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範圍

所有真皮(動物皮料)

二、選皮

不同的級別,皮料的質量及使用率不同,皮料分爲A.B.C.D級,可利用SATRA皮料分級之評估方法來判斷每一級之預計截斷使用率.

三、標識

每一張皮料必須註明清楚級別(例如A1;A2;B3;B4;C5;)。

GRADE I=100-96% (平均使用率97%)

GRADE II=95-91% (平均使用率93%)

GRADE III=90-86% (平均使用率88%)

GRADE IV=85-81% (平均使用率83%)

GRADE V=80-76% (平均使用率78%)

GRADE VI=75-71%(平均使用率73%)

四、 等級劃分

TR級:由A.B.C級組成

A級=SATRA的I &II級(SATRA的平均使用率95%)

B級= SATRA的III &IV級(SATRA的平均使用率85.5%)

C級= SATRA的V級(SATRA的平均使用率78.0%)

D級= SATRA的VI級(SATRA的平均使用率73.0%)

A級數量必須大於或等於C級的數量,這樣可保證C級的使用率。

D級的數量必須小於或等於總數量的10%.

五、檢驗程序及標準

5.1 顏色、厚度檢驗

5.1.1 每一採購單相同規格,每次來料爲一批。

5.1.2 每批任取一包,以採購色卡覈對其顏色,若該包內顏色均勻,且與確認鞋或色卡相同時,則判定顏色合格。

5.1.3 在每一批內任取20張,以厚度計量測皮料厚度,量測部位爲頸部,臀部, 背部2側(6點)。若背部、臀部有2點不合採購單要求,則判定該張皮料不合格。

5.2 皮料分級(外觀檢驗)

5.2.1 外觀缺點有:刀傷,斑點,脫皮,生長紋,血管紋,沙眼,碰花,牛筋, 掛傷,粗糙,烙印,松面,頸紋,瑕疵等。

5.2.2 檢驗員對所有皮料進行目視全檢,並依外觀缺點所佔比率,使用率依等級的劃分爲標準。

5.3 記錄

5.3.1檢驗員在皮料反面上填寫級別。

5.3.2檢驗員應填寫《皮料品檢報告》,經查覈複印送交主管簽字和倉庫管理員各一份。

5.4 測試

撕裂強度,摩擦褪色,白色材料做耐黃變測試,黑色做老化測試。

5.4.1 由 2.4.2脫色測試。 牛漆皮做剝離和掉漆測試。

(1)用有粘性膠紙對貼膜皮的進行脫膜測試(同一位置粘5次);

(2)用白色面布對皮面反覆摩擦,進行脫色測試(同一位置,來回摩擦10次)。

5.5 檢驗

對顏色比對色卡(或者確認鞋) 。

目視 :全數對色卡 ,外觀,有皺紋,刮傷,成長紋,血管,頸紋,松面,斑點,等瑕疵佔比率分級,目視全數檢查柔軟度,依照色卡(或者確認版)用手去感覺。 檢驗皮料時應用手拉一拉皮料,看不明顯的瑕疵是否經手拉之後會更加明顯。

六、判定方法

6.1 厚度每張皮檢查前(頭部),中(背部2側),後(尾部)四點。如果有2 個點不合乎厚度要求,則該張皮不合格。

6.2 顏色:依照皮料顏色分成不同的色系。

6.3 外觀及使用率:依照顏色的色系分,然後依照使用率分爲A,B,C,D級。

6.4 柔軟度:依照色卡的柔軟度。若有2張不合格,則判定該批皮料柔軟度不合格。

6.5皮料使用率達到73%以下的必須通過品保部主管及經理判斷是退貨還是特採。

七、記錄

皮料檢驗完畢,填寫《皮料品檢報告》,並在皮料上標示顏色、呎數、級數。

八、所使用機器

厚度計,拉皮機,量皮機。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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