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銷售小A因爲長期業績不佳被公司辭退,作爲公司財務的小許發現公司與小A的勞動合同還沒有到期,因此需要向其支付賠償金。在企業日常運營中,人員變動時有發生,不論是員工因爲家事或跳槽主動辭職,還是因爲業績不佳或出現重大過錯被辭退,他們的離開都對財務人員的賬務處理有着一定的影響。作爲財務人員你知道因不同原因離職的員工,對其工資的會計處理也有所不同麼?

主動離職的員工

這種情況一般發生在員工想要跳槽,或因自身某些原因不能繼續工作的時候。因是主動辭職,公司不需對其支付賠償金。

【案例1】

公司銷售人員小B因爲身體原因辭職回家靜養,小B每月工資8 000元,每月“五險”繳納金額爲840元,公積金繳納金額爲960元,個人所得稅繳納金額爲36元。則,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工資計提

借:銷售費用 8 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8 000

工資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 8 000

貸: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用 840

其他應收款——公積金 960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36

銀行存款 6 164

繳納社保

借:其他費用——社會保險費用 840

其他應收款——公積金 960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36

貸:銀行存款 1 836

溫馨提示:主動辭職的離職員工公司不需給予賠償金。

被動辭職的員工

這種情況一般發生在員工失職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公司辭退該員工的時候。但,因不同原因被辭退的員工對其賠償金的會計處理也是不同的。

1.被辭退員工沒有選擇權,只能被動接受

【案例2】

小C由於違紀被公司辭退,小C在公司工作兩年,由於其違紀前工作表現一直很好,公司決定多給予她兩個月工資的補償金。小C每個月工資5 000元,公司給予補償金10 000元,假設當地的年平均工資3 500元。則,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應納稅額=經濟補償金-社會職工的平均年工資的3倍=10 000-3 500×3=-500元;

因此,小C不需納稅。

工資計提

借:管理費用 10 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10 000

工資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10 000

貸:銀行存款 10 000

溫馨提示:因違紀被公司開出的員工可不給予賠償金。

2.被辭退員工有選擇權,願意接受辭退並給予補償

【案例3】

小D是公司的銷售人員,因業務量一直無法達到公司規定標準被公司辭退,小D在公司工作兩年的時間,按照規定,公司給予他兩個月的賠償金,小D每月工資4 000元,公司給予補償金8 000元,假設當地的年平均工資3 000元。則,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應納稅額=經濟補償金-社會職工的平均年工資的3倍=8 000-3 000×3=-1 000元;

因此,小D不需納稅。

工資計提

借:管理費用 8 000

貸:預計負債——辭退福利 8 000

工資發放

借:預計負債——辭退福利 8 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8 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8 000

貸:銀行存款 8 000

溫馨提示:賠償金應繳納個稅以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爲標準,賠償金低於該數額的,勞動者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高於該數額的,勞動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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