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榜》中,蒞陽長公主對自己的“舊情”說過這樣的話:事出自願,情過無悔。

也有人說,對於前任最好的態度就是:老死不相往來。

這兩種態度都很好。前者是一種放過和無悔,後者是一種狠絕和忘記。

但總是有一種女人,會做一些傻事,毀了別人,也毀了自己。最後這一生,便只剩了不幸福了。

女人年輕時不能犯的錯:只想做個小女人,不想工作,想一輩子被男人養着。

我跟她之前是很好的朋友。

最後因爲三觀不合,徹底陌路了。因爲,隨着時間的推移,我們越來越不想見到彼此。我不認可她的三觀,她不想面對我的指責。

她大學畢業之後,沒找工作就直接跟一個網上一起玩遊戲的男人住在一起了。那一年的時間,她就男人租的房子裏照顧男人,沒有出去工作過。

我不止一次地勸她,一定要出去找個工作。再說了,還沒結婚,就這樣是不是不好,要是被父母知道了怎麼辦?

結果,她跟我這樣說:“我沒你那麼大的本事,我就是個小女人,不想上班,就想讓男人養着。在家給他洗衣服做飯,照顧他。我覺得這樣挺幸福的。”

那時候,我也剛大學畢業,很年輕,雖然覺得有點不妥。但還是接受了,畢竟每個女人對生活的追求不一樣,有些女人想要事業,有些女人更注重家庭。

於是,我一直等着她能很快結婚。

女人對待婚姻不能犯的錯:沒有自己的主見,完全聽從父母的意見。

我沒等來她結婚的消息,等來的是她懷孕的消息。

她想跟男人結婚,還跟男人回了家。男人的父母也好好照顧她,希望她跟男人趕緊結婚,把孩子生下來。男人家在縣城買了房子,買了車,說彩禮的事隨便女人提。

但是,她的父母卻提出不想讓女兒在小縣城居住,必須買市裏的房子。要是不買市裏的房子,就不讓女兒結婚,更不會生這個孩子。

兩家人爲了這件事,溝通了好幾次,最後沒溝通好。女孩的父母便帶着女孩去做了手術。

我那時候問她,她的想法。她說:“我不知道,我想跟男人結婚,可我媽非讓他們家從市裏買房子。他家說買不起市裏的房子。我媽說,沒市裏的房子這個孩子就不能要,他傢什麼時候能買起市裏的房子,什麼時候再結婚。”

她就這樣沒了孩子。男人家因爲這件事心灰意冷,對他們的婚事也不再重提。只是叮囑男孩在這段期間好好照顧女人,畢竟是他們倆的孩子。

女人這一生不能犯的錯:因爲不甘心,去破壞別人的家庭。

女孩的父母看清楚了男人一家的條件,在市裏買不起房子,就直接把女兒送到了大城市親戚家的廠子裏。

女孩在那裏過得很不好,自己天天上班很累。男人也不能爲了她去北京,這更讓她覺得男人不可託付終生。於是,沒多久她就跟男人分手了。

她在北京呆了五年,期間談了好幾個男朋友,但是沒有一個讓她感覺有男孩對自己那麼好。後來,她實在在北京呆不下去了,就回了老家。結果,她得知這幾年男人做生意賺了不少錢,還買了市裏的房子。但人家已經結婚了,男人的妻子剛生了孩子。

她回到老家的那年已經30歲了。一無所有。而男人呢?什麼都有了,她爲他失去了那麼多,還失去過一個孩子,她受了那麼多苦。憑什麼他就能越過越好。

於是,她開始跟男人聯繫,發現男人對她還有感情。於是,倆人就又在一起了。

給所有女人的忠告:不要這一生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

最後,男人不顧一切地離婚,想要娶她。她卻猶豫了。她父母也再一次反對,說後媽不是那麼好當的。

她跟我痛哭,說:“我當時特別不甘心,就想着拆散他們。可我又不想嫁給他。他父母知道我們的事,我怎麼面對他們。再說了,還有孩子,頭婚就給人家當後媽,我覺得委屈。”

到現在,我都不知道她是怎麼想的。

她不想嫁給男人,覺得不甘心。但又不想跟男人分手,一直跟男人這麼偷偷摸摸好着。因爲,她父母不同意,男人的父母也不同意。

她覺得她對男人有情,她說,男人對她也是有愛情的。她說,他們之間不是沒有感情。

我知道他們之間有感情。但這感情能有幾分真心呢?若是男人沒房沒車,她或許早就離他而去了。她現在不離開,也不過是享受着不用工作,依舊有男人養着的“舒服日子”。

而男人又能對她有幾分真心呢?一個對家庭和婚姻沒有絲毫責任感的男人,又能有多少真情厚意。

姑娘們,真的,永遠不要因爲自己的不甘心,貪心,成爲這樣的女人。這一生,有了那樣的名聲,又是這樣的心思又到哪裏去找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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