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有人哄擡口罩價格牟取暴利,有人銷售僞劣口罩,還有人竟然詐騙援鄂醫護人員財物。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中就有這樣一起案件。

徐護士是江蘇省南通市某醫院ICU病房護士,接到馳援湖北的工作任務後,爲減輕當地防疫物資緊缺的壓力,準備自己購買一批醫用口罩帶到湖北。

今年2月12日,王某某在微信羣內發佈銷售醫用口罩、額溫槍(紅外線測溫儀)等防疫物資的虛假信息,想着詐騙錢財,乘機撈一筆。

徐護士看到王某某發佈的銷售信息後,便微信聯繫,要購買1500只口罩和2只額溫槍,並告知王某某自己是醫護人員,即將馳援湖北,所買的口罩和額溫槍是準備帶到湖北防疫使用。

王某某“見利忘義”,騙取徐護士支付口罩訂金2500元后,又以需付全款才能發貨爲由,騙其支付口罩尾款2900元和額溫槍貨款400元,共計騙取5800元。后王某某編造各種理由拖延發貨,且不予退款。最後,徐護士選擇報案。

江蘇省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構成詐騙罪。

雖然王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認罰,案發後全部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但是,仍難逃法律制裁。

法院於2020年3月5日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廣大醫務人員義無反顧衝在防疫最前線,是戰勝疫情的中堅力量,尤其是馳援湖北,投身武漢保衛戰、湖北保衛戰的醫務人員爲疫情防控作出了重大貢獻。王某某在明知徐護士是即將馳援湖北的醫護人員,仍詐騙其錢財。

對於王某某的犯罪行徑,最高法認爲其“性質惡劣,應依法從嚴懲處”。

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始終堅決依法打擊侵犯醫務人員人身財產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等各類涉醫犯罪,爲醫務人員和廣大患者創造良好診療環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在全社會營造尊醫重衛的良好風尚。

(經濟日報記者 李萬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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