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或者你會想,原作者是免費給人看的,我盜圖、盜文也是無償分享,那這也算侵犯著作權嗎。侵犯名譽權常常是通過侮辱行爲來實現的,比如在子涵這件事裏,她們給人PS“遺照”。

嶽律師法律課之——生活篇

提問:

我好友的妹妹子涵今年上高中,不久前,她所在的一個男明星粉絲羣內部掐起了架,分成了兩派。子涵陣營裏一個女孩,通過人肉搜索找到了對方陣營“老大”本尊,把對方照片和個人信息發到粉絲羣上,還拿對方的一寸照PS成了“遺照”,作爲己方陣營的宣傳圖,甚至要發動小夥伴一起給對方寄刀片。

對方陣營的“老大”很害怕,在網上曝光了這件事,還利用輿論給子涵這邊施壓,讓她們道歉,否則就去告她們侵權。子涵還是有一定的法律敏感度的,她站出來和夥伴們喊停,主動提出道歉。雖然有同伴誤解,認爲她慫,但她也覺得這樣是在保護大家。

後來,她問我,她們這樣做,違反了哪些法律呢?在網上發表言論,怎麼才能避免侵犯他人的權利?

嶽律師:

我們之前的課程中,談到普通人上網也可能會被侵犯隱私權、著作權。那麼反過來,我們會不會在上網時,不小心侵犯了他人的權益呢?

在這個問題中,子涵她們已經侵犯了他人的一些權利。雖然她們沒有寄成刀片,也並沒有對對方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但她們人肉搜索對方,並把她的個人信息公開發出來,這就侵犯了對方的隱私權。同時,PS“遺照”的行爲又侵犯了對方名譽權,嚴重的甚至可能會構成侮辱罪。

我在微博上有時會發現,很多因爲明星或者電視劇掐架的女孩都認爲,只有讓對方受到人身和財產上的傷害,纔算違法,罵個人不算什麼。生活中這麼想的人也很多,而披上了互聯網的虛擬身份,侵權行爲可能就更加肆無忌憚了。

從某些角度來講,網絡是一個可以自由發表言論的空間,任何人都能以個人的視角,通過隻言片語,表達對人、對事的所感所想。網絡爲實現我國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提供了一個平臺,有些時候,還能起到輿論監督的積極作用,但是在發表言論時也要注意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利,否則,網絡的自由言論會發展成網絡暴力。

如何能避免在網上發言侵犯別人權益呢?我這裏給列出四種大家可能不小心侵犯的權益。

首先是肖像權。

我國《民法通則》對肖像權的保護有比較明確的定義,只要本人不同意,ta的照片就不能拿出來作爲營利的工具。最常見的例子是,很多明星被PS到了無良醫院的廣告宣傳冊上。有媒體統計過,那些告醫療美容醫院的明星,大多是勝訴,要麼庭外和解,醫院最終都付出了賠償金,但是賠償金通常不會像人們所想象的那麼的高。這也正是目前很多明星被侵犯肖像權的原因:醫院請明星代言,明星可能不願意,也可能要求很高的代言費,但是醫院不經明星同意直接用ta的形象,即使是明星起訴,這一過程中也幫醫院做了一次廣告。最後法院判決結果,不會按照明星的實際廣告價格來對其進行經濟賠償,而是酌定一個遠低於代言費的價格。所以違法成本低,也就成了很多人會侵犯明星肖像權的一個主要動力。

其次是隱私權,隱私權是網絡暴力中最常被肆意侵犯的權益。

隱私就是那些我們不願意讓人知道,也不會影響公共利益的事,大到銀行卡密碼多少,小到豆腐腦愛喫甜的還是鹹的。法律規定,我們的隱私不能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而且我們也有權利選擇把自己的隱私公開到什麼程度,別人不能隨便越界。

在之前保護個人隱私的課程中,我強調了人們如何不要主動泄露隱私,如何避免隱私被人故意獲取或傳播。反過來,我們應該也能理解,那些和我們在網上一樣發言的人,也會像我們一樣,討厭隱私被泄露。也許你只是爲了“教訓對方”把對方的信息公開。但你公佈的隱私如果被有心之人利用,致使他人遭受了損失,你可能也要因此承擔一定的民事甚至刑事責任。

在網絡暴力事件中,除了上面說的隱私權,另一個容易被侵犯的權益是名譽權。

前面課程中,我們提到了名譽權,也就是日常生活中所說的名聲。侵犯名譽權常常是通過侮辱行爲來實現的,比如在子涵這件事裏,她們給人PS“遺照”。

法律定義的侮辱,是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這種行爲主觀上是故意的,而且會給被侮辱者造成嚴重的後果,比如有的明星被黑粉詛咒,甚至被惡意PS。公衆人物的人格被侮辱,也許還有一些公開發言的機會澄清自己,或者利用自己的影響力維護權益,但普通人被侮辱,發聲或維權會相對較難,甚至帶來心理陰影,會產生持續的影響。

另外有人通過造謠的方式對他人進行誹謗,這也是侵犯了名譽權。法律對網絡誹謗,有明確的規定,網上誹謗他人的信息被瀏覽5000次或轉發500次以上,將涉嫌誹謗罪。所以我們時常能當個“喫瓜羣衆”,看明星們發律師函警示某個八卦賬號或娛樂雜誌涉嫌誹謗,結果往往是侵權者主動道歉、賠償。

侵犯他人的隱私權和名譽權,是網絡暴力的主要形式。網絡暴力離每個人都不遠,你也許只是一句跟帖,就成了網絡暴力的一分子。

今年上半年一個網絡事件非常轟動:一個博主全家自殺,但在警察、醫生共同努力下,一家三口被救。隨後有好事者扒出來博主的個人情況,真假難以判斷。很多不明真相的網友在微博上詛咒她,給她打騷擾電話。博主難以承受如此壓力,全家第二次自殺,最後只有她母親被救活。年輕的生命這樣逝去,讓人很無奈。更無奈的是,那些咒罵她的網友,大多不承認她是因自己而死。可是有句話說得挺對:“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其實,別罵人、別造謠、別轉發這些信息,你就基本能夠避免成爲網絡的施暴者。

最後,網上發表言論也要避免侵犯他人著作權。我們之前的課程中也提到過,普通人怎麼在網上保護著作權。

我在微博上常看到有人侵犯他人的著作權,比如在微博上發現有人近距離拍攝“男神”的照片,立刻點擊另存爲,併發到自己微博上。可能她們不明確說圖片是不是自己拍的,但她們把別人的照片去掉水印,放到自己微博裏,就會給人造成一種圖片是她們原創的誤解。或者有人把別人寫的網絡小說存到共享盤裏,公開連接去讓人下載。盜圖盜文時,有人還加上一句“侵刪”,意思是如果你發現我盜了你的圖文感覺被侵權了,請告訴我一聲,我就刪了圖文。這個態度是很好,但是這也是侵犯著作權。

因爲法律對著作權是有天然保護的,任何作品一旦完成,都不能在未經作者允許下盜走。“侵刪”絕不是免責聲明,很多人不追究,只是因爲維權成本高,侵權損失不好界定而已。但這種僥倖心理絕不是我們可以隨便盜圖、盜文的理由。

或者你會想,原作者是免費給人看的,我盜圖、盜文也是無償分享,那這也算侵犯著作權嗎?確實,很多人以爲,只有把別人的作品拿來營利纔算侵犯著作權。但營利只是侵犯著作權情況中的一種。法律規定,除符合《著作權法》第22條構成“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只要作者沒允許,你就不能擅自轉走、使用他人的作品。

粉絲圈流行一種在線視頻,叫“飯制劇”,是把明星的視頻重新剪輯,賦予新的劇情,這個傳播度可能相當高,曾經有劇集創下兩千萬點擊率的記錄。然而,這類的飯制劇其實已經侵犯了原視頻版權所有者的著作權,版權所有者如果訴諸法律,飯制劇的製作者一定會承擔相應的責任。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現在作品發表的形式越來越多樣、製作的門檻也越來越低,可能有人會覺得,有的插畫很難看,有的小說很無聊,如果沒有我幫忙“盜”一下,怎麼會被更多人關注呢?原作者謝謝我還來不及呢。話不能這麼說,不管作品水平如何,侵權就是侵權。

所以,想要把別人的圖片、文章或者其他作品搬到自己的社交賬號和各種羣裏,一定要事先經過原作者的允許,否則,一旦原作者打算追究你的侵權責任,你就有可能會被對方追着維權。還記得之前課程中,我提到那位微博博主教科書式的維權吧?著作權的維權過程雖然麻煩,但維權成功,侵權者就必需要賠償對方的損失。

同樣,肖像權、名譽權和隱私權也是如此。雖然維權成本不低,但侵權行爲也是客觀事實。所以,爲了避免事後的麻煩,一開始就不要越界。

今天我們討論的話題是,如何避免在網上侵犯他人的權益。隨着網絡技術的發展,人們越來越離不開互聯網社交,隨之而來的,是不小心侵權的行爲越來越普遍,也越來越需要留心避免。

我們之前的課程裏,一直在講我們要有自己的法律底線,要保護自己的邊界不要被人侵權。但是,將心比心,別人也像我們一樣,討厭被侵權。法律既是保護也是約束,所以,請在用法律捍衛自己邊界的同時,也要管好自己的手和嘴,不要越他人的界。

最後,希望正在聽課的你能遠離網絡暴力,不要做雪崩中的小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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