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酱油第一股”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加加食品”)发布半年业绩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5亿元,同比增长10%;实现净利润8610.68万元,同比增长6.42%。

加加食品的业务涉及酱油、植物油、食醋、味精、鸡精、蚝油等的生产及销售。其中,“加加”酱油和“盘中餐”食用植物油是公司的核心产品,上半年产生的销售收入一直占公司收入总额的80%以上,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从具体产品看,酱油对业绩的贡献最大,实现营收5.27亿元,在总营收中占比过半,同比增加8.12%,毛利率则达到33.97%。同时,粮油食品营收达到2.89亿元,同比增加11.07%,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8.21%,毛利率则同比增加3.84%。

加加食品在业绩报告中表示,公司实施以“加加”系列酱油为主导,食醋、鸡精、味精、酱料和普通食用油、高档茶籽油等多品牌、多品类、多渠道协同发展的经营模式。

目前,加加食品主要采取经销商代理模式,以独家经销制为主,以二、三线城市和县、乡(镇)市场为重点目标市场,陆续在全国各地发展了一千多家总经销商,形成以长沙、郑州、阆中三大生产基地为中心,辐射全国的销售网络。并且会继续全力支持特殊渠道市场的开拓与发展。

在策略上,加加食品表示将继续大力推进实施“大单品战略”,重点关注“原酿造、面条鲜、盘中餐茶油”,打造核心战略大单品,坚定不移调整产品结构,换档提质,继续保稳定,求发展,推进市场建设,开发团餐特通渠道,努力实现“加加”和“盘中餐”两大品牌齐头并进,保持业绩稳健态势。

此外,加加食品也在半年报中提及“立案调查事项相关风险”。

加加食品及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于6月5日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对其立案调查,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此,加加食品表示,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如加加食品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被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行为,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停牌。目前,加加食品已按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可能受此影响的还有加加食品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由于此次立案调查可能会导致加加食品不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导致该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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