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淮南子》以道家思想为全书内核,其伦理思想也延续了道家的立场,这种传承不仅体现在书中多次出现的“道”“无为”“自然”等字眼上,更是对道家核心精神、思考视野的延续,而道家道德哲学主张的人与社会秩序,也是《淮南子》认为的理想状态之所在。所以,《淮南子》的伦理思想选择了综合诸家思想之路,力图建构一种既合乎道家精神又能在现实中切实施用的秩序,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群体均是如此,而这种协调有精彩之处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乃至混乱。

淮南子

自班固《汉书·艺文志》将《淮南子》列为杂家后,“杂”似乎就成为《淮南子》挥之不去的标签。《淮南子》以百川归海的姿态及开放性,吸收各家思想于自身之中,既是对前人思想的继承、总结,又在此之上有所突破和发展。为此,《淮南子》既传承了道家伦理思想的核心观念及精神气质,包括以自然为核心、万物的视野、反思批判精神与反本的指向。同时,它又站在道家立场上,借己与群的不同需求、个人道德和社会伦理之分,给予其他各家思想发挥作用的空间,吸收各家伦理思想来弥补道家力有未逮之处,通过思想融合完成治“伦 理之序”之目的。

一、《淮南子》伦理思想的结构

“百家之言,指奏相反,其合道一也。譬若丝竹金石之会乐同也,其曲家异而不失于体。”百家之言旨趣、方法上大相径庭,但从合道这一点上来看,却又是一体,如同乐器无论音色及演奏方式如何,都不可能脱离乐曲。这表明《淮南子》认为诸家思想背后有共同目标所在。目标为何呢?“百家殊业而皆务于治。”治当然可理解为治理,认为百家都瞄向如何治理天下,但治同样也是一种天下所处状态,即所谓天下大治。

《淮南子》中有天地理、人间事、帝王道,但对其伦理思想而言,最关注的还是“人间之事”,人如何生活才是根本。然而,仅窥“道”便能知道如何做的只有圣人,对于常人来说,仍然需要引导,所以,《淮南子》中才营造包罗万象的系统,希望给人们在各个领域的行动提供依据、加以引导。昭明之术即是光明之术,“淮南鸿烈”中的鸿烈所指也是大光明,《淮南子》最终希望的是指引人迈向大光明之道。

淮南王刘安雕像

作为《淮南子》全书总结的《要略》就诸家思想的产生进行过论述,认为思想是历史与时势的产物。比如受封于鲁的周公用礼乐治国,孔子继承周公之道,所以儒家思想提倡学礼乐,沿袭先王之道。而墨子则认为礼乐过于繁琐,易劳民伤财,所以墨家继承夏代的节财、薄葬思想,这些思想的形成是和夏代自然灾害众多、天下事务繁忙的状况分不开的。齐国所以先有《管子》之书、后有晏子之谏,在于不同时期的状况不同。而战国时纵横之术、申子刑名之书、商鞅之法所以出现,一方面是诸侯争霸局面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受制于韩、秦所处地理位置。因而,通过和历史、地理状况相联系,各家思想都有了出现及存在理由。在这些论述基础上,《淮南子》凸显出自身的精妙之处:“若刘氏之书,观天地之象,通古今之事,权事而立制,度形而施宜,原道之心,合三王之风,以储与扈冶,玄眇之中,精摇靡览,弃其畛挈,斟其淑静,以统天下,理万物,应变化,通殊类,非循一迹之路,守一隅之指,拘系牵连之物,而不与世推移也。故置之寻常而不塞,布之天下而不窕。”

“观天地之象”指观察天道之运行,以为人世之行动提供依据;而“通古今之事”则是以历史为鉴,为现实提供经验和指引,在《淮南子》看来主要是要继承三王时代的风气;而在“道”和“史”的基础上,还是要根据现实的事件、情形来订立制度并合理施用。《淮南子》成书的目的,是教人在“道”之玄妙领域中,让精神自由运行,从而能扬弃约束,保持清澈宁静,进而能够一统天下,调理万事万物。而这其中重要的是要能在把握基本原则的基础之上,应对各种变化,贯通不同物类,而非死循某一道路、固守某一指向,不懂随世之变化而转变。

《淮南子》这段文字在赞美“道”的同时,也强调了“世”的重要影响。一种思想学说的提出,一方面必然受所处时代、现实的影响,是现实的反映;另一方面,思想理论也要能与实践结合,解决现实及时代的课题,尤其是伦理思想,更应注重在现实中发生效应,为世所用。陈静先生用“自由与秩序的困惑”来概括《淮南子》所反映的汉初思想态势,尤其是书中在道儒两家思想间的游移,汤一介先生也表示一定程度的认同。实际上,道、儒、墨、法诸家伦理思想的提出均是为了让人及社会回到有序状况,所差别的只是对秩序的界定和设计。道家反对的是仅靠仁义礼法建立的秩序,因为仁义礼法是对人本性的束缚压制,建立在这之上的秩序难以长久维系,而且会成为人发展的桎梏。在道家看来,只有依顺人的自然本性,由人发挥内在自能机能自发建立的秩序才能持久稳定。

淮南王刘安率“八公”编著《淮南子》

秩序也是《淮南子》伦理思想的着力所在,书中说得很明白:“德形于内,治之大本”,“治”的根本在于内在有德,而道德之作用也在于以柔性方式建立起合乎人性人心的秩序。《淮南子》之所以包罗万象,正是试图在人道、世道、政道中建立起适宜秩序或者提供指引。“言道而不言事,则无以与世浮沉;言事而不言道,则无以与化游息。”“道”所代表的原理、规律及对在此之上的道德哲学思考,是《淮南子》伦理思想的基础,然则理论应和实践相结合,世事复杂且变迁极快,而“道”对于常人而言又显高远,若不注意与“事”结合,很难指引人在人世中如何生存;同样,只注意实践中如何应对世事,而不注重以更高层次的思想为目标及指针,那人的精神境界也无法提升。所以,《淮南子》伦理思想主张人及社会的应然要考虑到现实中的实然,注意适宜性和实用性。同时,现实中的“是”又必须以道德上的“应当”为指引,并向“应当”的方向努力。

从春秋战国的历史发展看,道、儒之道德思想长于对“道”的思考,但对人要求较高,在当时未有为世所用,用以统一天下的是更具实用性的法家思想;然而法家思想在导人进一步向真向善上有所忽视,所以持续时间也无法长久。这表明在一个多元走向统一社会中,秩序的建立所依靠的不仅是单一的某家思想,而应当以某一思想为基本立场及主轴,综合各家思想来完成。《淮南子》中以道家思想为核心,老庄尤其是庄子思想向往自由不假,但自由并非由自,不是随心所欲不要秩序。道家与其他诸家思想对秩序的认识差异不在是否要秩序,而在于要自然还是强制形成的秩序,人最大的自由同时也是最大的约束就是自然,人需要超越强制控制而去获得更加自然、合乎人性人情的秩序。但这种理想秩序是思想家心中所认为应该的,是“道”是“思”,《淮南子》同时强调“道”与“事”结合,意味着不能忽略经验世界种种,要解决的是“道”的落实和体现的问题,这就无怪《淮南子》中有“体道者不专在于我,亦有系于世矣”的感叹。

经验世界中的“事”给“思”中所认为的“应当”提出了种种问题及挑战,“道”自身恒常不变,但在落实中有时不免要做出一定的改造和价值调和,也就给了诸家学说相融合的空间;而《淮南子》中许多所谓“矛盾”正是在“道”“事”结合这样的状况下出现的。“道”与“事”的结合效果如何,最好的检验者便是时间,《淮南子》非常重视历史的作用,在思想的论述中,总是与历史发展进程或历史事件相结合。这不只是为了增加论述的丰富性和可信性,而是让“史”作为连接“道”与“事”的桥梁,使“思”“史”“事”三者相结合。

老子画像

如果说“思”代表应然,“事”代表实然,那么“史”则是已然,“史”的源头是社会状况最理想、秩序最自然的状态,与“道”相连。同时,“史”既是由一世一世组成,也是由一事一事构成,现实同样也是“史”的组成部分,“史”连接“道”与“事”。在历史发展进程中,除却原初之时是人与“道”相合,秩序最自然外,在后代各世中,“道”对所面临之事的应对,对“道”“事”“间”关系的处理情况,决定着人及社会的秩序。故《淮南子》提出“经古今之道,治伦理之序”,这无疑是其伦理思想的核心要求之一,即要通过经理古今历史演变之道,汲取其中营养,从而能够处理好现实之中的伦理秩序。

历史是纵向时间轴的延伸,“道”“事”结合、“道”在个人、社会、国家中的落实,则是横向空间的展开。而这样时空轴的交织,也为诸家思想的综合营造出可能的场域。淮南王刘安的《淮南子》主张“论世而立法,随时而举事”,规则订立、事件处理均要顾及到世与时之状况,故而《淮南子》认为需要有通与变的思想:“事者,应变而动,变生于时,故知时者无常行,”明确了事、变、时的序列,知道时变的人不拘泥于“常行”。老子强调“知常则明”,而《淮南子》中一方面反对守常:“常故不可循”;另一方面,又强调需有常:“以清静为常”,“不变其故,不易其常”。那究竟何者可常,何者不可常?“道德可常,权不可常。”不可常的是“权”,也就是权宜之术之计,它们只是“时”的选择;进一步说,在时间河流中的所谓“常”其实并不可常,因为这里的“常”不过是某段时间首尾相比没什么改变,然则这不是时间河流的全段,所以这种常是有限制的,勿宁说是不常。真正的“常”是要和没有时间限制之存在相联系的。

《淮南子》伦理思想以“道”为最高所在,无论是思想还是现实中的实践运用,“道”都是根本。“道”之“思”所设想的人之行动准则,所向往的社会景况,是“应当”,而“事”代表的现实状况是“是”,“是”与“应当”间关系应如何处理,是《淮南子》面临的一大难题。“史”所展示的原初到现实这一过程,是变的体现,既展示了道事结合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也为道事如何结合提供了经验,并为诸家思想存在的合理性及融合可能性提供了证明。作为“史”的横截面的世、时则是伦理道德生长的大环境,同时也是重要的影响制约因素。“思”“事”“史”“世”等的结合,也就面临着常与变的课题,何者守何者变,如何通如何行,也是《淮南子》面临的又一大问题。“天下岂有常法哉!当于世事,得于人理,顺于天地,祥于鬼神,则可以正治矣。”天下确实没有一成不变的端正秩序之法,在合理的秩序的建立中,“顺于天地,祥于鬼神”强调的是要合乎天地阴阳的运行规律,但关键的还是如何能让道德和伦理在世事中达到“当”,能合人之理。“正治”这一课题加上前文所举两大难题,实已非一家之言所能解决,这就使得《淮南子》立足道家的思想立场,综合其他各家思想因素变为必然选择。

老子雕像

二、《淮南子》对道家伦理思想的传承

《淮南子》以道家思想为全书内核,其伦理思想也延续了道家的立场,这种传承不仅体现在书中多次出现的“道”“无为”“自然”等字眼上,更是对道家核心精神、思考视野的延续,而道家道德哲学主张的人与社会秩序,也是《淮南子》认为的理想状态之所在

(1)以自然为核心

道家不是无道德或者反道德的,而是强调道德的质朴自然,《淮南子》因袭先秦道家观点,提倡自然道德论。“自然”是《淮南子》伦理思想的核心所在。在道德的出发点———人性上,《淮南子》强调人的“自然之性”,如果“万物固以自然,圣人又何事焉”,也就不会有道、事间冲突,而世间道德也就无需出现和提倡。然则人的自然之性,在历史发展中不免受到破坏,或者受环境影响而有所改变,所以,圣人终究不能无事,而“圣人举事也,岂能拂道理之数,诡自然之性”,“自然”依旧是围绕的主轴。除“自然”之外,《淮南子》中还多次提及“自”:“吾所谓有天下者,非谓此也,自得而已。自得,则天下亦得我矣。”无论是自得、自理、自清、自成,还是感观上的自见、自闻、自知都是自然而然的行为,是自己如此的。在道德的知行中,唯有自然,才能保证道德出自于人的真心,能在各种事态、状况下自如适宜应对,而不是让道德成为束缚人的教条或是博取名利的工具。

(2)万物的视野

道家道德哲学视野广阔,不仅局限在人类世界中,而是将价值系统的坐标放在天地万物之上。在万物的系统里,由于价值判断的标准在个物自身,故不存在统一的标准。在这样的价值系统里,大小的差异完全成为相对的产物,个物只要能充分运作自己的‘自能’机能,就能保持自足的状态。《淮南子》秉持万物视野的另一重要依据在于,其主张的宇宙论中,万物和人都由气所构成,而且彼此间能够相互感应。这种同源所生、相互依存的关系,也就使得人的道德不能只着眼于人类社会,对万物也要有平等、珍惜的态度。在万物视野之上,《淮南子》还继承了道家物各有其用的思想,认为万物均有各自独特的功能,人对它们的使用关键的是要能依据它们自身本性;同样,推演到人,每个人也都有着自身独特之用,关键是要依照他们本性放在适宜之处,以能物尽其用、人尽其能。万物视野的存在,使得人们不再囿于自身,对他人、他物有足够的尊重,乃至放在优先考虑位置;同时,也不以一己价值标准去限制、约束他人他物

孔子教书的画像

(3)反思批判精神与反本的指向

重反思和批判是道家的精神气质,自老子起,道家思想家从“道”的高度,对现实进行冷峻的审视和批判。《淮南子》继承了这种反思批判精神,对现实中存在问题及隐忧做了深入反思,囿于作者身份限制,《淮南子》对现实的炮火无法过于用力,但“史”的引入,使《淮南子》的批判延伸到历史之中,反思精神贯穿在人及社会从原初的单纯、质朴到后世的复杂、堕落这一过程中,并借对历史的批判警示现实。既然原初状态是最为理想,加之自“反者,道之动”起道家求反本复初的传统,所以,意为返回的“反”字在《淮南子》中多次出现,提倡人及社会应回到原初之“朴”。

在这种反思精神与返初思路下,《淮南子》不仅反思现实及历史中的不道德现象,也对道德自身作了反思,认为:“道灭而德用,德衰而仁义生。故上世体道而不德,中世守德而弗怀也,末世绳绳乎唯恐失仁义。”这是对《老子》38章的延续,无论自然道德还是仁义,都是在大道遭破坏后才出现,无论修德安德,还是推崇仁义,都不过是处在中末世层面而已。《淮南子》最为推崇的上世,人们“无为为之而合于道,无为言之而通乎德”,言行都合乎本性,依从大道,人们处在幸福祥和之中,自然无需道德。当这种状态被破坏后,道德才出现并成为必要,道德的存在及推崇正表明世间还是少德。《淮南子》主张人及社会应“修伏牺氏之迹,而反五帝之道也”。道德的最终价值目标就是引导人们和社会复归原初的和谐境界中,上世“体道而不德”,当复归实现后,人们的行为自然合乎大道,道德也就不再是必要而走向消失。万物的视野使《淮南子》的视点不拘泥人自身,反的精神与指向更让其保持难得的反思意识,从而让《淮南子》伦理思想体现出浓烈的道家气象。

三、《淮南子》对其他诸家伦理思想的吸收

道家思想虽然在《淮南子》伦理思想中处于主导地位,然则面对历史演变与复杂的世事的挑战,面对治“伦理之序”这样一个大课题,也需要吸收其他各家尤其是儒家及法家的思想因素。《淮南子》体会到道德,不能只闭锁在道家的内在德性的恬愉清静里,他必须牵连到社会伦理的五伦系统的儒家仁义礼乐,也一定会涉及到社会公众活动、政治活动、经济活动的法———换言之,他不能摆脱法家的法。所以他的道德理论必须要包容道、儒、法三家的道德学说。”儒家、法家等伦理思想的加入,与道家伦理思想传统间形成互补与张力。

淮南王刘安铜像

(1)自然与规范

《淮南子》强调万物“固以自然”,如此方合大道,但体道不仅在我,还有系于世”所以“道”“事”结合才为《淮南子》提倡,但在“道”走向具体的过程中,由于人群关系多样性及所处环境的复杂性,越是进入现实生活,越会发现秩序存在的重要性,引导人在各种关系中建立相应秩序成为必要的选择。先秦道家对伦理关系的论述不多,但道家并非不重人际间关系,道家道德是以“他人优位”为枢机,在满足他者需要的实践过程里实现自己需要的满足和持有;除了“自”的努力之外,还需要外在伦理规范,需要仁义、法规等来“救败”。

道家思想虽批判仁义,但所批判的是人对仁义之名的追求,是对仁义的过度拔高后成了对人的约束,而对仁义自身及作用不乏认可。《淮南子》中的仁义思想虽源自孔孟,但对孔孟仁义思想中以血缘为中心的因子加以去除,提升至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这也使仁义作用在《淮南子》中得到一定的肯定和利用、同样也正视法令,这一结果的内在缘由是在自然、法本身内容的客观固定性、规律性”,故而《淮南子》也主张在“道”统摄下用法:“有道以统之,法虽少,足以化矣”。自然和自由不等于放任,道与法间的情结也再次表明道家道德思想并不排斥规范。

(2)性分、伦分与职分

道家思想在万物视野上,主张每个人均是性分自足的,这种分是针对人先天分别而言,然则在后天形成的诸伦理关系中,也有存在着分的问题,即所谓“安伦尽分”。人们依据在伦理关系中所处地位、角色,有着不同的位分即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所在,个人根据分又有着各自的行为之理,从而形成人世间的秩序。《淮南子》中孝、悌、忠、信这些依据不同伦理分所应尽的权利、义务或说人伦之理,多次出现并受到推崇。人在伦理关系中的角色及所履的位分,有可能会成为对人的束缚,因为孝、忠毕竟是有在不孝、不忠出现后才被推崇的,故曰“有命之父母不知孝子,有道之君不知忠臣”。不过束缚的前提在于过度追求或宣扬“孝”“忠”之名,伦理关系毕竟是在历史中自发形成的,尤其是父子、兄弟等天伦关系,是人自降生起便随之而生的,是建立在人内在自发情感之上,也是一种天然,君臣等人伦关系也是在此之上而生的,故而孝、忠等如果理解为对照伦分所应尽义务的概括,依旧是具有合理性的。

淮南王刘安的墓园

《淮南子》中的“义”的核心内涵就是在诸人伦关系中依据位分行动得宜,而所谓宜,一方面是合乎“众适”,一方面又是要合乎个人的人性人情的,这就将位分与性分相联接,依据性分来适宜协调人伦关系中的伦分。除却伦分外,人在社会、国家之中,有着不同的职务、职业,也就有着与之相对应的权利义务范围,故而《淮南子》中也强调要恪守职分:“古者天子一畿,诸侯一同,各守其分。”国家治理中需“明分以示之”,即严明各地位上的人的职分,引导民众归向当有的社会角色,履行本职工作。“分”是法家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管子》云:“别交正分之谓理”,作为法家核心概念的“理”所强调的正是确认各身份、地位间的名分,如“上下之分不同任”,而具体的职分是人的社会角色的标志,人作为群居的存在体,要保持社会秩序的有序,严格按照自身的角色要求来司职尽责,最为重要,……没有清晰的职分角色意识,也就不可能有深厚的尽责意识。

《淮南子》中定分、制分的思想以及在这之上所强调的名实相符、依实功定善罚,可以说均是对法家伦理思想因子的吸收,而《淮南子》中维护秩序的重要方式“无为”,也是以这种角色分明、各自履行职责为重要保障的。道、法二家在思想上有相通性和继承性为学界所公认,职分可以看作性分在社会运转中的体现,但它的践履有时不免要靠奖惩威力来保持,故而其在维持秩序上虽有效,但犹有未逮与未尽之处,故而法家伦理思想在《淮南子》中还需在道家统摄之下。

(3)反之理想与现实需求

《淮南子》伦理思想中体现了道家“反”的精神。所谓“反”,一方面指反思批判,一方面是要返本复初。《淮南子》所推崇、希望能返回的至德之世,其存在情态往往都是在神话及传说中得到展现,这一方面借神话的不可证伪维护了传统的权威性,为知识分子的话语权正名;另一方面也强化了特定的政治主张,从而构成了对君权的批判和限制。无论是反思还是返本都是社会在向前发展中所必须要维系的张力,不仅是个人始终对自身的言行是否合德保持清醒和警惕,而且反的精神能打开为现实封闭了的其他可能,避免某一范式成了社会的不变之常。

淮南王刘安墓碑

然而,《淮南子》并非仅是批判现实之书,更是一本面向现实世界建设的“刘氏之书”。反思所敞开的可能,精神世界中的返本给人带来的自由固然好,但和经验世界状况,与汉初从分封到一同,亟待建立新秩序的时代要求不免有疏离。既然《淮南子》“务于治”,就不能脱离对现实的主张,个人修德所能达致的无限、超越境界固佳,但对重实用的汉人而言,也许捕捉到对当下伦理之序有指导意义的东西更为实际。《淮南子》相信依“道”而行是最为理想状态,然而世俗中的事会面临复杂而迫切的状况,理想方法有时无法立刻取得效果,故要进行权变。为什么要权变,因为“事有所至”,为了应对不同状况、不同时势下的事件,不免要对道德践履形式做变通,采用更现实的办法。对仁义与法的融合除了“群”的需要,也是时势使然。

在《淮南子》看来,仁义是世道衰败时产生,因为随社会发展,人多财少,所以产生了纷争,乃至用欺诈手段、机巧之心争夺,仁义正是用来克服争斗、信失这些状况,以拯救衰败的世风。虽然从道家思想角度看,“神明定于天下而心反其初”才是治本做法,但就当世实用而言,仁义无疑更加直接。《淮南子·要略》中说:“知道德而不知世曲,则无以耦万方。”令人向往的至德之世已是过去,人在坚持道德的同时,也要知晓曲折之世事,才能应对好各种变化,时、世变化是人不得不面临之命。若从思想的纯粹性、对道家传统坚守性来看,《淮南子》逃脱不了“杂”的指摘;但道德哲学思想的提出并非只局限在形上层面的构建,更重要的是能在现实中发挥切实的功用,而世事的复杂也就决定并没有一种思想是完美地在各领域都适用的。

实际上,从《老子》的“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之誉之”中我们就可以嗅见如果最佳状态无法达致,可退求其次的暗示。所以,《淮南子》的伦理思想选择了综合诸家思想之路,力图建构一种既合乎道家精神又能在现实中切实施用的秩序,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群体均是如此,而这种协调有精彩之处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乃至混乱。不过,在这一过程中,“反”的精神依旧存在,作为现实建设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维系着人、社会、国家中进与退、放与收之间的张力。而《淮南子》最终还是在理想人格———真人的设想中灌注了“反”这一理想,在道德修养中来实现伦理之序中未能实现之愿望。

参考文献:《中国思想史》、《淮南子》、《淮南鸿烈集解》、《老子道德经注校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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