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住宅交易中,

中介“喫差價”行爲

被房產管理部門明令禁止,

並且將會重罰。

潁州區的梁先生在賣房時,

卻遭遇了這樣的事,

中介公司以高於合同價10萬元的價格,

私自將他的房屋轉售,

而溢價部分則並未告知他。

簽訂包銷合同,中介公司尋買家

2016年8月,家住雙龍橋附近的梁先生,有一套住房急用出售。該房屋位於高檔小區一樓,面積226平方米。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阜城某中介公司估價爲175元萬。

8月15日,梁先生和該中介公司簽訂了一份限時包銷合同,內容爲2個月的時間包賣掉,包銷價格爲175萬元。同時,中介公司支付梁先生2000元包銷保證金,在包銷期限內房屋售出保證金退還,否則不退。

差價10萬元,買賣雙方不知情

一個月後,中介公司告訴梁先生,尋到一個合適的買家。梁先生提出要和買家見面,但中介說客戶不想暴露個人隱私,拒絕和他見面。

梁先生也沒有多想,按照中介的要求,在一份空白的《房屋買賣合同》上籤了字。中介告訴他,比當初預想的價格多賣了2萬元,成交價爲177萬元。梁先生夫婦倆驚喜不已。

沒幾天,中介公司將10萬元定金打到了梁先生的賬戶上。在不動產登記中心,梁先生和買家第一次見了面。雙方趁業務經理不在場時,簡單交談幾句才發現原來交易價格爲187萬元,並不是177萬元。梁先生非常惱怒,和業務經理發生了爭吵。因梁先生的房子設定的抵押沒有解除,需墊資去除抵押方能過戶,業務經理丟下一句 “有本事你們自己弄”便離開了現場。

後來,梁先生和買方達成協議以185萬的價格成交,並委託其他公司辦理了過戶手續。

中介公司要求梁先生支付中介費,遭到梁先生的拒絕。中介公司將梁先生告上了法院。法院最終判決,被告梁某返還原告阜陽某房產經紀有限公司交付的2000元包銷保證金,駁回原告其他請求。阜陽某房產經紀有限公司不服該判決,提出上訴,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很多人對房產中介都感覺有點頭疼。

來一起看看房產中介的幾大套路。

套路1

低於市場價房源 99%是假的

眼看房價像坐火箭一樣往上躥,有時在買房軟件上突然刷到一個“性價比超高”的房源:

這套房子的裝修、戶型、小區環境都那麼好,看上去比同樣面積的房子大很多,而且價格也比同小區低一大截……

事實上,如果你聯繫中介,很有可能會被告知——“這套房剛剛賣掉”、“你留個電話吧,有房子我再推薦你”、“這個小區還有個同戶型的,我帶您看看”……

天上不會掉下餡餅。低於市場價的房源99%都是假房源,剩下那1%,根本不等你在買房軟件上看到,就被秒了。

套路2

中介慫恿賣家標高價

掛牌價低於市場的房源有貓膩,那掛牌價明顯高於市場價的那些房子是否靠譜呢?其實,這些高價房背後一般也有中介在搗亂。

很多賣房者剛對房產中介表達出賣方意願,中介就會開始給客戶當“軍師”。他們會勸用戶把價格標得高一些。“昨天你們小區一套房剛賣了500萬,你要賣就掛550萬,就算被人砍價,最後至少也能530萬成交,輕輕鬆鬆多掙30萬。”

類似的說法,看似在爲賣房者謀利益,實際上是給中介自己謀好處。例如,某中介按照實際成交金額收取2.7%的中介費(包括2.2%的居間代理費、0.5%的保障服務費)。如果中介成功慫恿賣家提價50萬元,就能多收1.3萬元中介費。

套路3

費外收費

一些中介機構收費標準不透明,普遍收取“貸款服務費”,但如直接在銀行辦理貸款並無此費用。

一些二手房中介以拒絕辦理過戶或扣押房產證爲要挾,過戶前惡意提高服務費。此外,一些中介機構還利用市場壟斷地位,聯手提高中介費。

套路4

散播謠言

一些中介機構甚至通過傳播政策謠言,鼓動購房者“迅速出手”。

一些中介機構會不定時在某個節點散播“政策傳言”,聲稱將出臺新政策,鼓動大家趕緊買房過戶。

有網友戲稱,中央制定的任何新政、利好,都有可能成爲中介炒作的理由。

套路5

鼓動買房“假離婚”

部分中介機構爲促成交易,還誘導購房者辦理“假離婚”,以享受首套房利率優惠和更低的首付比例。

有的房地產中介甚至利用民政局婚姻信息不與房管局聯網的現狀,替買方製作可以以假亂真的“離婚證”和“戶口本”以矇騙房管局,並收取數百元的“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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