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掛鉤LPR衍生品呼之欲出 大行、外資行爭飲頭啖湯)

銀行的資產端利率向浮動轉換,但負債端仍多爲固定利率,同樣存在利率風險。未來存款利率市場化將提上日程。

隨着利率市場化推進,配套的利率期權等衍生品呼之欲出。

2月19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將於2月24日起試運行利率期權交易,掛鉤LPR。上海清算所也擬推出掛鉤LPR衍生產品、標準債券遠期實物交割、人民幣利率期權等的集中清算。

這是去年央行推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之後的應有之義,符合業內預期。

“集中清算後,手續相對簡單,提高了資金效率。”一位銀行金融市場部負責人表示,也對銀行風險管理和專業人才提出更高要求。國有大行對LPR改革後利率風險對沖的訴求比較大,外資銀行也在着手開發相關的創新產品。此外,相關衍生品有助於進一步規範萬億規模的結構性存款。

根據央行數據,2019年銀行間人民幣利率衍生品市場累計成交18.6萬億元,同比下降13.4%;其中利率互換名義本金總額18.2萬億元,同比下降16.0%。

集中清算機制大幅減少工作量

2月19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上海清算所將在外匯、利率衍生品、信用違約互換、存續期管理四個領域推出產品。

在外匯板塊,將T+1交易、外匯期權組合交易納入中央對手清算,用於滿足匯率風險管理和波動率管理需求;同時,優化外幣回購業務,滿足外幣融資需求。

在信用違約互換方面,探索信用違約互換指數交易清算產品化,豐富指數類型,滿足信用違約風險管理需求。

在存續期管理板塊,壓縮合約,減輕金融機構衍生品存續期管理難度,降低資本計提要求。

上海清算所表示,與雙邊清算相比,集中清算機制大幅減少了業務後臺交割清算的工作量,有效避免了因部分機構受疫情影響無法開展業務而可能發生的連鎖反應,並通過合約替代、淨額軋差方式提升機構結算效率和風險管理能力,必將在“後疫情時期”得到更爲廣泛的認可和運用。

“這是將上清所的清算模式進行了簡化安排。原來的交易是機構之間一對一交易(雙邊清算),如果出現風險不太好把握。上清所作爲中央交易對手方,詢價、尋找交易對手等交易的前端不變,交易模式類似同業存單,只要價格在利率合理區間內,就由上清所統一進行清算。”一位銀行金融市場部人士表示。

2月14日,央行等五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金融支持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意見》提出,發展人民幣利率、外匯衍生產品市場,研究推出人民幣利率期權,進一步豐富外匯期權等產品類型。

“金融衍生品推出是推進匯率市場化、利率市場化的重要抓手。”興業研究匯率首席分析師郭嘉沂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2014年隨着人民幣匯率進入雙向波動時代,且波動率逐年遞增,企業面臨越來越大的匯率風險。彼時,從允許賣出期權開始,外匯衍生品得到長足發展,豐富了企業匯率管理工具。隨着企業匯率管理機制越發成熟,匯率市場化亦可繼續深化推進,兩者相輔相成。利率市場化自2019年提速,同樣需要衍生品跟進。

一家國有大行在內部報告中指出,商業銀行是銀行間債券市場最主要的參與方,利率風險管理的需求很大,但受限於現行制度法規和監管要求,商業銀行無法參與國債期貨交易。若銀行能夠進入國債期貨市場,將極大地豐富曲線交易策略,還可與信用債相配合,對沖信用債的利率風險。

進一步規範結構性存款

上海清算所還指出,在利率衍生品板塊,將推出掛鉤LPR衍生產品、標準債券遠期實物交割、人民幣利率期權等的集中清算,滿足精細化利率風險管理需求。

此前,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告,將於2月24日起試運行利率期權交易,掛鉤LPR1Y/LPR5Y的利率互換期權、利率上/下限期權,期權類型爲歐式期權。

“此前貸款大多爲固定利率,2019年LPR定價機制改變以及對於銀行貸款‘換錨’的要求,使得未來企業融資更多以浮動利率定價,增加了利率風險管理難度,因而需要推出掛鉤LPR的利率衍生品。”郭嘉沂表示。

他說,在存量貸款完成定價基準轉換後,貸款基準利率最終將退出歷史舞臺,LPR將成爲我國最主要的貸款定價基準。銀行的資產端(貸款)向浮動轉換,但負債端(存款)仍多爲固定利率,同樣存在利率風險。未來存款利率市場化將提上日程。

當前,銀行更多的使用利率衍生品對沖利率風險。例如銀行2000億貸款,如果LPR下降5個BP,利率風險敞口就是1個億。

一位華北中小銀行金融市場部負責人表示,經過去年的整治,中小銀行發行結構性存款不能再向大行和股份行“借通道”。此次推出掛鉤LPR衍生產品、人民幣利率期權等的集中清算,有利於進一步規範結構性存款中衍生品的應用。

上述大行在報告中認爲,利率市場化加速推進,LPR應用範圍擴大,運用利率期權管理貸款利率風險的需求也將顯著增加,掛鉤LPR的利率期權發展空間很大。

在產品設計上,結構性存款是在普通存款的基礎上嵌入遠期、掉期、期權或期貨等金融衍生工具,將投資者收益與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商品價格、信用、指數及其他金融類或非金融類標的物掛鉤。

此前,業內存在不具備普通衍生品交易資質的中小銀行向大行“借通道”等假結構存款。

結構化存款規模在2019年一度突破11萬億元,銀保監會去年10月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結構性存款業務的通知》,銀行應當將結構性存款納入表內核算,按照存款管理,納入存款準備金和存款保險保費的繳納範圍,商業銀行應當足額計提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資本;從事非套期保值類衍生產品交易,其標準法下市場風險資本不得超過本行一級資本的3%。

經過整頓,結構化存款規模開始下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根據央行發佈的銀行信貸收支表統計,截至2019年12月末,結構化存款規模下降至9.6萬億元,與上年末基本持平,較2019年4月11.1萬億元的峯值大幅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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