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空姐向同事喊“汪汪”諷刺是走狗 被判罰款8000)

臺灣長榮航空部分空姐2019年6月底到7月初進行罷工行動,罷工落幕後,一位參加罷工的張姓空姐竟然對未參與罷工的趙姓空姐口出惡言諷刺對方是公司“走狗”,還發文霸凌對方,被辱空姐將其告上法庭。法院2020年1月6日宣判。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由於長榮航空與桃園市空服員工會勞資協商破局,長榮航空部分空姐就在2019年6月20日發起罷工行動,直到7月10日正式結束罷工。期間,長榮航空全部4300名空姐約有2350名參加罷工。此罷工活動也造成空姐之間的衝突,有參與和沒參與的空姐理念不同、互看不順眼。

罷工結束後趙姓空姐就指控,在罷工期間自己仍持續在公司服勤沒參與行動,後來有其他參與罷工的空姐在公司內朝她發出“汪、汪”叫聲,以此嘲諷她是公司的忠犬(走狗),因自認遭受職場霸凌,2019年7月7日就在社交媒體發文分享自己的這一經歷。

趙姓空姐發文後,張姓空姐對號入座,在自己私人的Instagram轉發趙姓空姐的貼文,並回嗆“這種腦婊怎麼還不滾膩”、“好多人很期待我80誒”、“那四不四不要讓牠失望膩”,趙姓空姐看到後認爲自己社會評價遭貶損,對張提告妨害名譽、恐嚇等罪嫌。

檢方訊時,張姓空姐坦承有在社交媒體發文有情緒字眼,但不承認有辱罵之意,辯稱該貼文是在私人帳號發表,只有好友可以看得到,她提出腦婊是覺得趙女的文章是腦出來的,並無辱罵的意思,直到後來又具狀坦承其公然侮辱犯行。

桃園地檢署表示,檢察官依據臺灣教育主管部門《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認爲“婊”、“牠”分別指以性交爲業的女子、動物,含有侮辱他人之意思,而且貼文已被多人觀看,已涉犯公然侮辱罪嫌。

至於趙姓空姐以張姓空姐貼中說“好多人期待我80(即指霸凌)牠誒”,認爲張涉嫌恐嚇依法起訴。張姓空姐則辯稱只是譏諷謾罵對方,並非恐嚇,檢方查“霸凌”指的是一種長時間,並對個人心理、身體和言語攻擊,造成被害人感到憤怒、痛苦、尷尬或恐懼,張的文字本意在於羞辱趙,就算用詞尖酸刻薄,仍難以構成恐嚇,該部分不起訴。

最後,2019年11月檢方依公然侮辱罪嫌將張姓空姐起訴。

2020年1月6日,臺灣桃園地院審結,罰張女8000元臺幣(約1855元人民幣),得易服勞役8日。可上訴。

法官審理時認爲,張女因工作立場不同與趙女產生嫌隙,竟不理性處理,衝動之下以侮辱言語攻擊他人,行爲實在不應該,雖雙方至今仍未達成和解,但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審結判罰張女8000元臺幣,若易服勞役,則以千元折算1日,即得易服勞役8日。該案件可上訴。

張宇濤 本文來源:航空圈 責任編輯:張宇濤_NBJS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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