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肚子脹、出血!揚州女子做完手術身體不適,一檢查發現……

上環本是個普通小手術,

可9月3日,

揚州大橋鎮居民小湯

在鎮中心衛生院做節育手術時,

卻遭了罪了。

10月10日上午,《關注》記者在江都大橋中心衛生院見到了小李和小湯夫婦倆。妻子小湯介紹:9月3日自己在醫院做節育手術時,就感覺很疼,手術後身體也一直不舒服,肚子脹脹的,不舒服,還伴有出血,小便的時候有刺痛的感覺。

9月30號,小湯去醫院複診,對方檢查後表示,要取出節育環重新手術。小湯當時就起了疑心,立刻去蘇北醫院找專家診斷,結果讓夫妻倆心涼了半截。專家說節育環一小半在小湯子宮裏,一大半都跑到外面去了,需要住院治療。專家說如果在宮腔鏡取不出來的情況下,必須要做腹腔鏡手術。

夫妻倆認爲,大橋鎮中心衛生院當初的手術有問題。他們提出賠償,但被對方拒絕了。小李說,大橋醫院只承擔二次手術費用,醫藥費用全部由小湯夫妻倆承擔,誤工費、補償之類,大橋醫院都不願意付。

而院方對此的解釋是:這屬於術後併發症,並非醫療事故。大橋中心衛生院副院長徐東昇說,一百個人放置節育環會有五個人左右發生這樣的情況,醫學本來就有很多不確定性,小湯子宮壁薄跟她多次生育、流產病史都有關係,像這種情況他認爲是正常的併發症。

這位負責人表示:出於人道主義,院方可以適當經濟補償,但夫妻倆一直不認可。徐東昇說,如果要認定有沒有醫療事故,他認爲必須要走司法途徑,如果最後確定是醫療事故,賠償的數額和從同情角度來賠償的數額肯定是完全不相等的。

記者隨後諮詢專家瞭解到,併發症可分爲不可避免、難以避免、可以避免三種情形。在醫療司法實踐中,對於不可避免、難以避免的併發症,一般不按照醫療損害處理。而可以避免的併發症,因醫療機構存在過錯沒有避免,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小湯夫妻倆說,在術前這些規定和風險院方都沒有告訴他們,出了問題才說,現在他們需要花錢爲院方的錯誤買單。

截至發稿小編獲悉,雙方通過協商已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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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關注

新媒體責任編輯:孔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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