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等相關規定,智能電視經營者銷售時未告知開機廣告,侵害了消費者知情權。智能電視開機廣告不能自主關閉,侵害了消費者公平交易權。

本文來自智能電視網

在近日舉行的第十五屆中國音視頻產業大會,《智能電視廣告服務規範》徵求意見稿宣佈完成,該服務規範是由中國電子視像行業協會組織TCL、海信、創維、長虹、康佳、海爾、小米、夏普、飛利浦、風行等廠商共同制訂,該規範有望在年底出臺,填補智能電視服務系列標準空白。

智能電視廣告業務形態存在已久,用戶不堪其擾,尤其是智能開機廣告。此前,江蘇消保委曾因電視開機廣告約談7家電視企業,並提出履行售前告知開機廣告、提供廣告一鍵關閉功能等整改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等相關規定,智能電視經營者銷售時未告知開機廣告,侵害了消費者知情權;未能提供開機廣告一鍵關閉功能,侵害了消費者選擇權;智能電視開機廣告不能自主關閉,侵害了消費者公平交易權。

《智能電視廣告服務規範》的出臺將在一定程度規範智能電視廣告業務,促使智能電視產業步入健康發展軌道,讓消費者有更好的消費體驗和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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