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嘉華大橋綠地建成停車場

11月6日,市城市管理執法總隊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一起擅自佔用大橋保護區綠地建設停車場的違法案件:重慶渝泊停車場建設管理公司在按相關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擅自佔用嘉華大橋安全保護區城市綠地,並擅自砍伐、移植樹木,被責令整改恢復,並罰款9萬元。

城市防護綠地建停車場 還砍伐移植樹木

停車場建設時,砍伐嘉華大橋保護區樹木最大幹徑達50釐米。

停車場建設期間,砍伐嘉華大橋城市樹木堆放情況

今年3月1日,市城市管理執法總隊在巡查中發現,嘉華大橋安全保護區範圍內渝中區華村一側,正在施工建設“嘉華大橋露天停車場項目”。經瞭解,該項目於2018年2月進場施工,6月12日基本建成,業主建設單位是重慶渝泊停車場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然而,相關規劃部門證實,“嘉華大橋露天停車場項目”建設用地,系渝中區嘉華大橋安全保護區內華村一側的城市防護綠地。項目建設前,重慶渝泊停車場建設管理有限公司與嘉華大橋維護管理單位重慶城市建設土地發展有限公司簽訂了相關土地租賃協議,租用地塊6.5畝。

項目建設中,重慶渝泊停車場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對園林樹木進行了移植砍伐。據統計,共計擅自佔用嘉華大橋安全保護區城市防護綠地1274.34平方米,擅自移植城市樹木173株、砍伐城市樹木104株。

擅自佔用大橋城市防護綠地 建設方被罰款9萬元

被責令整改恢復後,嘉華大橋城市防護綠地現狀。

“擅自佔用城市防護綠地建設停車場涉及地方性法規禁止性條款。” 市城市管理執法總隊相關人士介紹,嘉華大橋停車場項目建設用地所佔用的是嘉華大橋城市防護綠地,屬於《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禁止性行爲,即“禁止將公共綠地、防護綠地、生產綠地和風景林地出讓、出租、抵押或合資、合作建設與城市園林綠化及其附屬設施無關的項目。”

結合重慶渝泊停車場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的違法事實與整改情況,並依據《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相應條款,近日,市城管執法總隊決定對其作出罰款9萬元的行政處罰並,並繳納擅自移植、砍伐城市樹木的賠償費7.796萬元。

該停車場建設項目 關聯多方均涉嫌違法違規

建設方稱,建設該項目停車場,佔用城市綠地以及移植和砍伐樹木,是依據渝中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項目紅線範圍內的樹木就地移栽”組織實施的。

對此,市城管執法總隊相關負責人在通氣會上介紹,按照規定,臨時佔用和佔用城市園林綠地以及移植、砍伐城市樹木的行政審批管理,由城市園林主管部門分級負責。據調查,本案擅自佔用嘉華大橋安全保護區城市防護綠地1274.34平方米,擅自移植城市樹木173株、砍伐城市樹木104株,其佔用綠地面積和城市樹木數量超過主城區區級管理權限,應當由市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審查,報市政府批准。渝中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對當事人擅自佔綠毀綠涉嫌越權越級作出行政行爲。依照管理權限,把渝中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涉嫌越權越級作出佔用城市園林綠地和移植、砍伐城市樹木管理的行政行爲問題線索,已經移送渝中區監察委員會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另據調查,“嘉華大橋露天停車場項目”建設用地的權屬單位、維護管理單位也未按照程序履行報批手續,擅自將大橋安全保護區範圍內防護綠地違法出租並部分改變用途、破壞原有植被形態。目前,嘉華大橋維護管理單位按照相關規定,已責令限期改正違法違規行爲。

新聞多一點

主城區正開展橋涵設施違法違規專項檢查

據瞭解,爲保障城市橋涵設施安全運行,市城管執法總隊正開展主城區城市橋涵設施管理運行突出違法違規行爲監管執法專項行動,重點排查城市橋涵設施維護管理單位涉及制度規範落實、設施安全管理等18項內容。

設施安全管理方面,主要排查是否存在擅自佔用城市橋涵設施、是否在擅自在城市橋涵設施上搭建建(構)築物、是否存在擅自在城市橋樑上架設各類管線、設置廣告等輔助物等7個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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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聞·重慶晚報慢新聞記者 朱婷 市城管執法總隊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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