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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份,報道了蕪湖市三山區的一起交通事故,一輛渣土車與120救護車發生碰撞,導致救護車上兩人死亡。目前,死者家屬已經收到了事故的責任認定書。

救護車闖紅燈負主責

這起事故發生地,位於蕪湖市三山區三華路與橫山河路交口。被撞的120急救車上共有5人,包括一位女性患者、患者的公公、患者的鄰居,以及救護車駕駛員和一名醫生。

患者的公公,以及陪同患者的女鄰居,都不幸在事故中喪生。

這起事故究竟是如何發生的呢?事發時,一輛車經過十字路口,車上的行車記錄儀拍下了這樣的畫面:渣土車與一輛由西向東行駛120救護車發生了碰撞,隨後,渣土車失控撞到了逆向車道。

一輛電動車被渣土車帶翻,電動車駕駛員從塵土中爬了起來倖免於難,而旁邊的白色越野車被渣土車撞倒後就直接從畫面中消失了。不過,由於受視頻清晰度的影響,並不能判斷出,當事車輛中的哪一方闖了紅燈。

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蕪湖市交警支隊大橋大隊出具了事故責任認定書。交警認定,救護車駕駛員執行救助任務時,在未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違反交通信號,且未按規定駛入所需方向的導向車道通行,是導致本起交通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另外,渣土車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超速行駛,是導致本起交通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採訪中,記者也聯繫上了渣土車駕駛員胡本會。

胡本會告訴記者,渣土車卸完土,在事發那個紅綠燈口正常行駛的時候,120沒拉警報,闖紅燈,渣土車方向轉過來了,往左邊來了,撞到大貨車了。胡本會說,被撞後,渣土車失控,隨後撞上了路口的另外三輛車以及兩輛電動車。

按照規定,衡山河路限速50碼,而胡本會在通過路口時是超速行駛的,碰到闖紅燈的救護車來不及躲避。

胡本會告訴記者,由於兩輛渣土車受損較爲嚴重,目前還在維修。修車花了幾萬塊錢,保險公司去鑑定了。他打算等車子修好,找醫院談賠款。

記者隨後也找到了,事故中120救護車所屬的繁昌縣人民醫院。醫院醫務醫教科科長楊禹寶說,受損車輛的維修以及賠付,醫院將按照交通事故的認定書來進行。

楊禹寶告訴記者,事故發生後20天,救護車駕駛員胡某就從蕪湖市弋磯山醫院出院,目前在繁昌縣人民醫院接受康復治療。記者也嘗試聯繫胡某,但是電話沒有接通。

楊禹寶說,根據駕駛員的回憶,當時病人在車上發生了出血,病情比較嚴重,家人建議車輛快一點,過紅綠燈口的時候就闖了紅燈,沒想到對方的車輛沒有避讓,並且還在超速。

家屬賠償工作正在協商

現在,離事故發生已經過去了整整兩個月,最重要的是撫平家屬心中的傷疤,目前,醫院方正在和家屬就賠償工作進行協商。

傷者的丈夫嚴大哥,家住蕪湖市三山區高安街道,他告訴記者,事發當天由於妻子產後出血,他們打了120,隨後,嚴大哥的父親以及隔壁的堂嫂,隨車陪同妻子前往醫院,不料途中出了車禍。

而堂嫂家有三個小孩,條件不是很好。三個小孩,一個成年了,還有兩個,一個11歲,還有一個13歲。

而嚴大哥的妻子已經在醫院治療了兩個月,身體正在慢慢恢復。

記者瞭解到,繁昌縣人民醫院和家屬正在就賠償工作進行協商。不過,由於駕駛員不太認可事故的責任劃分,目前已經申請了行政複議。

救護車駕駛員認爲,在執行搶救任務的時候,撞紅燈和對方的渣土車超速,在責任認定上持質疑態度,他向上級部門申請了複議。

繁昌縣人民醫院醫務醫教科科長楊禹寶楊禹寶告訴記者,複議結果還有一個月纔會下來,但是這並不影響賠付工作的開展,目前,雙方就法定賠償部分已經達成一致。

記者注意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上顯示,救護車上一共五人,除了患者及其家屬,車上只有一名醫護人員和駕駛員,這符合規定嗎?

記者查詢瞭解到,2010年,省衛生廳發佈了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試行),其中,第13條規定,城市每5萬人配一輛救護車,每10-15萬人配一輛值班車,每輛值班車配有4名急救人員。

不過,沒有具體規定救護車的人員配置。那麼,一般情況下,一輛救護車應該配備幾人呢,記者也諮詢了蕪湖市120急救中心。

蕪湖市120急救中心告訴記者。市區一般醫生、護士,有的還配擔架員,有三到四個人。

來源:AHTV第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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