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修訂後的禁制令,禁制任何人非法和故意地,在沒有相關人士同意下、同時有意圖或相當可能會恐嚇、騷擾、威脅或煩擾相關人士的情況下使用、發佈、傳達或披露給他人屬於警務人員、特務警察、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員,包括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的個人資料。12月10日,高等法院再度修訂禁制令,將保護範圍擴展至特別任務警察。

(原標題:香港高等法院修訂禁制令:禁“起底”警察範圍擴大至特別任務警察)

爲保護警察及其家人不受滋擾,香港特區律政司及警務處10月曾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12月10日,高等法院再度修訂禁制令,將保護範圍擴展至特別任務警察。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網11日消息,警方表示,自6月起,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被人在網上非法披露和廣泛發佈,其中包括警務人員子女就讀學校、班級等,受影響警務人員遭到不同程度的滋擾、恐嚇,令警務人員及其家屬非常擔心人身安全,甚至造成心理困擾。

律政司司長作爲公衆利益守護者及警務處處長作爲警務人員代表身份,向法庭申請單方面禁制令,以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作出該等行爲。

報道指出,法庭於10月25日頒發臨時禁制令,並先後於10月28日和31日作出修訂,有效期至11月8日。法庭其後命令繼續執行臨時禁制令,直至審判或進一步命令。

12月10日,法庭修訂禁制令,將保護範圍擴展到特務警察。

香港高院修訂禁制令:禁“起底”警察範圍擴大

11月16日上午,首批懲教署“特別任務警察”亮相  圖源:香港“東網”

修訂後的禁制令,禁制任何人非法和故意地,在沒有相關人士同意下、同時有意圖或相當可能會恐嚇、騷擾、威脅或煩擾相關人士的情況下使用、發佈、傳達或披露給他人屬於警務人員、特務警察、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員,包括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的個人資料。

禁制令也禁止恐嚇、騷擾、威脅或煩擾任何警務人員、特務警察、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員,又或協助、造成、慫使、促致、唆使、煽動、協助、教唆或授權他人從事上或參與上述行爲。

此前特區政府爲加強警力,委任紀律部隊人員爲特別任務警察,首批約100名由懲教署人員擔任的特別任務警察於11月中旬亮相,第二批從海關及入境處抽調的特別任務警察11月底投入工作。

netease 本文來源:觀察者網 責任編輯:杜碩_NB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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