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經查,程鵬違反政治紀律,參加迷信活動,爲逃避審查調查潛逃,轉移、隱匿資產,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程鵬案件給在場的黨員幹部敲響了警鐘,牡丹江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副局長李喜軍在庭審後深有感觸地說:“程鵬案教訓慘痛,作爲一名領導幹部,必須要牢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原標題:牡丹江市政府原副祕書長程鵬涉嫌受賄案開庭,曾被A級通緝)

日前,牡丹江市政府原副祕書長程鵬涉嫌受賄案在牡丹江市西安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按照省紀委監委要求,牡丹江市紀委監委組織市直單位班子成員、紀檢監察干部近40人旁聽庭審,面對面接受警示教育。

程鵬曾任牡丹江市商務局局長、牡丹江市東安區委書記、寧安市委書記、牡丹江市政府副祕書長等職務。其違紀違法行爲多發生在擔任寧安市委書記期間。

經查,程鵬違反政治紀律,參加迷信活動,爲逃避審查調查潛逃,轉移、隱匿資產,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務出行乘坐頭等艙,違規超標準宴請,違規使用公車;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幹部選拔任用規定,爲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收受禮金、禮品;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參與境外賭博並涉嫌受賄犯罪。

2019年2月,預感“東窗事發”的程鵬畏罪潛逃至哈爾濱、三亞、北京、遼寧黑山等多地,後又潛逃回牡丹江市。4月21日,公安部對程鵬發佈A級通緝令,在紀檢監察機關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下,5天后,程鵬在其藏匿處被抓捕歸案。

公訴機關在起訴書中指控,被告人程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摺合人民幣共計2636.11萬元,數額特別巨大。

庭審中,程鵬對被指控的犯罪事實全部認罪,並深刻懺悔。“我在寧安工作這麼多年,沒有給這個地方帶來發展和希望,反而給寧安的政治生態帶來了嚴重破壞,我沒給這個地方造福,我給這個地方造了孽!”

程鵬案件給在場的黨員幹部敲響了警鐘,牡丹江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副局長李喜軍在庭審後深有感觸地說:“程鵬案教訓慘痛,作爲一名領導幹部,必須要牢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在今後的工作中,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決守住紀律的底線,堅決不碰法律的紅線!”

據悉,該案將擇期宣判。

韓佳鵬 本文來源: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網站 責任編輯:韓佳鵬_NN9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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