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院經審理查明: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金玉蓮擔任安徽省兒童醫院(原名“安徽省立兒童醫院”)黨委書記、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請託人在承建工程項目、採購醫療設備、銷售藥品、支付貨款、結算工程款、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送的人民幣1161.1萬元(含23.8萬元購物卡)、歐元4000元。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金玉蓮作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161.1萬元、歐元4000元,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4月10日上午,安徽省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安徽省兒童醫院原黨委書記、院長金玉蓮受賄一案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法院依法判處金玉蓮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已退繳)。

非法斂財千萬的省兒童醫院原院長一審獲刑十年

庭審現場。

此案系淮北中院首例適用認罪認罰程序審理的一審刑事案件。法院經審理查明: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金玉蓮擔任安徽省兒童醫院(原名“安徽省立兒童醫院”)黨委書記、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請託人在承建工程項目、採購醫療設備、銷售藥品、支付貨款、結算工程款、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送的人民幣1161.1萬元(含23.8萬元購物卡)、歐元4000元。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金玉蓮作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161.1萬元、歐元4000元,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金玉蓮到案後如實供述、真誠悔罪、積極退贓、自願認罪認罰。綜上情節,淮北中院做出上述判決。被告人金玉蓮當庭表示不上訴。全國、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安徽省紀委(監委)、檢察院、衛健委,淮北市紀委(監委)、檢察院、衛健委、被告人家屬等共計240餘人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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