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這些問題並沒有完全得到驗證,而只是處於業主之間議論時,女房主就情緒激動地去坐沙盤維權,顯然有些冒失了。據荔枝新聞報道,4月21日,南京一名宮姓女房主稱遭遇樓盤消費欺詐,情緒激動地坐到宣傳沙盤上維權。

女房主坐沙盤維權被拘,能說她“東施效顰”嗎?

西安女車主維權事剛剛和解,南京女房主維權卻“杯具”了。

據荔枝新聞報道,4月21日,南京一名宮姓女房主稱遭遇樓盤消費欺詐,情緒激動地坐到宣傳沙盤上維權。售樓部報警後,女子離開沙盤。經維修方現場測算,初步確定被毀沙盤維修價格在5萬元左右。目前,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宮某已被鼓樓警方依法刑拘。

此事迅速引發輿論熱議,不少網友同情女子的遭遇,認爲她這樣做並非完全不可理解,或有不得已之處。不過,也有聲音認爲,此舉純屬東施效顰,並不足取,“維權不是無理取鬧的擋箭牌”云云。

客觀而言,南京這名女子的維權之舉確有“鬧大了”之嫌,其爲損壞沙盤的行爲付出代價,也很正常。畢竟,每一樁維權事件都有特殊性,不能簡單克隆,更不能隨意豁免責任,毀壞了售樓處的沙盤就要賠償。

此外,西安女車主維權事件的脈絡相對要更清晰,車主與4S店之間已經經過了幾輪交鋒,4S店存在延誤處置的情形也很明顯。

南京這件事則不太明朗,宮某還沒有拿到房子,只是聽其他人說房子可能存在與售房承諾不一致的情形,如三層玻璃變單層;人車分離未能做到;電梯體積小,可能影響搬家等等。當這些問題並沒有完全得到驗證,而只是處於業主之間議論時,女房主就情緒激動地去坐沙盤維權,顯然有些冒失了。

退一步講,即便這些問題確有存在,在尚未窮盡其他維權渠道的情況下,大吵大鬧、毀人沙盤,也是不妥的。

也即,情、勢、理均不同,只是簡單機械地坐到售樓部地沙盤上,不可能解決問題。實際上,宮某的做法,不僅涉嫌毀壞他人財物,也影響到公共秩序,並不可取。

然而,強調理性維權,並不意味着就該無視一般民衆維權的艱難,更不意味着可以隨意譏諷這些無力也缺乏維權“創意”的老百姓。

作爲一項個人財產,房子對於民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買房子過程中出現一些問題,當然讓人鬧心。像此次南京宮某所焦慮的問題,儘管瑣碎,但都不是小事。而當這些“瑣碎”疊加上售樓時的大包大攬,以及個體民衆在開發商面前的弱勢時,矛盾自然會激化。

維權當然要理性,要遵守法律底線,但也應看到,普通人正常維權時可能面臨的艱難與困惑。一個社會的公平正義,不能通過對他人維權的效仿來實現,但同樣不能鼓勵民衆去做花樣翻新的維權表演。(澎湃特約評論員 斯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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