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孫先生說,案發後,姐姐向他們回憶了當晚的遭遇:12月13日晚10時許,她乘坐同事林某某的順風車準備回弟弟家,不料遭到丈夫姜某及公公姜某某尾隨。鄭先生說,客觀講,孫女士和姜某結婚後前幾年的表現還不錯,但自從其外出學習茶藝等後,情況就變了:工作總是很忙,對丈夫不像以前熱情,沒時間接送孩子,他們懷疑孫女士變心了。

12月16日,溫州一女子被丈夫公公當街暴打併塗大便的消息在網上持續發酵。華商報記者16日下午從雙方家屬及警方處獲悉,當地警方已立案偵查,打人原因系夫妻情感糾紛,一方懷疑另一方出軌所致。女子被家暴 家人發帖引關注

孫女士在醫院接受治療

12月14日16時42分,溫州當地自媒體“溫州草根新聞”微博刊發了一則“溫州女子被家暴 被逼喫屎 被毀容”的帖子,並配發了數張女子臉部被打、在醫院接受治療的圖片。

帖子稱:昨天(12月13日)晚上,(溫州市)龍灣區沙城鎮姜某某(原文全名)和其兒子姜某(原文全名),在其兒媳婦孫某回弟弟家的路上家暴孫某。唆使多人拿鐵棍暴打我姐,並且往我姐嘴巴和臉上塞大便。並多人按壓住我姐姐。

姜某某用雙手指甲把我姐臉整個撕爛,拿剪刀剪其頭髮衣服等惡劣行爲,天理不容。平時在家嗜打成性,多次家暴派出所有出警記錄。

我姐07年嫁其姜家,08,10,14年分別生育一女,一女,一兒。07-17年10年間在家帶兒育女……

他家控制我姐姐經濟,多年來我姐姐念及孩子尚小,多次忍受。17年11月在(原文如此,應爲再)又一次家暴後認錯,在多名同事及家人面前承諾買房還我姐姐嫁妝,又是空頭支票。

現在多次耍賴,我姐姐多次對於還嫁妝溝通未果惹怒他,以至於跟蹤並進行如上暴打。已經報警了。

華商報記者從帖子上的照片看到,被打女子孫女士頭上纏着紗布,滿臉是傷,臉上的傷痕清晰可見,案發現場的地上血跡斑斑。由於孫女士的傷勢比較嚴重,網友紛紛對男方的暴力行爲予以譴責、聲討,並建議女子家人報警或尋求婦聯幫助。

案發現場血跡斑斑

女方家屬:此前也曾遭受家暴 對方報警

12月16日下午,華商報記者聯繫上了孫女士的弟弟孫先生。孫先生介紹,網上的帖子是他發的,事情鬧到這一步,也是被逼無奈。孫先生說,他姐姐生於1986年,溫州本地人,大學本科畢業。2007年經親戚介紹,認識了同爲溫州人的姜某(大學本科畢業),不久,兩人結婚。

“雙方家庭經濟條件都不錯,結婚前幾年,姐姐和丈夫的感情很好,兩人先後於2008年、2010年、2014年生下了兩個女兒一個兒子。”孫先生介紹,爲了全心全意照顧丈夫、教育孩子,2007年至2017年的10年間,姐姐一直沒有上班,在家全心全意做家庭主婦。2017年,姐姐開始在當地一家單位工作。

孫先生稱,姐夫的脾氣不是很好,最近幾年,由於多次遭遇家暴,姐姐和丈夫的矛盾日益凸顯,但爲了三個孩子,姐姐一直在忍受。“遭遇本次毆打之前,2019年六七月間,姐姐也曾遭受過一次家暴,那次是她公公報的案,這個在派出所可以查到記錄。”

談起12月13日晚姐姐被毆打事件,孫先生仍氣憤不已。“和丈夫發生矛盾後,今年12月初以來,姐姐一直住在哥哥家。”孫先生說,案發後,姐姐向他們回憶了當晚的遭遇:12月13日晚10時許,她乘坐同事林某某的順風車準備回弟弟家,不料遭到丈夫姜某及公公姜某某尾隨。在距弟弟家不遠的地方,他們的車被丈夫的車堵住。之後,丈夫、公公以及三名陌生男子開始用鐵棍和鐵錘敲打同事林某某的車窗。下車後她準備向丈夫解釋,但丈夫和公公根本不聽,公公先是拿鐵棍敲她的頭,她被打倒後,又遭到丈夫、公公及三名陌生男子暴打。之後,公公拿着工具刮她的臉,又從車上拿了幾袋大便往她的傷口和嘴上塗,還拿剪刀剪她的頭髮和衣服。

孫先生稱,姐姐被打後,是她公公報的警。“目前姐姐在醫院接受治療,無論是心理還是身體,傷害都比較嚴重。”孫先生稱,事發後,孫某某父子被警方傳喚接受調查。12月15日,孫某某家人找到他們,希望和解,但他們覺得這麼大的事不可能和解,希望對方受到法律的嚴懲。

孫女士滿臉是傷

男方親戚:打人不對 但女方出軌在先

“打人確實不對,但事出有因,女方出軌在先。”16日晚,華商報記者設法聯繫上了姜某某的表親鄭先生。鄭先生介紹,事情發展到這一種地步,誰也不願意看到。

鄭先生說,客觀講,孫女士和姜某結婚後前幾年的表現還不錯,但自從其外出學習茶藝等後,情況就變了:工作總是很忙,對丈夫不像以前熱情,沒時間接送孩子,他們懷疑孫女士變心了。“孫女士和林某某根本不是同事。”鄭先生說,據他們瞭解,孫女士和林某某是經過學習茶道認識的,之後兩個人關係走得很近。

談到姜某對孫女士的家暴行爲時,鄭先生解釋,姜某和孫某都是暴脾氣,兩人鬧矛盾時,孫某某也很厲害。今年有一次兩人鬧矛盾時,就是姜某父親報的警,因爲他擔心無辜的孩子受到傷害。鄭先生稱,此事發生前,姜某曾勸過孫女士好好過日子,但孫女士未聽取。

提到12月13日晚發生的打人事件時,鄭先生說:“打人確實不對,但事出有因。”至於姜某某拿大便往孫女士身上塗,鄭先生說,那是姜某某義憤之下的激憤行爲,大便並不是事先準備的,而是隨地踩到撿起的。

對於鄭先生的說法,孫先生堅稱,姐姐和林某某是單純的同事關係,並沒有出軌。“退一萬步說,即使姐姐有什麼問題,雙方也應該坐下來協商解決,而不是使用暴力。”警方:已立案 後續情況將進一步通報

警情通報

該事在網上發酵後,12月16日上午11時56分,溫州市公安局龍灣區分局在其官方微博“平安龍灣”發佈“警情通報”稱,2019年12月13日22時31分,我局接報警稱永中街道綠城海棠灣西門路口發生打架。中心區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到現場,並控制相關人員,隨後將傷者孫某(女,33歲)、林某某(男,35歲)送醫院治療,將涉嫌毆打他人的嫌疑人姜某甲(男,36歲,系孫某丈夫)姜某乙(男,66歲,系孫某公公)帶回派出所調查。經初步調查,姜某甲與傷者孫某因夫妻情感糾紛,姜某甲、姜某乙等人在綠城海棠灣附近毆打和侮辱孫某及其朋友林某某。現我局已對該案立案偵查,後續情況將進一步通報。律師:施暴者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侮辱罪

夫妻一方懷疑對方出軌,一方與家人當街暴打另一方並塗大便,侵犯了被打者的哪些權利,應承擔什麼責任?類似案件中,一方出軌與否,對另一方(打人者)承擔的法律責任有無影響?華商報記者就此案延伸出的法律問題採訪了山東辰澤律師事務所律師柳孔聖。

柳孔聖認爲,懷疑一方出軌,另一方及家人當街暴打對方並塗抹大便的行爲,侵犯了被打者的人格權,具體主要是侵害了人格權中的身體權和名譽權。根據損害後果的不同程度,侵權人應受到不同的民事或刑事處罰。如果被打者傷情被鑑定爲輕微傷,受侮辱情節不夠嚴重,則加害者作爲違法嫌疑人應當依據《行政處罰法》受到行政處罰。如果傷者構成輕傷以上,則加害者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侮辱情節嚴重,可同時構成侮辱罪。需要指出的是,侮辱罪屬於不告不理的刑事案件,需要被害人蒐集證據到法院刑事自訴。無論是構成行政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受害方均可依據《侵權責任法》向侵權人主張民事權利,具體可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或單獨提起民事訴訟。二者區別爲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絕對不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單獨民事訴訟根據司法解釋原則上也不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但各地法院做法不一,也有支持的判例)。

柳孔聖稱,因爲傷害他人身體和侮辱他人,均是法律所嚴厲禁止的行爲,故無論何種原因,只要排除了正當防衛,就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會因爲一方出軌就減輕或免除加害者的行政、刑事和民事賠償責任。如果一方出軌達到了一定的嚴重程度(比如與他人同居),另一方的救濟渠道只能是在離婚訴訟中同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華商報記者 陳有謀 編輯 李華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華商報】創作,在今日頭條獨家發佈,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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