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基礎知識

一、廠車定義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遊景區、遊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條例》第八章附則第九十九條。

二、按照動力特點分類

1、內燃車輛。它由內燃機(包括柴油機、汽油機和代用燃料發動機)驅動。

2、電動車輛。它由電動機驅動,由蓄電池供給能量或由電網供給能量。

3、內燃電動車輛。它由內燃機帶動發電機,再由電動機驅動。

三、廠內車的具體常見類別

1、挖掘機

在設計和技術要求上有特殊結構和專門功能,以內燃機爲動力,裝有橡膠輪胎或履帶,可以自行行駛及進行挖掘作業的專用機械。如:輪胎式挖掘機、履帶式挖掘機、輪胎式挖掘裝載機。

2、裝載機

在設計和技術要求上有特殊結構和專門功能,以內燃機爲動力,裝有橡膠輪胎或履帶,可以自行行駛及進行裝載作業的專用機械。如:輪胎式裝載機、履帶式裝載機。

3、鏟運機

以內燃機或電動機爲動力,裝有橡膠輪胎或履帶,能獨立完成裝、運、卸作業的一機多能的聯合設備,主要用於鏟運土石方工程。如:輪胎式鏟運機、電動鏟運機、拖式鏟運機等。

4、吊管機

以內燃機爲動力,具有專用屬具,裝有橡膠輪胎或履帶,可以自行行駛及進行吊裝各種管材的專用機械。如:輪胎式吊管機、履帶式吊管機。

5、平地機

以內燃機爲動力,裝有橡膠輪胎,在機械的前面或前後橋之間裝有可調節的剷刀,通過前進運動進行平地、刮坡、挖溝或將物料翻鬆,是一種自行行駛及作業的輪式專用機械。如:輪胎式機械平地機、輪胎式液力機械平地機、輪胎式全液力機械平地機。

6、穩定土拌和機

以內燃機爲動力,裝有橡膠輪胎或履帶,具有可伴和穩定土功能的屬具,可自行行駛及作業的一種機械車輛。如:輪胎式穩定土拌和機、履帶式穩定土拌和機。

7、平臺搬運車

以內燃機或蓄電池爲動力,裝有橡膠輪胎及不能起升的載貨平臺,是一種可自行行駛的搬運車輛。如:內燃固定平臺搬運車、蓄電池固定平臺搬運車。

8、自卸車

以內燃機爲動力,裝有橡膠輪胎及可傾翻的貨箱,是一種爲載運物料而設計的特殊車輛。如:重型卸料翻斗車、液壓鉸接翻斗車、小型翻斗車、非道路翻鬥自卸車。

9、牽引車

以內燃機或蓄電池爲動力,裝有橡膠輪胎,車輛後端裝有牽引連接裝置,用來在地面上牽引其它車輛的工業車輛。如:內燃牽引車、蓄電池牽引車。

10、推頂車

以內燃機或蓄電池爲動力,裝有橡膠輪胎,車輛的前端裝有緩衝裝置,用來在地面上作推頂其它車輛的工業車輛。如:內燃推頂車、蓄電池推頂車。

11、起升車輛

以內燃機或蓄電池爲動力,裝有橡膠輪胎,車輛的前端或側面裝有可起升或搬運貨物功能的專用屬具,可自行行駛及作業的機械車輛。如:平衡重式叉車、前移式叉車、插腿式叉車、側面式叉車、越野叉車、側面堆垛叉車、堆垛車等。

12、蓄電池車

以蓄電池爲動力源,裝有橡膠輪胎,車輛具有可供載運乘客或貨物的車輛,是一種主要爲場(廠)內區域載運貨物及旅遊、觀光、遊樂場所遊覽用的專用車輛。如:平板蓄電池車、遊覽觀光車、高爾夫球車等。

13、築路專用車輛

以內燃機爲動力,裝有橡膠輪胎或履帶以及具有碾壓、攤鋪、刨平路面作用的特殊設備的專用機械車輛。如:壓路機、攤鋪機、刨地機等。

四、工業車輛的性能和參數

以叉車爲例

(一)、裝卸性能

1、額定起重量---是指貨叉上的貨物重心位於規定的載荷中心距上時,允許起生的貨物最大重量。

2、載荷中心距---是指額定起重量貨物重心至貨叉垂直段前表面的水平距離。

3、最大起升高度

4、自由起升高度

A、部分自由起升

B、全自由起升

5、最大起升速度

6、門架傾角

(二)、運行性能

1、牽引性能

2、制動性能

3、機動性能

4、通過性

五 場、廠內機動車輛構造

廠內機動車輛構造一般由五部分組成:動力裝置、底盤、工作裝置、液壓系統和電氣設備。

六、傳動系統所採用的方式

1、機械傳動

機械傳動系可由內燃機驅動,也可由電動機驅動。對於內燃機驅動的車輛要求其傳動系具有以下功能。

a、降低轉速,增大轉矩。

b、實現變速,由於內燃機的轉速和轉矩變化範圍有限,通過變速器改變傳動比,使車輛的牽引力和行駛速度都有較大的變化範圍,滿足車輛行駛要求。

c、由於內燃機不能反轉,通過傳動系中的變速箱實現車輛的反向行駛(倒退)。

d、必要時切斷動力傳遞,在內燃機起動、怠速運轉,車輛短暫停車,以及人力換檔時,均要求切斷動力傳遞,一般使用主離合器實現切斷或結合動力的傳遞。

e、實現左右驅動車輪間的差速。

2、液力機械傳動

液力傳動也稱動液傳動,其特點是傳動系中裝有液力元件(液力變矩器或液力偶合器)由於在液力元件之後串聯安裝一個機械變速箱,因而多將這種傳動稱爲液力機械傳動,與液力機械傳動相配的動力裝置通常爲內燃機。

液力機械傳動具有以下優點:

1.能在規定範圍內根據外界阻力的變化, 自動進行無級變速;,這不僅提高了內燃機的功率利用率而且大大減少換檔次數、降低駕駛員的勞動強度。

2.由於變矩器的自動變速能力,對於同樣的變速範圍,可減少變速箱的檔位數,簡化變速箱的結構。

3.由於變矩器利用液體作爲傳遞動力的介質,輸出軸和輸入軸之間沒有剛性的機械聯繫,因而減少了傳功系及發動機零件的衝擊載荷,提高車輛的使用壽命。

4.由於變矩器具有自動無級變速的能力,因而車輛起步平穩,並可得到任意小的行駛速度。

※與機械傳動相比,液力機械傳動的主要缺點是傳動效率低,採用液力變矩器以後,車輛起步時不能利用飛輪的動能,不能利用發動機制動,以及採用動力轉向的車輛,在發動機熄火後,不能拖轉向和拖起動。

在液力機械傳動系中,由於變矩器冷卻系統中的泵、過濾器、冷卻器等液壓元件同時可兼用於動力換檔的液壓操縱系統,故變速箱絕大多數採用動力換檔。

3、液壓傳動

液壓傳動也稱靜壓傳動(靜液傳動),其特點是傳動系中裝有液壓元件(液壓油泵和液壓馬達)。在液壓傳動中最理想的情況是採用變量泵和變量馬達,目前使用較多的是變量泵和定量馬達。

液壓傳動具有以下一系列優點:

1.能實現無級變速,變速範圍大,並能實現微動,並且在相當大的變速範圍內,保持較高的效率。

2.用一根操縱桿便能改變行駛方向和變速操縱簡便。

3.利用液壓傳動系統本身,可以實現制動。

4.液壓傳動使傳動系大大簡化,它能取消機械傳動和液力機械傳動系統中的傳動軸和差速器。使用低速大轉矩馬達分別驅動左、右驅動輪時,改變左、右驅動輪的轉速能平穩地實現按任意轉向半徑轉向及原地轉向大大提高

4、電傳動

電傳動是由內燃機帶動直流發電機,然後用發電機輸出的電能驅動裝在車輪中的直流電動機。

電傳動的優點:

a、動力裝置(內燃機—發電機)和車輪之間沒有剛性聯繫,便於總體佈置及維修。

b、變速操縱方便,可以實現無級變速,因而在整個變速範圍內都可充分利用發電機功率。

c、電動輪通用性強,可簡單地實現任意多驅動輪驅動的方式,以滿足不同機械對牽引性能和通過性能的要求。

七、電氣系統與控制儀表

1、電氣系統

1.內燃叉車電氣系統

內燃叉車的電氣設備主要圍繞發動機的起動和信號照明組成。一般包括髮電機、電壓調節器、蓄電池、起動機及開關、儀表和照明裝置等。這些電氣元件採用單線制連接,常用的額定電壓爲直流12V或24V。

八、部分項目的要求與檢驗

1、車輛污染物排放、車輛的車外噪聲

檢規1.8項車輛污染物排放、車輛的車外噪聲

檢驗方法:車輛污染物排放:

A、汽油車:將發動機由怠速工況加速至0.7額定轉速,維持60秒後降至怠速狀態,將取樣探頭插入排氣管中深度等於400mm,並固定於排氣管上,讀取30秒內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取其平均值即爲測量結果。

車輛使用狀況污染物

新 車 CO的含量,≤ %5

HC的含量,≤2500 ppm

在用車 CO的含量,≤% 66

HC的含量,≤3000 ppm

B、柴油車:將採樣探頭固定於排氣管內,插深等於300mm,並使其中心線與排氣管軸線平行;吹除積存物;發動機處於怠速工況,將油門迅速踏到底,維持4秒後鬆開,15秒後重復,循環四次,取後三次讀數的算術平均值,即爲所測煙度值;

車 輛 使 用 狀 況

新 車

煙度值(波許單位)≤Rb5.0

在用車

煙度值(波許單位)≤Rb6.0

2、傳動系運轉情況

A、檢規4.4項傳動系運轉情況

檢驗方法:外觀檢驗:變速器箱是否漏油,是否能聽到異響,油溫是否正常;駕駛車輛試驗,傳動系運轉平穩,行駛中不抖動、無異響。

a、空檔試驗:叉車呈標準無載狀態,變速箱在空檔,踏下油門踏板,使發動機轉速達到額定轉速2/3左右,並穩定一段時間,觀察叉車是否移動。

b、掛檔衝擊試驗:叉車呈標準無載狀態,發動機轉速爲額定轉速2/3左右,由空檔突然掛前進檔,由空檔突然掛後退檔。

B、檢規4.5項 液力傳動車輛啓動發動機時的檔位

檢驗方法:外觀檢驗,並測試,液力傳動車輛必須處於空檔位置時,才能啓動發動機。

C、檢規4.6項 靜壓傳動車輛啓動發動機時的制動狀態

檢驗方法:外觀檢驗,並測試,靜壓傳動車輛只有處於制動狀態時,才能啓動發動機。

3、轉動系統

A、檢規6.1項方向盤位置

檢驗方法:慢轉方向盤直到消除轉動間隙,轉向輪不得轉動,分別測定向左、右兩個方向的空轉角。方向盤的最大自由轉動量從中間位置向左、向右各不得大於15度。

B、檢規6.2項轉向性能

檢驗方法:駕駛車輛試驗,轉向應靈活輕便,行駛不得有輕飄、擺振、抖動、阻滯及跑偏的現象,能保持直行和自動回正。

C、檢規6.3項方向盤轉向力

檢驗方法:平整堅實的水泥或柏油路面上(附着係數爲0.7),以時速10Km的車速,從直線行駛過渡到半徑12m的圓周行駛,測量施加於方向盤外緣的圓周力;動力式轉向,轉向力應爲10~30N;機械式轉向,轉向力應小於150N。

D、檢規6.4項 轉向機構狀況

檢驗方法:啓動車輛,外觀檢驗,在標準無載的狀態,發動機怠速運作,緩慢轉動方向盤,直至轉到盡頭,然後反向轉動方向盤至盡頭;反覆操作五次以上,轉向機構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須牢固,轉向垂臂和橫直拉桿等轉向零件不得拼湊焊接,無裂紋和變形;球形節、轉向主銷與襯套配合鬆緊適度、潤滑良好

E、檢規6.5項側滑量檢驗方法:駕駛車輛試驗,用側滑儀檢驗前輪的側滑量,側滑量不得超過5m/km。 F、檢規6.6項轉向輪定位

檢驗方法:廠車呈標準無載狀態,用轉向輪定位儀分別測量左、右轉向輪外傾角、主銷內傾角、轉向節後傾角。

4、制動裝置的制動效能

A、檢規7.2項制動裝置制動效能

檢驗方法:時速在20km/h情況下(低速車用最高車速),輕度制動無跑偏;最大制動能力要求,須在平坦、乾燥、清潔、堅實的瀝青或水泥路面, 根據不同車型按其出廠性能指標進行檢驗。行車制動器應在第一腳達到最大的制動效能;

新增車輛使用微機制動分析儀進行測量;在用車按拖痕法用直尺測量。制動效能試驗應達到《廠內機動車輛監督檢驗規程》(2002版)附表中規定的有效制動效能。

B、檢規7.4項 腳踏式制動器踏板力

檢驗方法: 使用制動踏板力計測量;在產生最大制動作用時,踩踏板制動的,應≤ 700N;松踏板制動的,應≤ 300N。

C、檢規7.5項 液壓制動器制動系統狀況

檢驗方法:外觀檢查,試驗其功能,液壓制動器,制動系統不得漏油或進入空氣,怠速工況,在踏下制動踏板停留1分鐘,踏板不得有下行現象。

5、貨叉架下降速度

檢規8.4項貨叉架下降速度

檢驗方法:叉車呈標準無載和標準載荷狀態,拉緊手制動,測定液壓分配閥全開時貨叉從最大起升高度到地面的時間,計算其平均下降速度。貨叉架下降速度在任何情況下不超過600mm/s

a、內燃叉車發動機處於怠速工作狀態;

b、蓄電池叉車工作油泵電動機處於關閉狀態。

6、貨叉自然下滑量和門架傾角自然變化量

檢規8.5項貨叉自然下滑量和門架傾角自然變化量

檢驗方法:叉車呈標準載荷狀態,拉緊手制動,將載荷升到離地面2.0m高度位置(起升高度小於2.0m的叉車)取其最大起升高度位置,門架垂直,關閉液壓分配閥,發動機或電動機停止運轉。靜止5min後,將貨叉載荷面的位置標記在測量架上,同時標記門架傾斜角,再經過10min,分別測量貨叉下降量和門架傾斜角的變化量。滿載10分鐘內,貨叉自然下滑量不得大於100mm;門架傾角自然變化量不得大於2度。

7、升降傾斜油缸密封及外觀

檢規9.1項升降傾斜油缸密封及外觀

檢驗方法:外觀檢查,聯合操作試驗:叉車叉起試驗載荷,以中等速度進行起升與運行聯合操作,起升高度範圍300~1500mm,門架從垂直位置至最大後傾位置前傾、後退各進行三次,觀察門架起升系統。升降傾斜油缸應密封良好、無裂紋泄漏現象。

8、液壓系統性能、密封

檢規9.5項液壓系統性能、密封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液壓系統管路必須暢通,密封良好,與其它機件不磨不碰;試驗載荷衝擊試驗:叉車呈標準載荷狀態,拉緊手制動器,以最大起升速度將載荷升到最大高度位置時,快速關閉液壓分配閥,待穩定後,再以最大下降速度落下載荷,當貨叉距離地面500mm左右時,快速關閉液壓分配閥。衝擊試驗至少進行20次,觀察液壓系統各部位密封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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