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魯迅先生的〈〈祝福〉〉裏有一位貧苦的婦女祥林嫂,她受封建禮教的影響,喪夫後不願改嫁,可是她婆婆爲了給小兒子娶媳婦,就強行綁走祥林嫂,把她賣給一個光棍漢爲妻,祥林嫂是被迫改嫁,而魯迅和周作人共同的庶祖母潘大鳳主動要求改嫁,其後又不知所蹤。

周作人的祖父叫周福清,周福清言語尖刻,憤世嫉俗,在官場始終不得意,只做了七品知縣就被參掉,直到1888年才被實授爲內閣中書,後來周福清捲入科舉行賄舞弊案被光緒皇帝判了斬監候,後來坐了八年牢就被赦免了。

周福清有兩任妻子,前妻孫氏是周作人的親祖母,很早就病逝了,後妻是蔣氏,就是周作人文章裏常提的祖母,其實是繼祖母。周福清和後妻蔣氏不和,娶了很多姨太太帶回家,但是最後常伴身邊的只有小妾潘大鳳。

在納潘大鳳爲妾之前,周福清還有兩個姨太太,一個是薛氏,一個是章氏。章氏名叫章秀菊,她爲周福清育有一子,就是周伯升(也有資料說是周鳳升)。

潘大鳳比周福清小三十一歲,是周福清在北京買的,周作人晚年寫了一首詩,其中有幾句是描述潘大鳳的:“主婦生北平,髫年侍祖父。嫁得窮京官,庶幾尚得所。應是命不猶,適值暴風雨。中年終下堂,飄泊不知處。”

由此詩看來,潘大鳳嫁給周福清時很年輕,只是一個十幾歲的小姑娘。周福清是個窮官,潘大鳳嫁給他沒享什麼福,就是伺候他。周福清看重保養,每天都要喫一些補品。他的補品都是由潘大鳳親自來做。

潘大鳳沒有生育過子女,但是撫養着周福清的小兒子周伯升,潘大鳳生於1868年,周伯升1882年出生,潘大鳳只比她的養子周伯升大十四歲。

潘大鳳和養子相處得並不好,周伯升經常找嫡母蔣氏告潘大鳳的狀,說潘大鳳待他不好,不給他穿棉褲,還罵他是“衆生”(衆生怎麼是罵人的話,可能紹興話是另外的意思。),蔣氏責備潘大鳳,潘大鳳說是周伯升待她沒禮貌,不肯叫她“娘”。

庶子不肯叫姨太太“娘”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姨太太的親生孩子也只不過叫姨太太爲“姨娘”。然後蔣氏問潘大鳳,平時周伯升是怎麼叫她的,她說是“喂”。

周伯升叫潘大鳳爲“喂”,這恐怕過不去,最少也要叫聲“姨娘”吧。封建時代的小妾地位低,連她親自撫養的庶子都不尊重她。

周福清因科場行賄案在杭州作牢,他叫住在紹興老家的潘大鳳帶着庶子周伯升來陪獄。陪獄不是陪着坐監獄,而是潘大鳳帶着周伯升在花牌樓租了間房子住了下來。後來周伯升去上學,就改由周作人來“陪獄”,住在花牌樓由潘大鳳撫養。

潘大鳳給周作人的飲食很不好,十二三歲的周作人,連一日三餐都喫不好。每天都是一頓稀飯和兩頓乾飯,除了每天下午定例的一回一條糕乾,別的點心是沒有的。周作人就來偷冷飯喫,到竈頭,從掛着的飯籃內揀大塊的飯直往嘴裏送。

當然也可能是因爲入獄的周福清窮,潘大鳳巧婦難爲無米之炊。潘大鳳自己的伙食也不好,她不可能自己天天喫冰糖肘子、紅燒肉,卻給周作人喫乾飯,如果是這樣,周作人肯定不會對她有好感,對她的不幸遭遇同情。

周福清的脾氣很不好,愛罵家裏人,所以不好伺候,潘大鳳也一定捱了他不少罵。現在的二奶日子舒服,可是潘大鳳日子不舒服,而且她和現在的二奶不一樣,現在的二奶是主動當情婦的,而潘大鳳是被丈夫買來的,當姨太太並非是她的選擇。

周福清在六十七歲時病逝了,這時潘大鳳三十六歲,在現在看來很還年輕,但是在當時已經是中年婦女了,潘大鳳不安於室,很快傳出緋聞。門房單阿和對周家人打小報告說,有一個綽號叫癱眼疤的人,晚上常來,一來就鑽進潘姨(周家人稱潘大鳳爲潘姨)的房間。

周家的人都說單阿和是亂說,他們家是書香門第,斷不會出這樣的事。

後來潘大鳳對正妻蔣氏要求改嫁,過去小妾改嫁必須徵得正妻的同意,和現在不一樣。過去的小妾是不敢和正妻搶地位的,不但有嫡庶之別壓着,而且在丈夫病逝後,小妾的命運就由正妻決定,小妾是守寡是嫁人,還是被賣掉,都是由正妻決定。

蔣氏很寬容大度,她同意潘大鳳改嫁,正好周家叔祖周芹侯在座。蔣氏請他代筆立個字據。周芹侯幫蔣氏和潘大鳳代寫了兩張字據。

第一張是以蔣氏的名義寫的:主母蔣諭妾潘氏,頃因汝嫌吾家清苦,情願投靠親戚,並非虛言,嗣後遠離家鄉,聽汝自便,決不根究。

第二張是以潘氏的名義寫的:立筆據妾潘氏,頃因情願外出自度,無論景況如何,終生不入周家之門,決無異言。此據。汝可放心,即以此諭作憑可也。

於是潘大鳳就改嫁給癱眼疤當了妻子,一夫一妻過日子,癱眼疤並不是什麼富人,不知道潘大鳳爲什麼要選擇他,聽外號癱眼疤就不是健康的。後來癱眼疤雙目失明,潘大鳳不知所蹤。

一個清朝縣官的姨太太,結局並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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