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解放戰爭初期,解放區軍民的經濟條件是非常艱苦的,無論是物資還是貨幣,從生產到流通不但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而且要克服各種不利條件。可想而知,在這樣的情況下印製出來的紙幣一定是值得人們極爲珍視的。

鮮爲人知的是,曾經有兩個工作人員卻將部隊急需的整整兩車(獨輪車)紙幣一把火燒掉了。按理說,這樣做應當受到嚴厲的處分。但出乎人們意料的是,他倆不僅沒被上級處分,反而獲得了表揚。

這裏面到底有什麼玄機呢?

那是在1946年秋,駐紮在江蘇、浙江、安徽一帶的新四軍主力部隊大部分撤往山東,後勤物資和敵後兵工廠也陸續轉移。

當時江蘇省沭陽縣有一間新四軍開辦的公司,名叫鳴昌貿易公司。1946年10月中旬,華中銀行(由中共華中局和新四軍軍部聯合成立)有一批剛印好的華中幣分到鳴昌貿易公司,準備運送到山東給急需紙幣的部隊使用。公司經理便委派財務組組長翁展和出納劉才兩個人執行押運任務。

那時都是夜行軍,翁展和劉才每人攜帶着一支駁殼槍,押運兩部民工推的木製獨輪車,趁着夜色走小路北上。

偏偏天公不作美,他們出發沒多久就下起了濛濛細雨。到了沭陽縣北的桑墟附近,在黑淤泥路上行走,路很滑,小土車輪子又常被塞住,靠人推拉,行進很慢,後邊還有地主土頑打黑槍。

翁展心想:“這樣再拖下去不行,搞不好兩部小獨輪車上拖的華中幣被敵頑發現搶去,欺詐老百姓不算,我們趕到部隊還要受處分。”

怎麼辦呢?翁展正苦苦思索,忽然看見前邊不遠處,一家農戶低小屋內有燈光。他便和劉才商量:乾脆就到這戶農民家暫避一下,把兩小土車鈔票也搬到屋內。

沒想到推車的兩個民工害怕出問題,趁翁展和劉才商量的工夫,一轉眼偷偷溜了,把翁、劉二人氣壞了。

在這樣的危急情況下,翁展急中生智,說道:“咱們不如把這些華中幣就地燒了!”

“這樣做的話,回到部隊怎麼交賬?”劉才憂心忡忡地說。

“不用擔心。你拿個小本子記鈔票號碼(因新出的華中幣都是連號的),我一張張報給你記,只要記好帳面回去交差,總比落到敵頑手裏好。”翁展胸有成竹地說道。

劉才一想雖無它法,在目前的情況下也只能這麼處理了,也表示同意。

就這樣,翁展和劉才一邊點燒鈔票,一邊也取暖,整整燒了兩三個小時,也沒有驚動小屋內的住家老百姓。

天快亮時,他們倆處理完這件事,這才輕裝上路匆匆前行。雖然經過一番長途跋涉,雖然好在一路上還比較順利,他們終於趕到山東臨沂南邊的大店子。

一到達目的地,翁展和劉才立即找到華中銀行行長盧頓根,向他作了詳細彙報,並主動表示,未經批准燒掉一批華中幣,理應受到上級處分。

沒料想到盧頓根行長卻笑吟吟地說:“你們兩個小夥子幹得好,在當時非常緊急的情況下這麼處理是最爲穩妥的辦法。因此你們不但不應該處分,還應表揚,要給你們記上一功!”

翁展和劉才聽了,心中一塊大石這才落下來,都非常高興。回到鳴昌貿易公司後,同事們聽了也紛紛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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