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好消息!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也可以繳公積金了

爲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從今年5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只要符合規定的,也可以申請繳存公積金了。那麼應該符合哪些條件呢?

根據《杭州市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以下稱個人繳存者),年滿18週歲且男性未滿60週歲,女性未滿55週歲,具有本市戶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證的,在本市正常繳納城鎮基本養老保險滿一年以上,自願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義務,遵守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個人繳存者,均可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

個人繳存者的繳存基數爲其上一年月平均收入,繳存基數由個人申報,且下限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上限不高於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繳存基數按規定每年調整一次。參照單位在職職工,個人繳存者的月繳存額爲繳存基數的12%。個人繳存者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自存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將按照國家規定利率計息。

個人繳存者在購買自住住房時,符合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以向公積金中心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期間應正常履行繳存義務;不再履行繳存義務的,公積金中心有權提前終止借款合同,收回貸款本息。符合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規定的,也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若個人繳存者連續欠繳3個月的,則自動停繳。停繳後再繳的,個人繳存者應向公積金中心重新辦理繳存手續。若個人繳存者到單位重新就業的,應向公積金中心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變更手續。

據悉,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建德分中心在杭州市範圍內承辦上述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個人賬戶設立、匯繳、覈算、提取和使用業務。

若需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按照屬地原則,向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建德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戶口簿或居住證、近一年城鎮基本養老金繳費證明,個體工商戶者,需另提供營業執照(如能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可免該項材料)辦理繳存登記和開戶手續。

如有疑問,可撥打諮詢電話12329。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