要徵收房產稅,你別管是第一套第二套,沒法區分,你這個小區有2000套房子,你就徵2000套的稅,你這個人在三個城市有房子,那麼你各自都要交一道稅。

第二步是按照老百姓的家庭條件退稅,退稅制度是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有的,這使得人人都能成爲納稅人,但同時又能夠享受到相應的退稅制度。退稅怎麼退呢?我建議一個身份證就可以退掉一套房,這叫做見房就徵,見證就退。夫妻兩個的,退兩套,單身一人的,就退一套。還有一個,就是你不管他是退哪套,他要退了上海的就不能退三亞的,他要退了北京的,就不能退上海的和三亞的,讓老百姓自己選,這樣一年就能夠把全國覆蓋城市老百姓的住房產權弄清楚了。

第三步,是從小產權開始起徵房產稅,因爲小產權房在中國已經佔到不小的比例,而且這部分房子原來也沒有交過土地出讓金,徵稅的話合理合法,合情合理。

Q:一旦房地產稅開徵,房地產領域其他稅收要怎麼調整?

A:既然徵了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和有關的這些稅就要相應取消,這就是我們當年提的,徵收了住房保有稅,就要去掉這些流轉稅,這樣能夠鼓勵市場經濟更好發展,也有利於跟國際接軌。包括目前正在實施的限購限貸,還需要繼續限嗎?不需要繼續限,反正你多持有就多交稅。

Q:除了徵收房地產稅,您對建立和完善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還有哪些建議?

A:除了用稅收手段調節之外,再一個就是雙軌制,即以中低收入家庭爲對象的、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經濟適用住房及廉租住房供應體系,以及以高收入家庭爲對象的商品房供應體系。

Q:那就保障性住房來講,近年來的推進情況是否符合您的預期?

A: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設、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和遊牧民定居工程)這幾年的推動卓有成效,使很多城市基本上解決了最窮困的老百姓居住困難問題。

但是不是問題解決完了?沒有解決完。最近中央政治局會議,已經不光提棚戶區了,還有實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還有停車場建設,把它作爲補短板的工程,這就需要我們把新的題目提出來。

Q:在持續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同時,國外的模式是否也值得我們去學習和借鑑,比如新加坡。

A:新加坡模式是一個全民保障的模式,就是隻要你沒有買過房,任何人都可以去享受一套新加坡政府給你的服務。中國應該學取新加坡的經驗,但是不能照搬新加坡的模式,我們需要根據中國的國情來確定我們如何能夠建好兩個體系,即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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