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酒後駕駛機動車導致的交通事故越來越多,酒精已成爲越來越兇殘的“馬路殺手”。雖然醉駕早已入刑,全國各地也常態化嚴查酒駕不放鬆,然而社會上總有一些人心存僥倖,忽視他人和自身的安危,酒後甚至醉酒駕駛機動車,造成了一起起無法挽回的傷痛。

2018年10月16日中午11時許,李某金到商城縣伏山鄉餘子店村自家親戚家喝喜酒,心裏高興,氣氛融洽就喝了兩瓶半啤酒。15時許,李某金被喜宴氣氛衝昏了頭腦,自認爲酒勁已過,便駕駛一輛號牌爲豫SJ056*滿載貨物的機動車出發與其它親戚一起去金剛臺鄉胡太村趕廟會;16時左右,當車輛行駛至商城縣金剛臺鄉杜畈村時李某金遠遠看見前方有執勤交警,本能反應心裏有點緊張,便點了一下剎車,這一細小的情節被執勤交警看的一清二楚,在李某金拐彎掉頭準備從旁邊的小路想躲過去時,哪知由於心裏緊張,方向辯識不清,車輛徑直開到一家門口時沒路了,被交警當場攔截。經酒精呼氣檢測李某金的酒精含量爲103 mg/100ml,屬於醉酒駕車。

執勤民警便將其帶至交警大隊對其作了詳細的詢問,李某金雖然懊悔不已,但還是對自己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爲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之規定,因李某金醉酒後駕駛機動車,商城交警大隊依法對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喝完喜酒逛個廟會,這原本是一件很開心的事,卻沒想到興奮之餘卻把自己給喝“進去”了;親戚家也因此事間接成了互相埋怨的對象。究其原因還是僥倖心理在作怪,“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是每個機動車駕駛員必須時刻牢記的。

交警在此提示廣大駕駛人:開車騎車走天下,拒絕酒駕更瀟灑;爭做文明“駛”者,莫當交通“醉”人;平凡出行始於心,拒絕酒駕踐於行。(信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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