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遂平法院 民事判決書13處“錯誤”遭投訴

映象網駐馬店訊(映象網記者)近日,駐馬店市民韓新建向映象網“大象幫辦”新聞熱線(180 0371 9699)投訴稱,駐馬店市遂平縣人民法院一份民事判決書中卻有“13處明顯錯誤”,其中包括案件當事人名字及涉案金額,且在自己毫不知情的之下開庭並做出判決,他表示要給自己討個說法。

市民投訴:我是韓新建不是“韓建新”

根據投訴人韓新建提供的,2015年3月15日遂平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作爲原告的起訴狀中顯示,2013年8月27日,韓新建在遂平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借款50000元,馬某芳和周某偉提供擔保,約定2014年8月27日到期,月利率爲10.1‰。從2013年12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共清利息2120.99元。因本金和相應利息未清完,他被遂平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起訴到遂平縣人民法院,2015年6月10日,遂平縣人民法院作出(2015)遂民金初字第17號民事判決,被告韓建新於本判決生效起十日內償還原告遂平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50000元及利息,被告人周某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韓新建告訴記者,這筆貸款的確是自己要求貸的,但是遂平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並沒有把這筆貸出來的錢轉給自己。韓新建說,“遂平法院根本就沒有查清案件事實,另外判決書里名字也寫錯了,我是韓新建,不是韓建新”

該判決書只有開頭寫的是韓新建名字,後面幾頁寫的都是韓建新,韓新建認爲,出現如此低級的錯誤是遂平法院對該案件不認真、不負責任的表現。

駐馬店遂平法院 民事判決書13處“錯誤”遭投訴

民事判決:起訴5萬被寫成9萬和90萬

更讓投訴人韓新建氣憤的是,不僅自己名字多處書寫錯誤,判決書中提到的涉案金額也存在問題。“記者你看看,這份判決書原告人起訴5萬元貸款,法院一會兒寫讓我償還借款9萬元,一會兒又寫讓我償還借款90萬元。”韓新建質疑,判決書本來是個很嚴謹的事情,這裏面從5萬到90萬,債務一下翻了18倍,自己想問問法官這判決書上的借款9萬元和90萬元,到底是哪兒算出來的?”

映象網“大象幫辦”記者在遂平縣人民法院(2015)遂民金初字第17號民事判決中看到,遂平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作爲原告訴稱,2013年8月27日原被告之間達成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約定由被告韓新建向原告借款5萬元,2013年12月1日,韓新建清息2120.99元。但借款到期後,被告韓建新借款90000元及以後產生的利息未按約定還款,被告周某偉和馬某芳也未履行保證責任,經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還款,故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償還原告借款900000元及利息。”

駐馬店遂平法院 民事判決書13處“錯誤”遭投訴

遂平法院:確實是工作失誤

映象網“大象幫辦”記者電話聯繫負責此案審理的審判長張劍,當記者表明身份問及到遂平縣人民法院(2015)遂民金初字第17號民事判決中13處“錯誤”時,他表示自己正在開會,稍後會落實回覆記者,兩天後記者多次撥打張劍的手機均不再接聽,發短信詢問該判決涉及的問題也一直沒有回覆。

遂平縣人民法院副院長陳榮翔表示,(2015)遂民金初字第17號民事判決中出現的問題,記者聯繫才知道,是審覈不夠仔細造成的,確實是工作的失誤,我們下補正裁定更正。

對於遂平縣人民法院這樣的回覆,投訴人韓新建表示不認同,有法律權威的判決書把5萬寫成9萬又寫成90萬,還是生效法院判決明顯是失職行爲。

映象網“大象幫辦”記者將持續關注遂平縣人民法院後續處理結果。

(映象網駐馬店新聞熱線:0396—3599908,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映象網“大象幫辦”電話1800371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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