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華山景區否認願賠償百萬給遇害深圳女遊客家屬!稱按幾十萬可協商)

27歲的深圳女遊客彭雯(化名)在陝西華山遇害一案持續引發關注。

10月30日,針對網傳華山景區願意賠償100萬的說法,受害人彭雯家屬的代理律師向南都記者表示,“對方(華山管理方)目前沒有跟我提過100萬一事,具體要問華山管理方。”30日下午,華山旅遊集團公司的法務人員回應南都記者稱,數額100萬的說法不準確,雙方仍在溝通,並未就具體數額達成一致,“家屬堅持要求賠300萬,實際上100多萬賠償是他們律師提出來的,但是這兩個數額景區都沒辦法接受。”其稱景區曾向對方律師提過“可以在100萬以內,比如幾十萬範圍內的數額來協商。”

微信圖片_20191030200242.png華山仙峪景區。

據南都此前報道,2019年7月16日下午,深圳遊客彭雯在陝西華山仙峪景區遊玩時,被逃票進入景區的犯罪嫌疑人楊某搶走隨身財物,後被其殺害。法醫鑑定結果顯示,犯罪嫌疑人楊某實施強姦後拋屍,受害人生前遭受頸部機械性窒息而死亡。案發後,彭雯的家人認爲華山景區的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提出索賠300萬,引發關注。

10月30日,受害人彭雯家屬的代理律師之一黃衛東告訴南都記者,受害人家屬委託的律師團正在渭南市檢察院閱卷,律師團將在10月31日與華山景區再次溝通賠償一事。對於網傳華山願賠100萬的說法,黃衛東表示“對方目前沒跟我提過100萬的事,具體要問華山管理方。”

30日下午,華山旅遊集團公司法務人員向南都記者證實,雙方定於31日再協商賠償。該法務人員對華山景區願賠償100萬的說法予以否認,“受害人家屬堅持要賠300萬,實際上100多萬是他們律師提出來的,但是這兩個數額景區都沒辦法接受。”

上述法務人員表示,華山景區不是侵權責任的直接主體,“按照刑事審判原則,在疑犯無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情況下,這時才考慮向景區提出民事索賠,由景區承擔補足責任。”其表示,受害人家屬不願等刑事審判結束後處理民事賠償,但按照刑事案件賠償標準,家屬索要300萬的賠償數額是兇手的全責賠償數額2.5倍以上,景區管理方難以接受。

該名華山旅遊集團公司的法務補充稱,“雙方目前協商過兩次,第一次是受害人家屬和委託律師來,第二次是他們的律師團來華山,他們的律師提出賠償150萬。據他們口頭陳述,這個金額包括115萬死亡賠償金、8萬喪葬費、還有往返交通以及在深圳購置墓地20萬等費用。我們提出能否在100萬以內,比如幾十萬範圍內的金額來協商。”

周馨怡 本文來源:南方都市報 責任編輯:周馨怡_NB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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