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贞”就是“义之与比”,就是“权”,在独立的思考和判断选择中贯彻义。孟子的“仁义礼智”,只不过是“心”的独立思考、独立判断选择的结果,其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独立的思考和独立的判断选择。

在儒家思想的发展历史中,有一个现象非常值得注意。在孔孟时期非但不重视信,而且刻意反对信。孟子只说“仁义礼智”的“四端”,到了西汉,董仲舒才加了一个信,形成“五常”。

从孟子的“仁义礼智”,到董仲舒的“仁义礼智信”,不仅仅是多了一个字的问题,而是一种文化范式的转换,一种时代的转换。认识和理解这一转换,是正确理解儒家和中国文化的基本前提。

遗憾的是,自西汉至今,学界并没有充分注意到这种转换,更没有准确的理解。最终这导致现代人对儒家的基本精神产生错误的认知,对儒家经典产生错误的解读。

孔孟为什么不重视信,因为他们更重视“义”和“权”。“义”和“权”是以思考为基础的判断和选择,是灵活的、动态的。信则是机械地固守,没有思考,没有判断和选择。

也就是说,孔孟更尊重人的独立自主的思考能力和判断选择能力,个人的行为是基于其独立思考,独立判断选择的结果。一个真正拥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其判断和选择的结果,一定是合乎“义”的,合乎“理”的。这种以义理为原则和标准进行判断和选择的过程,就是“权”。

孟子说:“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之理,谓之义”。

孟子曰:“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

扬子和墨子都走了极端,固执地坚持一条原则,一个极端自利,一个极端利他。子莫希望更合理一些“执中”。但是,也做到真正的执中,一定是基于独立思考的,对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权衡,做出灵活的选择。如果仅仅制度一个标准,然后机械地固守,就是“执一”。“执一”其实就是“信”。

孔子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于比”。

“无适”就是坚持一定要怎么样,“无莫”就是坚持一定不要怎么样。“无适”、“ 无莫”就是象扬子、墨子一样的“执一”,偏执,也是“信”。 “义之于比”,就是以“义”为原则、标准,进行积极而独立的思考,进行积极而独立判断和选择。合乎义就坚持,不合乎义,就不坚持。也就是说“义之与比”,是一个持续而动态的思考过程、判断选择过程。

孔孟都将这一持续动态的思考过程称之为“权”,都对“权”赋予了最高的价值。

孔子说:“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共学”是一起学习,“适道”是得道;“立”行道;“权”,就是独立的思考,独立的判断和选择。

因此,在孔孟眼中,“权”与“信”就是一对相反的概念,与君子小人相对应。君子、大人,就应该是“权”的,不应该仅仅是“信”,至于小人,能做到“信”当然就已经相当不错了。

或者说,君子、大人的标准是“权”,而小人的标准则是“信”。

因此,孔子说:“言必信,行必果。硁(kēng)硁然小人哉。”大家一定要清楚,“言必信,行必果”,仅仅是对小人的要求,大人、君子的标准则远比这为高,而是“权”。

所以孟子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惟义所在”就是孔子说的“义之与比”,也是“权”。

孔子说:“君子贞而不谅”。“贞”就是“义之与比”,就是“权”,在独立的思考和判断选择中贯彻义。“谅”就是“信”。

这就涉及到“权”字的本义。“权”的本义是称和用称称重。指代称时,包括秤杆和秤锤,但是尤其是指秤锤。因为在用称重时,通过移动秤锤以达到秤杆的平衡。因此,求的秤杆的平衡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称实际上也是一种标准,一个约定、契约,里边包含着正义。“权”的是“权”,其中的关键结构“隹”,就源自结绳之右绳,与卩同。结绳是契约的最原始形态。也就是说,从造字意图上看,“权”包含着契约因素。同时还需要指出的是,凡是汉字中的表示度量衡单位和标准的字,其字形结构中绝大部分都包含着契约因素。

因此,很自然地,“权”被用来指代行道的实践过程。行道的实践过程,是一个独立的思考过程,独立的判读和选择过程。对实际情况进行积极的思考,积极的判断和选择。判断和选择的标准是与义相合。这个过程是动态的,试错的,很类似于在称重时通过移动秤锤实现秤杆的平衡。

“掌权”特指执政,原因在于,中国的政治是道义政治,是专门的道义行业,政府官员都是专业化的行道之人,因此,官员也叫“大人”。但是,“掌权”仅仅是政治决策,并不一定包含着专制。

“权”字的权势、强权、权力的义项,产生在秦汉之后,先秦并无这种用法,这是中国社会形态、政治形态经春秋战国,发生根本性变化的产物。集权专制因素,即法家因素混入了政治、政府之中。

现代社会,又用“权力”去对译right,“权”字愈发偏离其本义。

孟子只讲“仁义礼智”,而且认为其根基在人心,人心天然具备“仁义礼智”之“四端”。这样“仁义礼智”,不过是人心自由施展之外在效果。人心的自由施展,就独立自由地发挥其思考能力,其判断和选择能力。

即:“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

西汉董仲舒将孔孟所反对的“信”,提升之与“仁义礼智”同等重要的级别,与之并列,构成所谓的“五常”。是中国社会发生大断裂的产物,这场大断裂是由春秋战国期间所发生的“礼崩乐坏”造成的。

春秋之前,中国是“权的时代”,战国之后,中国是“信的时代”。在“权的时代”强调人的独立的思考能力,独立的判断和选择能力,孤立人们进行独立的思考,独立的判断和选择。而在“信的时代”,则强调人们对固定标准的信仰、信从、服从。

董仲舒的“仁义礼智信”,较之孟子的“仁义礼智”,不仅仅是多了一个“信”的问题,其内涵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孟子的“仁义礼智”,只不过是“心”的独立思考、独立判断选择的结果,其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独立的思考和独立的判断选择。

但是到了董仲舒这里,“仁义礼智信”变成了“五常”,是“本与天”的,而非“本与心”的。这样人就不再是一个独立的思考主体,而成为一个天的被动服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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