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離婚這件小事 | 記者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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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原來以爲的愛情命題,已然變成了一個政治哲學問題:決策的基礎,是建立在人性本善上,還是人性本惡上?

全文約1510字,細讀大約需要5分鐘

我是一個很愛跟人聊感情的人。每個人故事都不重樣,但說起來,八卦時好奇的問題無外乎兩個:你們怎麼在一起的,你們怎麼分開的。

由離婚冷靜期引發的這個選題,是第二個問題的延伸集大成版,卻總逃不掉回到第一個問題:人們當初選擇在一起時,是什麼阻礙了他們發現彼此的不合適?

我的私心是爲自己的困惑尋找足夠大的樣本,試圖從中窺探總結出一些規律或相對可靠的人生經驗。像許多還沒踏入婚姻家庭生活的年輕人一樣,我們看情感專欄、言情小說與韓劇時,其實是想在裏面找到自己——這個主人公似乎與我有類似的故事,後來他們怎樣了?我會怎樣?

“離婚冷靜期”這幾個字,之所以戳中許多人的神經,最深的恐懼大概也來自於類似的代入:如果有一天,來自國家強制力的“冷靜”降臨到自己身上,已然爲下決心分開而痛苦的自己,是否會遭受多一層被幹涉、被強制拖延的痛苦?

杞人憂天?可別忘了第一批90後已經離婚了。

討論選題時,我和編輯們都非常自然地站在了反對者的立場上。我以爲理所當然,在這個崇尚個人自由自主的現代社會,這當然會是社會大衆的普遍想法。冷靜期像來自強勢家長的溫柔一棒,表面再溫情、再循循善誘,本質上依舊是對個體理性、智識與判斷決策力的不信任。作爲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生活在大城市的年輕人,接受並認同這個制度設計,簡直是對自己的侮辱嘛。

直到我坐在馬鞍山家事法庭的旁聽席上,我才意識到——如同特朗普當選美國總統後精英階層重新審視美國社會、不得不承認和他們想法相悖的民衆也有選票並且擁有勝過他們的力量一樣——這種想法確實只屬於一小撮幸運的知識分子,它過分理想以至於有些空中樓閣。我們當然希望人都是理性的,人都爲自己的選擇負責並承擔後果——但法院,恰恰是最集中的讓人見證不理性的場所,它的存在,也正是因爲那些家庭內部衝突已經無法自行消化,被迫轉向第三方求助。

這時候,我發現原來以爲的愛情命題,已然變成了一個政治哲學問題:決策的基礎,是建立在人性本善上,還是人性本惡上?我的採訪對象是基層的法務人員,他們是終日與複雜人心過招的人,見識過太多撒潑無賴的他們會告訴你,或許不要太過相信人性。

可是,假若一個人不理性,第三方就有干涉其決定和感受的合理性了嗎?家事審判改革,某種程度上是將公權之手伸向私人領域。對於私人生活,這隻手能伸多長,界限應止於何處?

這一切不太容易被討論得清楚,而這個專題只是在呈現一個簡單的事實,生活於斯,就要面對這片土地上的現實。每對情侶在步入婚姻前,不妨好好聊一聊離婚。也許沒有任何一段關係會抵達完美,但人可以做到的是保證最壞情況下的自己和對方,都擁有體面退場的基本素質。能在最糟糕的狀況下保證性命安危,這看似是最底線的要求,然而,婚姻對大多數人的意義,本來不就是一張兜住底線的網嗎?

但我打心底裏覺得,結婚也好離婚也罷,人心是無法被制度所規範的。離婚不離婚,冷靜不冷靜,真的是本質上的問題嗎?司法程序、社會程序上的那一本證,能直抵人心嗎?法律程序上離婚了,心理上就能解脫嗎,就不會再受到打擾嗎?法律上夫妻關係存續,誰又知不是同牀異夢?婚姻,是人面對這個世界的其中一面,也一定與他面對世界其他許多面的方式是一致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家事審判改革與全人教育、全科醫生、社區居家養老的探索殊途同歸——

這不是制度的問題,是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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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首發於南方人物週刊第571期

文 / 本刊記者 邱苑婷

編輯 /  孫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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