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北京市燕保?郭公莊家園北區的公租房。中新網記者 邱宇 攝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7月21日電(記者 邱宇) 20日,北京正式發佈新政,對符合條件的人才給予住房支持,就近解決人才居住需求。值得注意的是,符合一定條件的非京籍人才也可以申請公租房或購買共有產權房。

該名爲《關於優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務保障人才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文件提出,基本原則是“租購併舉、以租爲主”,即以配租公租房爲主,配售共有產權房、發放人才租房補貼爲輔。

下面就來看一下哪些人能申請、怎麼申請,以及對人才的相關要求。

公租房

——哪些人可以申請?

根據《意見》,人才家庭申請公租房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市無房,或在本市有住房但距離工作單位超過一定距離;

2.本市、本區或園區需要的人才;

3.在本區認定的單位就業或簽約達到一定年限,各區認定的行業或單位應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

具體申請條件,由各區人民政府或園區管理機構結合區域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等因素確定。

上述條件並未提到戶籍限制,也就是說,非京籍人才也可以申請公租房。

——怎麼申請?

不能以個人名義申請。根據《意見》,符合條件的人才應以單位名義在單位註冊地或辦公所在地集中申請。通過審覈的人才家庭可申請登記配租,配租工作採取登記制的方式組織實施。

圖爲郭公莊家園(北區)40平米左右公租房的廚房。中新網記者 邱宇 攝

——租金是多少?

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整體面向人才分配的,租金標準由產權單位(長期租賃方式籌集的爲運營單位)考慮項目建設、運營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於同地段、同類型住房的市場租金水平確定,並實行動態調整。

關於人才租房補貼,《意見》規定,各區人民政府可結合實際制定人才租房補貼標準,通過向引進人才發放租房補貼方式解決住房問題。租房補貼資金由各區人民政府統籌解決。

——房源從哪裏來?

《意見》提出,在就業創業人才聚集區域佈局,籌集房源就近解決人才居住需求。

各園區管理機構應當結合本園區各類人才的實際需求,優先利用園區規劃的居住用地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列入公共租賃住房年度建設計劃。也可在園區周邊,通過長期租賃集體土地租賃住房、收購社會存量住房、改建等方式多渠道籌集房源。

資料圖:北京首個共有產權住房項目錦都家園公開搖號儀式舉行。中新社記者 韓海丹 攝

共有產權住房

——哪些人可以申請?

根據《意見》,人才家庭申請共有產權住房應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本市共有產權住房申請條件;

2.在本區認定的單位就業或簽約達到一定年限,各區認定的行業或單位應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

具體申請條件,由各區人民政府結合本區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等確定。

另外,經市級人才主管部門備案引進的非京籍優秀人才及境外個人(含港澳臺居民),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可以購買用於自住的普通商品房,也可申請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

“這其實是對限購政策的一種鬆綁。”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說,當然,此類鬆綁是有條件的,只能認購普通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主要是希望購房者有“房住不炒”的心態,而不是鑽政策漏洞。

上面提到了“符合本市共有產權住房申請條件”,具體都有哪些條件?

根據北京市住建部官網消息,共有產權住房申請家庭應當是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購條件的無房居民家庭,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是申請家庭要符合《關於落實本市住房限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發〔2011〕65號)要求。

二是申請家庭成員名下均無住房,申請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應當年滿30週歲。(各區還會在項目公告中規定符合本區的相關要求)

非京籍能否購買呢?“可以。人才住房新政不限制戶籍,無論是否京籍都可以享受政策的支持。”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首席分析師張波說。

——怎麼申請?

與公租房一樣,不能以個人名義申請。符合條件的人才應以單位名義在單位註冊地或辦公所在地集中申請。

——怎麼確定選房順序?

優秀人才可能會優先選房。根據《意見》,共有產權住房配售可通過搖號或會同區人才主管部門根據申購家庭情況打分確定選房順序。

其中,按照打分方式確定選房順序的,各區可結合人才的急需程度、創新能力、影響力、發展潛力以及對所在行業領域的作用和貢獻、在京服務年限等因素綜合打分排隊確定。

——房源從哪裏來?

各區人民政府應按照產城融合、職住平衡的原則,在園區範圍內及周邊建設籌集共有產權住房,用於滿足區域範圍內人才居住需求。

北京人才住房新政會對樓市有哪些影響?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說,相比其他城市的人才住房以商品房爲主,北京主要提供公租房和共有產權房,這兩種住房基本沒有投資屬性,使人才住房可以真正保障居住,而避免影響房地產市場調控。

張波指出,北京的人才住房新政可以視爲在“安居宜居”的住房目標之下,針對人才住房更爲切實和精準化的政策指引和導向。與嚴格的房產調控政策相輔相成,共同保障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圖爲北京豐臺區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中新網邱宇 攝

延伸——

人才的標準是什麼?

《意見》沒有明確提到人才的標準,中新網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底發佈的《關於優化人才服務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精尖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梳理了一些人才相關要求,可供大家參考。

該文件提到了海外人才和國內人才,下面僅簡單列舉國內人才的有關說明。

高層次國內人才:“萬人計劃”、“高創計劃”、中關村“高聚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入選人,國家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及以上獎項、本市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主要獲獎人等。

創新創業團隊人才:高層次人才在京承擔國家和本市科技重大專項、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和工程等任務或進行其他重要科技創新的,團隊中的科研骨幹、經營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優秀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等;獲得股權類現金融資較大且具有發展潛力的創新創業團隊,其主要創始人和核心合夥、團隊優秀核心成員等。

科技創新人才:貢獻突出的科技創新人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中國專利金獎”獲獎專利的發明人、獲得3項以上(含)發明專利的獨立完成人、以第二作者及以上身份獲得6項以(含)發明專利的主要完成人等。

文化創意人才: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藝術、文物保護等領域國家級獎項獲獎人和國家級文化創意人才培養工程入選人;社會貢獻較大的知名媒體人、自由撰稿人、藝術經紀人、文化傳承人、展覽策劃人和文化科技融合人才,以及著名作家、導演和編劇等。

金融人才:天使投資或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實收資本1億元以上、近3年實際投資本市高精尖產業5000萬元以上,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實收資本3億元以上、近3年實際投資本市高精尖產業5億元以上,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均在京設立並備案,其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和核心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滿3年且貢獻突出的;在京設立的金融控股集團、持牌金融機構、金融基礎設施平臺、金融組織,服務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成效突出的,其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業務骨幹等。

作者: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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