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一個億的屍體?他把死亡搬進美術館,卻成了最有錢的藝術家?
死亡有美感?
我們當真能欣賞死亡的美感嗎?
千年前的古希臘,蘇格拉底痛苦的揭示:“美是難的。”
那要在死亡中尋覓美感,豈非是難上加難。
咱們今天講的這件作品,恰好是在美術館中的“死亡”。
一件浸泡在福爾馬林中的鯊魚屍體——美名曰:《在生者心中不朽》。
達明·赫斯特《在生者心中不朽》
即便是在十多年前,這件作品也賣出了近1200萬美元的天價。
更爲關鍵的是,這鯊魚屍體反倒成了藝術家登陸名利場的階梯——英國藝術家達明·赫斯特,憑此事帶來的轟動效應一躍沖天,躋身國際知名藝術家的行列。
如果用掙錢能力來衡量,赫斯特倒算得上是歷史上藝術家賺錢之最。
他聲稱自己在40歲時就達到了一億英鎊的身價,這是史上三位最會賺錢藝術家畢加索、安迪·沃霍爾、達利的總和,而各類排行榜在近十年來,也大多以赫斯特爲“藝術家首富”。
咱們今天,就講講這件傳奇的鯊魚屍體——《在生者心中不朽》。
真的是死亡的美感讓它值1200萬刀?亦或作者背後有哪些深意?
而屍體,爲何能搬進美術館,甚至成爲藝術史書寫的一部分?
實際上,回答了這個問題,捋清楚這件事的來龍去脈,也就順帶揭示了另一個大衆更感興趣的問題——天價背後,西方當代藝術體制那無形的點金之手,是如何將平凡之物塑造爲價值連城的藝術品的?
畢竟能拿的出天價、願意掏天價的人,肯定不會是在做遊戲。
藝術品交易本質上還是交易,買賣雙方各自總有盤算。
《爲了上帝之愛》
自打杜尚將小便池放入藝術館,旋即成爲藝術史經典之後。
無論對普通人來說多麼難以理解,至少在我們這個時代,漫步美術館的觀衆,看到什麼樣的奇觀,似乎也都見怪不怪了。
歷經百年的發展,藝術家與藝術品,如今已堪稱是最難以定位、歸納、總結的人與物。
藝術實質上已經成爲一種智識遊戲,藝術家成爲事實上的知識分子,而非百年以前工匠們絞盡腦汁爲各種社會目地純粹的取悅視網膜。
那麼,看得懂作品的,是觀衆內行。看不懂也不怪觀衆,甚至“懂”與“不懂”的界限已然泯滅——我們尊重觀衆對作品的任何一種看法,人人都是藝術評論家。
那麼,鑑於這樣的背景,我們可以說凡是藝術家做的(不管藝術家這個身份多麼寬廣),凡是藝術圈認可的,就都是藝術。
這是赫斯特的鯊魚被天價收購的背景之一。
再從藝術圈的角度說,它得到了專業人士的認可,當年大都會博物館專家曾在電視節目中說道:“鯊魚在歷史上一直是作爲危險的信號。僅僅將它置於藝術館的環境中,藝術家創造了使其作爲藝術作品的條件。”
“從純粹的審美角度看,無論是現實的死亡還是藝術中的死亡意象,其中一部分具有審美特質,甚至給人一種傷感和美麗或悲哀的美感,它們更顯現一種動人心絃的審美力量。”
但鯊魚畢竟是鯊魚,如何就能成爲藝術?
這得從赫斯特鯊魚的誕生說起。
1990年,剛剛從學院畢業一年的赫斯特,以名爲《一千年》的裝置藝術參展,引起英國藝術界的廣泛關注。所謂《一千年》,其實是一個巨大的玻璃櫃一分爲二,一側是蛆生蒼蠅,另一側是一個腐爛的牛頭,上方放着一個大型電蒼蠅拍。
這樣,一隻蒼蠅從蛆生到喫牛頭成長,最終飛向天空被電擊致死,赫斯特試圖在美術館裏展示了生與死的循環。雖然觀看者見之慾嘔。但依舊有收藏家薩奇的買單,他果斷掏出支票的將其納入麾下,並在隔年又贊助赫斯特五萬英鎊,供他搞點新作品。
《一千年》
這樣,纔剛剛畢業兩年的赫斯特,也搞了點新想法:
他在澳大利亞登出廣告,以6000英鎊的價格購買一條鯊魚。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當地漁民爲他捕獲了條十四英尺的虎鯊,經過防腐處理,赫斯特給鯊魚起了個玄奧的名字:《在生者心中不朽》,隔年正式作爲赫斯特的藝術作品展出。
這是鯊魚作爲一件傳奇藝術作品的開始。
憑藉薩奇着的經濟支持,和他作爲廣告大亨不留餘地的宣傳,赫斯特的事業一路順風順水,於1995年獲得英國最高的藝術獎項—透納大獎。
薩奇也因收藏並推出包括赫斯特在內的青年藝術家而成爲最有影響力的收藏家之一。
堪稱是生意場上典型的雙贏案例。
但疑惑依舊在持續,鯊魚屍體也能稱得上是藝術品?
赫斯特不同時期的鯊魚
到了2004年,美國對沖基金巨頭斯蒂文·柯恩以1200萬美元購買的“事件”,更爲鯊魚帶來了傳奇色彩。鑑於這個價格同時刷新了當時在世藝術家作品的最高價格,是薩奇原始投入的2000倍。
我們可以說,由金錢的力量再一次將一件藝術品升格爲消費社會的“神話”。
當任何一件物品都被貼上天價標籤時,人們都不得不對其刮目相看。
這樣,觀衆們就陷入了更多的困惑中,爲什麼這個世界會誕生一個天價的鯊魚屍體?
雖然我不否定這樣一件怪誕、詭異、巨大的作品擺在藝術館,對觀衆的強烈衝擊力。
但咱們今天只單純的討論買賣雙方的思路。
對於這個問題,其實並無所謂金錢價格方面的值與不值,因爲對於收藏者斯蒂文 科恩來說,買一件東西的“買”,也就是“買”這一行爲,纔是關鍵所在。
就這一點而言,用個不恰當的比喻,早在千年以前的戰國,就有“千金市骨”以求才的說法。骨頭當然不值千金,值千金的是求才的行爲、廣告效應及其後的人才來投。
這個千金買鯊魚屍體,也同樣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雖然他花了2000倍的價格去買了一具屍體。
但對於一擲千金的柯恩來說,1200萬美元其實只是個小數字,這筆生意非但不虧。反倒說,這次收購帶來的轟動效應令他將錢的價值轉化爲藝術與文化上的身份。
收穫很快來到,很快,大都會藝術博物館就向鯊魚屍體拋出了橄欖枝。鑑於藝術史就是一部從舊作品重新發掘新意義的歷史,爲了避免那些當初被貶的一文不值,而後又突然成爲世界名作的事情出現。進入20世紀的美術館們手握資金,那麼最安全的方法莫過於對任何作品都不加以極端的貶斥,對任何形態、哪怕再出格的作品,都持有開放態度。
因而,面對這樣一件引起轟動的作品,美術館們爲了保險起見,當然爭相來求。
在柯恩購買這件作品後的2007-10年,《在生者心中不朽》被借展到當代藝術的中心機構之一——大都會藝術博物館。
有了前面天價作品的鋪墊,以及作品自身的震撼與詭異,加之大都會博物館場地自身在觀衆眼裏的權威性,柯恩得以在文化屆聲名大振,躋身大收藏家的行列,這是多少輛跑車、遊艇都無法帶來的社會地位。
杜尚《泉》
當然,對當代藝術價值與金錢是否等值的質疑、討論、爭議也時刻存在。
大體來說,作品在當代的地位由藝術圈及其體制所決定。
但藝術品自身在藝術史上的地位,則必須要由百年後的人們來解讀、定位。
那麼,對於我們現代的觀衆而言,遠看成嶺側成峯的情況,就不得不面對了。
觀看者被假定對任何作品都可以持有任何態度、觀點、看法、意義。
這種看似絕對自由的情況,只帶來了絕對的困惑。
咱們以赫斯特的鯊魚爲例。
鯊魚——鯊魚屍體——美術館中的鯊魚屍體——過往強大、令人恐懼的動物——背後意義?
《在生者心中不朽》?死亡的美感?——聯想就此產生。
但實質上,作爲作者的赫斯特,起這個名字僅僅是因爲這是他一篇短文中的一句話,他喜歡這句話,僅此而已。
作品名是觀看者在想象的海洋中苦苦求生的一根繩子。
但這根繩子,就赫斯特而言也非常隨意。
一次採訪中,赫斯特談起他作品的命名過程。
採訪者:“樓上那個有辦公桌和椅子的作品叫什麼?
赫斯特:“《後天形成的對逃跑的無能》。
採訪者:“是那件嗎?我以爲那件是有乒乓球的那件。
赫斯特:“不不,乒乓球的那個叫做《我希望在每個地方,與每個人,一對一地度過我的餘生,從現在至永遠》。”
採訪者:“我以爲那個纔是《後天形成的對逃跑的無能》呢。
讀到這裏,可能您更加茫然了。
究竟什麼使一件俗物成爲藝術品?藝術品與金錢又有什麼關係?
杜尚的馬桶與生活中的馬桶,差別在於美術館的環境。
沃霍爾的罐頭與超市中的罐頭,差別在於對波普藝術闡釋的理論。
除了美術館+理論,要讓物品成爲藝術品,還需要一條藝術產業鏈——畫廊、收藏家、拍賣會、美術館。
其實啊,我們大可不必對天價藝術品抱以崇敬的目光——要區分清楚藝術價值,而非崇拜金錢的力量。
實際上,並不是藝術的價值一定會等值於同時代的金錢。
不同藝術作品的地位,事實上也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着不同時代的解讀起起伏伏。
如何看待一件藝術品,是一件在歷史長河中各自解讀的歷史現象。
因此,就我們這個時代藝術品與值多少錢的關係?
其實完全看買家願意出多少罷了。
但要若要問起這件藝術品真正對人類的貢獻?
那就得拉長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時間,由後來者評判是非。
我們能從藝術上吸收的,最重要無非是那些能令我們成爲創造者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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