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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晓凡,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硕士研究生,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

凌迟,是中国古代最残酷最血腥的刑法,通常也被称作“磔刑”。我们熟悉的一些词汇例如“碎尸万段”,“千刀万剐”等,都来自于凌迟这一酷刑。凌迟是指刽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数百至数千块,用小刀逐块割下来,具体的行刀数目则由审判后的罪责轻重而定。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数小时的痛楚才会气绝身亡。而且,行刑很有讲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或刀伤不正确,则说明刽子手行刑失败,刽子手也可能会受罚。

惨遭凌迟的人

翻阅中国古代历史,目前可以确定为五代时期凌迟已经出现。到明清时凌迟出现在历史舞台。例如明成祖朱棣从侄子手中抢夺江山后,将许多帮助明建文帝朱允炆的忠臣处凌迟处死。明武宗时,大宦官刘瑾弄权作歹,后来事发被施以凌迟,据说割了三天三夜,期间刘瑾没有立死,晚上还喝了一碗粥第二天继续行刑。清朝末年,有一些凌迟的行刑过程被驻北京的西方人士记录下来。1905年,凌迟和其他极刑一起再律法层面被废除。凌迟主要在中国古代实施,但西方也有类似的记录。中世纪时期的欧洲也有类似于凌迟的刑法,直至16世纪日耳曼地区仍有实施。

凌迟场景的模拟

凌迟从理论上讲要割至最后一刀时,犯人刚好断气。行刑的下刀次序也有一定的限制:如果是男性犯人,先从上半身开始动刀,割完胸肌,会接着割生殖器;然后轮到大腿、双臂、腹肌、臀部。最后割五官。如果是女性犯人,先从乳头开始,再把双乳割下,然后才割胸肌,接着割生殖器。下刀的时候一帮还有助手负责报告刀数,割下来的皮肉,放在桌上排列出来等待验查。有些时候也会卖给旁观的群众。例如袁崇焕被处以凌迟后,京城百姓纷纷掏钱收买割下的皮肉。

革命烈士徐锡麟

清代被处以凌迟的都是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或者背叛满清王朝的头目。例如清代初年康熙平定“三藩之乱”后,将耿精忠处以凌迟。嘉庆在位时期浙江有一名恋童癖者叫张良璧,曾奸淫幼女十六人并导致其中十一人死亡,被捕时已70岁,于1811年被凌迟处死。太平天国前期的重要领导人翼王石达开在“天京事变”后领兵出走,被困大渡河被迫向清朝军队投降。而他本人与一些重要将领均被处以凌迟。行刑之时,其余人等均痛苦哀嚎,石达开开口怒斥:“何遂不能忍此须臾?当念我辈得彼,亦正如此可耳。”说完后默然不语,直至行刑结束死去也一声不发。太平天国运动失败后天王洪秀全之子洪天贵福出逃,被清军俘虏后判凌迟处死,处决时年仅十五岁。目前所知最后一位被记载的凌迟受刑者是晚清革命烈士徐锡麟,徐锡麟刺杀安徽巡抚恩铭失败,被捕后于1907年7月6日被凌迟处死。

参考资料:

1.王仲修:《中国古代的酷刑及其演变》

2.曹秀谦:《中国古代酷刑文化解析》

3.宋蕊:《中国古代酷刑论》

华 兴 春 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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