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所以學校要求“教師30%績效工資屬於學校”,學校纔好進行二次分配,不按課時量覈算,而綜合看在校的工作量。首先,學校進行行政工作的教師,課時量少,按多數一線教師的要求,根本拿不到滿額。

教師績效工資標準如何計算?

績效工資是指通過對員工的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綜合考覈評估,確立員工的績效工資增長幅度,以科學的績效考覈制度爲基礎。

但學校領導和一線教師,對於這個“教師30%績效工資”的歸屬產生了巨大分歧!

學校校長認爲:

“教師30%績效工資,屬於學校!應該有學校由上課量和工作量,進行分配!”

而一線教師卻認爲:

“教師30%績效工作,應當屬於教師自己,這一塊兒工作就應該滿額髮放給老師們!”

而至於爲何認識有如此偏差,無外乎是以下主要原因:

首先,學校進行行政工作的教師,課時量少,按多數一線教師的要求,根本拿不到滿額!

學校爲何會認爲“教師30%績效工資屬於學校”,主要是考慮到學校的領導們,幾乎都是處於不上課或少上課的狀態!要按大家完成自己的工作課時量來看,他們幾乎就分不到多少錢!拿不到自己的滿額!所以學校要求“教師30%績效工資屬於學校”,學校纔好進行二次分配,不按課時量覈算,而綜合看在校的工作量!這樣就能讓學校的領導層,滿額髮到“30%的績效工資”,甚至還有可能多發!

而一線教師訴求,當然是“按勞分配”、“多勞多得”!

一線教師的訴求其實也很簡單,“績效工資”的設立之初就是爲了鼓勵“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工作氛圍!而且教師的“績效工資”又極爲特殊,因爲教育行業幾乎就沒有營收能力,並且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運轉,主要依靠財政支持!

所以教師羣體的“績效工資”,並非是在學校營利的基礎上,進行收入二次分配!而是將教師的基本工資拿出30%,來進行二次考覈,重新分配!所以,很多一線教師都在開玩笑說“教師的績效工資”就是“拿自己的錢考覈自己”!

所以在上述原因之下,一線教師自然要求全額拿到“30%績效工資”,並且在課時量超標的情況下,更希望能“多勞多得”!

當然,關於“教師30%績效工資”的問題,筆者相信在全國所有義務教育階段的校園之內,都會存在一定的爭議!學校校長認爲是學校的,滿足從事行政工作老師的“滿額髮放”!而一線教師更沒有錯,本來就是自己的錢,爲什麼要進行“二次分配”?

而關於這個“教師30%績效工資”,各位看官老爺們,又有什麼看法和觀點呢?歡迎在評論區裏交流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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