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光何許人也?王安石的死對頭,《資治通鑑》的主編。如果這些還不知道的話,那麼司馬光砸缸的故事總聽說過吧。司馬光在宋朝時期擔任過宰相,在文學和歷史上都有巨大的成就,雖然和王安石在政治上的主張不同,經常在朝堂上互掐,但是兩個人可不是生死仇敵,私下裏指不定還交流過詩歌。

就是這樣一位大人物,卻在當上宰相後的那一刻,第一件事就是殺了那位農村少女,爲此足足等了17年。

這位少女身份很普通,但是卻引發了一場宋朝的官場大地震。熙寧元年春節剛過,一位叫阿雲的農村少女,還在爲她死去的母親守靈,結果啥都不知道,就被叔父許配給了一個叫韋大的人,僅僅只賣了石米。這個韋大是個老光棍面貌奇醜無比。

知道自己被叔父許配給別人後,阿雲不甘心就這樣嫁給韋大,她有個了大膽的想法。乘着夜色,阿雲帶着一把刀潛到了韋大家中,對着韋大就是一頓亂砍,但是畢竟是個13歲的女孩,做這樣的事情難免會害怕,結果慌亂中只將韋大的手指砍掉,見韋大已經醒來當即逃跑。

第二天,阿雲就被抓捕歸案。在縣令的詢問下,阿雲一五一十的將事情全部說了出來。這件案子斷的太輕鬆,縣令當即給阿雲定下謀殺親夫的罪名,宣判死刑處置。古代宣判犯人死刑不是電視劇中那樣拖出去斬了,一個犯人被判死刑,要經過上級的層層審覈。

宋朝最高法院大理寺經過審覈認同了這個判決,案件經過一個叫許遵的知府,他看後認爲這種判決不妥當,首先這門婚事是無效的,阿雲還在守孝期間不能結婚,而且她是被叔父強買強賣。所以所謂的謀殺親夫根本就不成立,於是將自己的意見重新提交給大理寺,大理寺認同許遵的這個觀點,但即使這樣阿雲還是蓄意謀殺,按理當處死刑。這件事情似乎已經被定了性。

巧合的事情來了,宋神宗正好下了一個詔書,詔書上如果犯人在被用刑前,自己主動認罪,應該同主動自首一樣看待,直接將罪名降低兩個等級。結果許遵被直接掉到了大理寺,將阿雲改判無期。但是朝中爭論不斷,宋神宗只好將這件事交給當時名望最高的兩人王安石和司馬光。

無形中背後的大手在操控這件事,其實已經不單單是阿雲的死不死的問題,而是司馬光和王安石的鬥爭,司馬光認爲法規要高於皇帝的詔書。但是王安石變法需要皇帝的幫助,只有皇帝說話算數可以修改法規,才能推動變法的實行。最後在宋神宗的支持下,王安石取得了勝利,阿雲只被判有期,不久就被放了出來。

然而17年後王安石的變法遭遇了失敗,宋神總死後王安石被貶,從此遠離宋朝的權力中心。司馬光此時被任命爲宰相,他成爲宰相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將當初阿雲的那個案子重審,宣判阿雲死刑並當衆將其斬首。爲此足足等了十七年。你們怎麼看?喜歡的朋友幫忙點個贊,有什麼想法也可以在下方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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