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新高考改革:2021年起實施“3+1+2”模式

新京報快訊(記者 高楊)4月23日,湖南省公佈《湖南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新高考改革方案將改變過去“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文綜/理綜”的計分方式,使用“3+1+2”模式,不再分文理科,總分仍爲750分。該新高考改革方案將從湖南省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實施,即2021年錄取新生時將按照新高考制度來進行。

具體而言,“3”指的是全國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三門,每科150分;“1”指的是考生在歷史和物理科目中任選一科爲首選科目,每科100分;“2”指的是考生在再選科目政治、物理、化學、生物四門中任選兩門,每科100分。

此前,湖南省高考志願填報以院校爲志願單位。新高考改革方案則要求以院校專業組爲志願單位,一所高校可設置多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可包含數量不等的專業。考生可以填報同一所高校的多個不同“院校專業組”。

填報志願時,湖南省非提前批平行志願錄取擬實行分段填報志願的方式,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分段填報志願和錄取:第一段考生先填報志願,投檔錄取。之後剩餘計劃重新公佈,未被錄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報志願後,再進行投檔錄取,以此順延,第三段志願填報和錄取後,如仍有院校專業未完成計劃的,實行徵集志願。

在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方面,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將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改變過去按照文理兩科分列招生計劃、分開投檔錄取的方式,按照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列招生計劃、分開投檔錄取。

同時,依據新高考改革方案,湖南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將不再按照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等進行分批次投檔。2021年起,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只區分提前批和非提前批兩個批次。

湖南新高考改革方案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爲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前者作爲普通高中學生畢業的主要依據,後者則作爲參加高考的考生在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時的依據之一。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將依據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考科目成績,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考生。

湖南省還將完善普通高校對口招生、高職院校(含高等專科學校)單獨招生政策。高職院校分類招生將主要安排在春季組織實施,通過分類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統一高考。

新京報記者 高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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