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四部分题为“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围绕中日判例制度的比较分析、指导性案例形式适用的现状、判例运用的效用问题、案例指导制度与地方立法、司法与大众媒体等议题展开,由北京大学博士生高天宇主持。第一部分题为“案例中的法理”,围绕制度刚性原则、类案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实践、新型权利研究等议题展开,由北京大学博士生谢可晟主持。

标题:北京大学“案例与法理”博士生会议成功举办

2019年10月27日,“案例与法理”博士生会议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计划创新项目”支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办,北大法宝(北大法律信息网)、北京大学沈宗灵法学基金、北京大学法学院比较法与法社会学研究所联合协办。与会人员包括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林业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的40余位师生,最高人民法院、北大法宝(北大法律信息网)成员以及《北大法律评论》等期刊编辑。

会议开幕式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比较法与法社会学执行所长张骐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教授致辞。潘教授回顾了教学创新政策下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改革历程。他指出,案例是法治、法学以及法学教育的核心议题,关切案例以及案例中体现的法理,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关键环节。他期待本次会议能够就案例中的基本理论、案例与司法大数据、我国案例指导制度以及司法裁判理论展开深入研讨,并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最高人民法院胡云腾大法官以《从规则之治到案例之治——法治国家建设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为题发表主旨演讲。他指出,案例是实现法治路径,法治国家的建设应当从规则之治过渡到案例之治。案例中富有法理,坚持向案例中寻求法理就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新中国70年的法治历程来看,未来的法治是以案例为落脚点和评判标准的法治。

会议的研讨环节分五个部分展开。

第一部分题为“案例中的法理”,围绕制度刚性原则、类案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实践、新型权利研究等议题展开,由北京大学博士生谢可晟主持。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徐舒浩、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雷槟硕、浙江大学博士生江秋伟、吉林大学博士生温昱分别作主题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景辉教授点评。对于本环节研讨,陈景辉教授在对各位同学报告加以详细讲评后特别强调,在论文写作时要注意明确自己想要解决的问题以及研究的方向,根据论证目的选择合适的论证方法。

第二部分题为“司法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围绕人工智能在司法裁判中的运用、大数据司法背景下的现实主义法学、人工智能时代的侵犯著作权犯罪等议题展开,由北京大学博士生刘岩主持。浙江大学博士生秦汉、复旦大学博士生黄城、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黄陈辰分别作主题发言,北京大学法学院刘银良教授点评。刘银良教授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司法的适用逻辑、现存问题、局限及发展等角度,提出了自己对这一论题的看法,并就与会者论文中的观点给出了相应的指导意见与修改建议。

第三部分题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司法应用年度报告”,由北大法制信息中心副主任、北大法律信息网副总编郭叶主讲,北京大学博士生赵英男主持。在讲座中,郭叶老师从总体情况、发布情况、应用情况三个方面,对2011-2018年指导性案例的应用状况进行了数据分析。从整体来看,自指导性案例建立以来,2018年指导性案例的应用实现了历史上的突破,七成以上的指导性案例已经被应用。同时,数据分析也显示出在知识产权类指导性案例的发布和应用不平衡、法官隐性援引率居高不下、新兴案例的指导性案例发布类型及应用的完善、指导性案例的退出机制四个方面存在问题,需要学者进一步加以研究。

第四部分题为“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围绕中日判例制度的比较分析、指导性案例形式适用的现状、判例运用的效用问题、案例指导制度与地方立法、司法与大众媒体等议题展开,由北京大学博士生高天宇主持。来自北京林业大学的林琪琪、北京大学博士生王硕、四川大学博士生李振贤、南京大学博士生李涛、北京大学博士生刘岩分别作主题发言,中国政法大学讲师高尚点评。高尚老师就与会论文中关于案例指导制度的具体议题以及论文写作方法进行了评议,并对“判例”一词在不同语境中的不同含义、案例实证研究方法、“案例”与“判例”之间的辨析以及系统论的中国应用等问题与参会同学加以讨论。

第五部分题为“司法中的法理”,围绕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变迁、运动式执法、法定程序在行政审判中的适用、同案异判概念等议题展开,由北京大学博士生孔杨主持。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孙一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生阳李、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刘学涛、北京大学博士生赵英男分别作主题发言,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孙海波点评。孙海波老师提出,本组讨论既有理论层面的规范性研究,也有实践层面的经验性剖析,但经验性研究的共同问题是重描述而轻分析。案例研究的专长是结合案例分析理论,最终要超越案例、回归案例背后的法理,使其以尽可能理论化的方式展现出来,因此要避免陷入案例之中,以走出来的视野进一步深挖案例背后的法理。

会议最后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张骐教授总结。张骐教授指出,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案例与法理,在法律史的早期,案例既是法律,又是正义,还是法理。如何让案例在今天承担起法理的角色,需要进一步的努力。会议的四个选题涉及理论与实践、司法与执法、总结与反思,中心明确又涵盖广泛;研究方法多样,包括大数据研究、传统的田野考察、比较法研究、经济分析研究等多条径路;会议在对重要问题的厘清、具体问题的学术推进、案例与法理领域内的交流、研究方法的探索、明确目前研究的不足等方面都有收获。中国的法治道路任重道远,我们应当倡导“有学术的思想和有思想的学术”,认真对待并充分尊重当代中国司法实践,以自己的专业工作参与到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进程中去。本次会议在师生有关案例与法理研究意犹未尽的研讨中圆满落幕。

来源:北大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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