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器銘文中之“曾子”稱謂問題簡述——附曾公孫叔考臣三器

黃錫全

(《古文字研究》第32輯,中華書局2018年)

姬姓曾國銅器銘文中的稱謂問題較爲複雜,尤其是“曾子”,高者可以繼位曾侯,低者僅爲低等貴族,究竟如何理解爲好,研究者意見不一。以往的探討都對促進這一問題的深入研究作出了有益的貢獻,有興趣者可以參閱有關學者論著。[i]本文不打算對過去的研究進行評判,而是直接提出個人意見,請大家指正。

三十年前,我曾整理當時所見楚器銘文中有關“楚子”的稱謂問題資料,發現出有“楚子”之器的墓葬規格不高,楚君稱“楚王”,楚王之子、孫稱“王子”、“王孫”,提出“楚子某”之“子”不是爵稱,也不是楚王某或楚國王子某,而是楚國王子王孫的後裔,屬楚之貴族階層,爲楚公族成員。[ii]這一意見至今沒有改變。之後,也一直比較關注曾器銘文中的稱謂問題,尤其注意到出“曾子”墓的規格多不高,感覺“曾子”的稱謂與“楚子”類似,但一直未敢輕易撰文。目前所出曾國銅器日益豐富,有關問題也逐漸明瞭,最近又對1992年出版的拙著《湖北出土商周文字輯證》作了增補工作,論述中也不能迴避有關問題,故對曾國銅器銘文中有關稱謂問題表達了自己的意見,但沒有展開。[iii]

曾國國君稱“曾侯”,如曾侯諫、曾侯戾、曾侯與、曾侯乙、曾侯丙等,比較明確,大家意見比較一致。至於有的“曾伯”是否是曾國國君,意見不一,[iv]我們擬另外撰文討論。[v]本文主要討論有關“曾子”的問題。

曾國銅器銘文材料中涉及曾國子孫稱謂者,有下列幾種情況(詳細材料見後列一覽表,下面論述只就有關問題做些羅列、陳述和分析):

一、曾侯之子稱太子、公子

目前見有下列材料:

1.上曾太子盤殷鼎;[vi]

2.曾公子棄疾鼎、甗、壺、缶、鬥等;[vii]

3.曾公子叔쫷簠。[viii]

上曾太子盤殷鼎,1981年出自山東臨朐縣五井鎮泉頭村墓葬(M乙.1),春秋早期器。當年,因器出在山東,文獻記載山東又有一個姒姓之曾,我們推測可能屬山東之曾。但在文中指出:“從器形和花紋分析,M乙: 1盤殷鼎與湖北京山蘇家壟出土的一套曾侯仲子斿父鼎、上海博物館收藏的曾子斿鼎相似。”“盤殷鼎的字體與曾子仲宣鼎和曾伯陭壺的字體類似。”[ix]後來王恩田先生指出,根據該鼎的形制、銘文書體、詞彙等,上曾太子盤殷鼎應爲姬姓曾器。[x]近年,黃錦前博士從器形、紋飾、銘文等方面詳加論證,申述上曾太子般殷鼎應爲湖北姬姓曾國之器。又認爲曾子倝(多以爲“斿”)鼎的“曾子倝”和上曾太子般殷鼎的“上曾太子般殷”爲同人,“倝”爲其名,“般殷”爲其字,其身份爲曾國太子,後即位爲曾侯。曾仲斿父(曾侯仲子游父)爲其子。[xi]

目前我們傾向盤殷鼎屬於湖北之曾的意見。盤殷鼎出在齊趫父夫人孟姬墓,當時推測:“上曾太子盤殷鼎有修補痕跡,與鄩仲匜很可能是由於某種歷史原因輾轉到齊趫父之手,爲孟姬生前所用,後來隨葬入墓。”所謂曾子韓應該就是曾子斿(見下列曾子斿鼎)。曾仲斿父是否爲“太子盤殷”之子,目前難以確定。

大子即曾侯太子。盤殷,私名或字。至於“上曾”是相對“曾”或“下曾”而言,抑或相對其他“曾”而言,也有待確定。

公子棄疾諸器,2011年9月出自湖北隨州市曾都區淅河鎮張嘴村義地崗春秋墓地M6,時代爲春秋晚期。據報道,此墓是已被破壞的“殘墓”,墓口東西長4.2米,南北寬2.6-2.75米,一棺一槨。隨葬銅器、陶器、玉器等93件(套)。其中銅器47件,有鼎2、簠2、甗1、壺2、缶1、匜1、鬥1,兵器9,另有車馬器等若干。禮器、水器上多有銘文。墓主爲男性,報告“判定M6墓主爲曾公子去疾”,徐在國先生改釋“去疾”爲“棄疾”。[xii]棄疾,私名。報告認爲,“曾公子去疾墓是義地崗墓地發現身份較爲明確的一座春秋時期曾國墓葬,對研究義地崗春秋曾國墓地世系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這位公子棄疾墓葬雖是經搶救發掘的殘墓,出土器物還如此豐富,對於理解曾“公子”的身份地位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曾公子叔쫷簠,湖北隨州市公安局破獲。據吳鎮烽先生介紹,“同坑出土2件,形制、紋飾、銘文相同、大小相若”,春秋中期器。通高23、口橫32.5、口縱25釐米。直口折沿,斜壁,兩端有一對獸首耳,方圈足外侈,有較寬的平沿,每邊有長條圓角形缺。蓋與器形制大小完全相同,唯口沿有一對小卡扣。通體飾蟠虺紋,蓋頂亦飾蟠虺紋。[xiii]

這位曾公子乃某位曾侯之子,叔,排行老三,

,私名。

《儀禮·喪服》傳曰:“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不得禰先君(意即公子不得立父廟祭其先君)。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不得祖諸侯(意即公孫不得立太祖廟祭始封諸侯)。此自卑別於尊者也。”[xiv]“公子”即“諸侯之子”。稱“太子”、“公子”者,曾器銘文目前還不多見,可能只是時間問題。

二、曾侯之孫稱曾孫、曾公孫

目前見有下列材料:

1.曾孫佱鼎;

2.曾孫無

鼎;

3.曾孫史夷簠;

4.曾孫卲簠、壺;

5.曾孫褱簠;

6.曾孫喬壺;

7,曾孫白(伯)國甗;

8,曾公孫叔考臣。

其中,1-6之人名結構爲:曾孫+私名。

5之曾孫懷,作器又可直接稱私名“懷”。如褱簠、褱鼎、褱鎛,黃錦前博士認爲與文峯塔M38“曾孫懷簠”爲同人之器。[xv]褱即曾孫懷,爲某曾侯之孫,是“曾孫”作器或可只稱“私名”,不帶行輩,與 “曾孫伯國”或稱“大司馬國”類似。

7之人名結構:曾孫+排行伯+私名。曾孫伯國甗,出自文峯塔M32,該墓又出有“曾大司馬伯國”鼎、“曾大司馬國”簠,說明這位“曾孫伯國”爲某位曾侯之長孫,官至大司馬,掌握軍權。“伯國”又可只稱私名“國”,省去排行“伯”。

8之人名結構:曾公孫+排行叔+私名。曾公孫叔考臣,乃某曾侯之孫輩,排行老三,“考臣”爲其私名或字。叔考臣自己作器稱“曾公孫叔考臣”,外孫爲其作器只稱“叔考臣”。目前稱“曾公孫”之器還不多見。此器爲新見材料,詳見文後所附專門介紹。

曾孫、曾公孫,爲曾侯之孫輩,乃公室成員。

三、曾子

“曾子”稱謂較爲多見,可分爲曾子某、曾子伯某、曾子仲某、曾子叔某、曾子季某等。

(一)、曾子某,曾子+私名。

目前見有下列材料:

1.曾子斿鼎;

2.曾子單鬲;

3.曾子

鼎;

4.曾子壽鼎;

5.曾子

鼎;

6.曾子氾簠;

7.曾子虡戈;

8.曾子旂戟;

9.曾子

簠、缶;

10.曾子義行簠;

11.曾子原魯簠;

12.曾子

簠;

13.曾子南戈;

14.曾子囗簠。

1之曾子斿鼎,1件,下殘,現藏上海博物館,乃1964年由湖北運抵上海冶煉廠廢銅中揀選。鼎內壁鑄有銘文5行40字(第3、4行銘文有缺失)。1992年出版之拙著《湖北出土商周文字輯證》未收此器,但在121頁涉及曾仲斿父器時談到:“上海博物館藏曾子斿鼎也應是此人作器,只不過是製作時代有先後之別。”曾子之名斿,或主張釋韓(如張亞初、張昌平、韓宇嬌、黃錦前等)。因爲此器銘文中有很多字都不太規範,如國、是、卑、事、遲等字。所謂“韓”應該還是“斿”字。如胡嘉麟也認爲,“倝”與“斿”兩形雖然相近,然“子”形中的一點使得兩字不相混淆;曾子斿鼎雖然三足殘失,但是器型和紋飾與曾侯仲子游父鼎完全相,銘文口吻儼然是一國之君,由此推測曾子斿鼎與曾侯仲子游父鼎是同人之器。[xvi]

曾子斿,又稱曾仲斿父、曾侯仲子斿父,說明這位排行老二的地位有變化,曾子、曾仲爲繼位前之稱呼。他本爲“曾子”,因某種原因其兄長繼位爲侯,排行老二的他稱“曾仲”,其兄長去世後由他繼任侯位,故稱“曾侯仲子斿父”,“斿父”爲字,“子”爲美稱,保留排行“仲”。這位曾子,由曾子→曾仲→曾侯,一生實現“三級跳”,令人刮目相看。曾子斿鼎銘文記述他曾“事(使)於四國”,說明他身爲“曾子”時就表現出非凡的才能,其後能繼位曾侯並非無故。

若將“曾侯仲子斿父”理解爲曾侯次子斿父,[xvii]雖然成理,但與有關稱謂不合。若是曾侯次子當稱爲“曾公子仲斿父”,如同“曾公子叔쫷”、陳公子仲慶(隨州義地崗季氏梁出簠,《金文通鑑》05935)之稱,叔、仲表排行。因此,我們主張是“斿父”繼位稱侯後仍保留排行的一種稱謂,也可能是因他稱而不是自稱之故。南宮乎鍾稱曾國第二代曾侯爲“亞祖公仲必父”(亦即仲桓南公毛),保留排行“仲”與此類似。葉家山M28爲“曾侯”墓,我們主張就是這位排行老二的“亞祖公仲”墓,M107 爲其兄長“曾伯”墓。[xviii]

3、4、5之曾子

、曾子壽、曾子

,出自棗陽曹門灣墓區未被盜擾的M10、M13、M43。時代屬春秋早期。M10葬具爲一棺一槨,隨葬品一共16件:鼎1、車叀1、馬銜帶鑣2件(套,1銜2鑣)、三角形帶飾1、圓形帶飾6、陶罐2、玉石器3件。M13葬具爲一棺一槨,隨葬品一共20件:鼎1、矛1、戈1、馬銜帶鑣2件(套)、轄1(套)、矰矢1、鏃5、陶罐2、器蓋1、玉玦4件。據報道,出曾子、曾子壽的墓葬“隨葬品數量比較單一,兩座墓葬顯然是曹門灣墓區銅器墓中規模最小的一類,墓主人是曾國的士一級貴族”,“器物的作器者應該都是墓主人”。M43葬具爲一槨一棺,隨葬器物計11件:銅器5、陶器3、玉玦2、玉刀1。報道者認爲,“從墓葬規模、隨葬品數量看,曹門灣M43屬於小型貴族墓,墓主人可能是士一級的貴族”,墓主爲女性,所出曾子銅鼎1件與墓主應有關係,臨近的M45可能爲墓,已被盜擾,但規模也不大。此鼎與曹門灣M10曾子澤可能爲一人,只是“澤”字書寫不同,因某種原因入葬這位女性貴族墓葬。

這二位或三位“曾子”只相當於曾國“士一級貴族”,與前舉“曾公子棄疾”墓隨葬品相比差距較大。於此可見,一般的“曾子”與“曾公子”不是一個檔次。

8之曾子旂,出自文峯塔M35。此墓又出有曾叔旂鼎、簋、壺。“曾子”稱“曾叔”。說明其地位發生變化,即其兄繼位爲曾侯,他之地位由“曾子”變爲“曾叔”,類似於“曾子斿”與“曾仲斿父”及“楚叔”之稱。曾子旂戈早於曾叔旂器,稱“子”一定在稱“叔”前。若是省稱,“曾子旂”也當是“曾子叔旂”之省。

9之曾子與,兩簠。一在蘇州博物館,一件下落不明。另有一缶也下落不明。諸器均爲春秋晚期,與春秋晚期曾侯與編鐘之曾侯與當爲一人。曾侯乙墓所出“曾侯與”器者,則爲後代繼承前代曾侯之物。稱“子”一定在稱“侯”之前。“曾子與”因某種原因有幸繼位曾侯,作器稱“曾侯與”。[xix]從曾侯與編鐘銘文可知,這位“曾子與”很有作爲,從“曾子”中選拔繼承曾侯也非無故。

13之曾子南戈,私人藏品。據報道,形制基本類同,三角形鋒,援部相對略長,長鬍三穿,銘文鑄於內端。其與一同報道的“曾子叔䢒”戈當非一人。見下列曾子叔䢒戈。

(二)、曾子伯某,曾子+伯+私名

目前見有下列材料:

1.曾子伯

盤匜

2.曾子伯選鼎、壺

3.曾子伯皮鼎

4.曾子伯誩鼎

這些都是“曾子”輩中排行“老大”者。

、選、皮、誩,均爲私名

(三)、曾子仲某,曾子+仲+私名

目前見有下列材料:

1.曾子仲

鼎;

2.曾子仲

甗(原名曾子仲誨鼎、甗);

3.曾子仲宣鼎。

這些是“曾子”輩中排行老二者。

曾子仲甗,1971年出自河南新野小西關墓葬,墓內隨葬品有銅器、玉器、象牙器及骨器等數十件,其中青銅禮器有鼎2(其中含簡報稱“敦形鼎”者1)、甗1、簠2、

1、盤、匜各1。另有戈、鏃等兵器及車馬器等。[xx]曾子仲鼎於1972年8月出自湖北棗陽縣熊集區茶庵公社段營大隊(今爲棗陽市熊集鎮段營村)曾國墓葬,隨葬青銅禮器有鼎3、簋4、壺2,兵器有戈1、矛1、鏃3及車馬器等。[xxi]兩件曾子仲器,除器名外,餘皆同,爲一人作器無疑。張昌平先生認爲“新野小西關墓葬年代屬於春秋早期偏晚階段,墓葬同出的簠、盤年代均晚於曾子仲甗,由此可知曾子仲必不是該墓墓主”。段營墓葬爲農民發現,器物組合在類似級別中罕見,三件鼎大小不同,形制、文字有所不同,若出一墓也屬於拼湊,曾子仲“是否爲段營墓葬墓主,也難以確定”。[xxii]黃錦前通過對墓葬規模、等級、隨葬銅器形制、紋飾及銘文等有關材料的比較分析,認爲二者皆系春秋早期姬姓曾國墓葬,段營墓葬的墓主爲曾子仲,小西關墓葬系其子輩夫婦合葬墓,結合近年出土的曾侯與編鐘銘文,新野一帶在周初曾國始封時即爲其疆域範圍。[xxiii]段營墓葬是否一定是曾子仲墓葬還存有疑問。

曾子仲宣鼎銘文:曾子中(仲)宣,□用其吉金,自作寶鼎,宣喪(尚)用

(饔)者(諸)父、者(諸) 兄,其萬年無疆,子子孫孫,永寶用亯。

其中“用

(饔)者(諸)父、者(諸)兄”之語,說明“曾子”這一稱謂的人羣具有較爲複雜的關係網,“諸父”、“諸兄”較多。

(四)、曾子叔某,曾子+叔+私名。

目前見有下列材料:

1.曾子叔

盤、匜等:

盤:曾子弔(叔)

,自乍(作)

(浣)盤,其永寶用之。

匜:曾子弔(叔),擇其吉金,自乍(作)

(沬)

(匜)。

鼎:大曾文之孫弔(叔)之飤鼎。

甗:大曾文之孫弔(叔),自作飤(食)獻(甗),子子孫孫,永保用之。

簠:大曾文之孫孫弔(叔),自乍(作)飤

(簠),子子孫孫,永保用之。

2.曾子叔

父簠蓋;

3.曾子叔䢒戈。

叔,排行。私名字,當是從“壽”省,從見、從舀,“舀”爲聲符,似爲“濤”或“滔”字別體。曾子叔濤諸器,私人收藏,春秋晚期器。“曾子叔濤”又稱“大曾文之孫孫叔濤”。 所謂“孫孫”,也可讀爲“子孫”。前列幾件銘文欠清晰,“孫”內“=”不清,可能均爲“孫孫”或“子孫”。

黃錦前博士認爲:所謂“孫孫”,即孫之孫,亦即器主系“大曾文”之玄孫。《爾雅•釋親》:“孫之子爲曾孫,曾孫之子爲玄孫。”郭璞注:“玄者,言親屬微昧也。”“大曾文”很可能即指曾國銅器銘文中的“曾伯文”。曾伯文很可能亦系一代曾侯。[xxiv]

“曾伯文”玄孫稱“曾子”, 可見“曾子” 已是三代之後,爲曾公子公孫後裔,乃曾公族而非曾公室成員。這位排行老三的“曾子”地位不低,以先祖“曾伯文”(西周晚期晚段)爲榮。曾伯文最後是否成爲國君不可確知。

“曾子叔

父”中的“父”,爲字,文獻及出土材料以“某父”表字者習見。黃錦前博士認爲“叔”後之字水平翻轉後作

,與曾子叔䢒戈銘的“䢒”字作

類似,二者系一字,“辵”旁寫法略異,被誤剔而成“牛”、“父”等。[xxv]這一意見還有待佐證。

曾子叔䢒戈,曹錦炎先生認爲,此戈與曾子南戈的形制與隨州季氏梁墓出土的曾大攻尹戈、周王孫戈,以及曹門灣出土的曾侯羊白戈,尤爲相似。其製作年代大致可推定在春秋中期偏晚。曾,國名。子,美稱。叔,排行。南、䢒,皆私名。朱鳳瀚先生認爲“䢒”,《說文》“ 會也”, 同“交”。《尚書·堯典》: “ 宅南交”,僞孔傳曰: “南交言夏與春交” 。蔡沈集傳曰: “南交, 南方交址之地”。則“叔䢒”也可能是曾子南之字。[xxvi]

“南”與“䢒”是否一名一字還需佐證。曾子南與曾子叔䢒可能爲二人。

(五)、曾子季某,曾子+季+私名

目前見於曾子季

臣簠、簋、匜:

這批器物出自河南信陽羅山高廟磚瓦廠:

簠甲:曾子季

臣之飤簠。

簠乙:曾子季臣之飤簠。

盤銘:唯正月初吉丁亥,曾子季臣鑄其盥盤,以徵以行,永用之,勿喪。

匜銘:曾臣之會匜。

簠甲

簠乙

“曾子季”爲“曾子”排行中老四。簠乙銘文明顯脫去“臣”。[xxvii]盤銘“曾”下脫去“子”字,可能是鑄造疏漏所致,與簠乙銘文脫“臣”類似;也可能因磨損失去,據照片看,“曾”下似乎能看出“子”字輪廓。研者多以爲盤銘稱“曾季”,[xxviii]可能有誤。臣,私名或字。

“曾子季臣”又稱“曾臣”,與“曾孫伯國”又稱“曾大司馬伯國”和“曾大司馬國”類似,省去輩分和排行。

通過上列資料可以看出,有明確墓主身份的“公子棄疾”與曾子澤、曾子壽等墓葬規格、隨葬器物差別較大,身份等級有別;曾子叔濤又稱“大曾文之孫孫叔濤”,已透露出“曾子”的身份。[xxix]至於文獻中的“子”稱有所不同,主要是受到史書體例規範化及其他因素(如對漢、淮流域諸國的貶義之稱)的影響,可參閱朱鳳瀚、劉源等學者論著。[xxx]

因此,我們主張:曾國國君只稱“曾侯”,“曾子”、“曾伯”不是國君稱謂;“曾侯”或稱“曾子”者,是其繼位前的稱謂或身份;“曾侯”與曾伯、曾仲、曾叔、曾季爲同行輩關係;曾侯之子稱“曾公子”(如曾公子棄疾、曾公子叔

)、“曾大子”(如上曾太子盤殷),曾侯之孫稱“曾孫”(如曾孫佱、曾孫喬、曾孫懷、曾孫白國、曾孫卲)、“曾公孫”(如曾公孫叔考臣),“曾公子”、“曾孫”後接之伯、仲、叔、季爲同行輩之稱;“曾子”稱謂與“楚子”類似,並非“侯子”、“侯孫”,而是侯子、侯孫後裔,爲“曾公族”而非“曾公室”成員;“曾子”後接之伯、仲、叔、季爲行輩;“曾子”又稱“曾仲”、“曾叔”等者,說明其身份發生變化;“曾子”之“子”可以理解爲名或字前的“尊稱”或“美稱”。其稱謂縱橫關係可表示如下:

附篇:曾公孫叔考臣器

2009年夏,隨州市博物館黃建勳館長來京,至中國錢幣博物館與我交談隨州文物考古工作情況,並贈送下列銘文圖片,後來又贈送照片,說是近年收集所得。這幾件銅器至今似乎未見報道。爲不使重要材料遺漏,現簡介如下,並向黃館長致謝。

曾公孫叔考臣甗

1件。此甗與隨州義地崗東風油庫所出曾少宰黃仲酉甗基本類同。分體,甑體附耳,頸部飾有蟠螭紋;鬲爲蹄足,素面。時代爲春秋晚期。銘文2行10字:

曾公孫叔考

臣自作食甗

叔考臣鼎

1件。鼎爲斂口,附耳,深腹,圜底,蹄足;腹飾蟠螭紋,間一道凸弦紋。此類鼎還見於谷城新店所出鼎(《江漢考古》1986年3期圖版貳:2),隨州東郊義地崗八角樓所出鼎(《江漢考古》1989年1期圖十三,《曾國青銅器》304頁),義地崗墓地南部季氏梁所出鼎(《文物》1980年1期圖九,《曾國青銅器》303頁)等。據研究,這種鼎大約出現在春秋早中期之際,流行春秋中晚期。銘文3行11字,自左至右讀:

巫爲其咎

叔考臣

鑄行繁鼎

叔考臣簠

1件。銘在內底,2行11字:

巫爲其咎叔考

臣鑄其行器

三器應該出自一處。“叔考臣”爲“曾公孫”之私名,叔,排行。考臣,私名或字。“巫”爲“叔考臣”作器。“曾公孫”爲某曾侯之孫,曾國公室成員。咎,舅同屬羣母幽部,在此讀如舅。如晉文公之舅子犯,或稱舅犯、咎範,名叫狐偃。《荀子·臣道》:“晉之咎犯。”楊注:“咎與舅同。”《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國語·晉語二》皆作“舅犯”。《戰國策·魏策三》:“穰侯,舅也。”漢帛書本舅作咎。《儀禮·士昏禮》:“舅即席,質明贊見婦於舅姑。”鄭注“古文舅皆作咎”。[xxxi]那麼,巫就是這位曾公孫的外甥,是外甥爲其舅作器。行器,用器。三器可能出自“曾公孫叔考臣”墓,時代當屬春秋晚期。由此可以看出,“叔考臣”自己作器稱“曾公孫”,他人作器則只稱“叔考臣”。

曾器銘文中“曾子”稱謂統計

(主要參閱:吳鎮烽《商周金文資料通鑑》(電子版)2013年1月,簡稱《金文通鑑》;《商周金文資料通鑑·續編》(電子版),2016年10月,簡稱《通鑑續編》,爲方便查閱,編號前仍保留“3”;《集成》即《殷周金文集成》;湖北省考古研究所《曾國青銅器》等)

[i]張昌平《曾國青銅器研究》348頁,文物出版社,2009年。朱鳳瀚《關於春秋金文中冠以國名的“子”的身份》,李宗焜主編《古文字與古代史》第五輯,臺北中研院史語所會議論文集之十八,2017年4月。黃錦前《據人名稱謂例談對曾國銅器銘文中有關人物身份的理解》,2017年6月未刊稿;《“曾子”、“楚子”及“曾伯仲叔季”的稱謂及身份》,2017616日見到未刊稿。

[ii]黃錫全《楚器銘文中“楚子某”之稱謂問題辯證》,《江漢考古》19864期。收入拙著《古文字與古貨幣文集》,文物出版社,2009年。

[iii]黃錫全《湖北出土商周文字輯證》增補版,荊楚文庫編輯出版委員會,武漢大學出版社,2017年待出版。

[iv]可參閱張昌平《曾國青銅器研究》350頁,文物出版社,2009年。

[v]有的“曾伯”或以爲是國君,需要具體分析,墓葬等級相當於國君但不是曾侯,擬另行撰文討論。

[vi]臨朐縣文化館、濰坊地區文物管理委員會《山東臨朐發現齊、鄩、曾諸國銅器國》,《文物》1983年第12期。

[vii]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隨州市博物館《湖北隨州義地崗曾公子去疾墓發掘簡報》,《江漢考古》2012年3期。

[viii]吳鎮烽《商周金文數據通鑑·續編》(電子版)30507/30508,2016年10月。

[ix]孫敬明、何琳儀、黃錫全:《山東臨朐新出銅器銘文考釋及有關問題》,《文物》1983年第12期。

[x]王恩田:《上曾太子鼎的國別及其相關問題》,《江漢考古》1995年第2期。

[xi]黃錦前《複議上曾太子般殷鼎國別及相關問題》,2016年未刊稿;《曾仲考論》,2017年6月未刊稿。

[xii]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隨州市博物館《湖北隨州義地崗曾公子去疾墓發掘簡報》,《江漢考古》2012年3期。徐在國《曾公子棄疾銘文補釋》,武漢大學簡帛網2012年10月31日,刊中國文字學會《中國文字學報》第五輯,商務印書館,2014年7月。

[xiii]吳鎮烽《商周金文資料通鑑·續編》30507/30508(電子版),2016年10月。

[xiv]參見夏劍欽主編《十三經今注今譯》643頁,嶽麓書社,1994年。

[xv]黃錦前《曾孫卲與曾孫懷銅器系聯》,2017年5月未刊稿。

[xvi]胡嘉麟《從曾侯器的分佈看兩週之際曾國政治中心的變遷》,2016年12月湖北京山蘇家壟會議論文。

[xvii]張昌平《曾國青銅器研究》353頁,文物出版社,2009年。

[xviii]南宮乎鍾見吳鎮烽《商周金文資料通鑑》15495。黃錫全《湖北出土商周文字輯證》增補版下編,武漢大學出版社,2017年待出版。

[xix]張昌平《曾國青銅器研究》355頁,文物出版社,2009年。

[xx]《文物》1973年第5期,第15頁圖二;集成3.943;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曾國青銅器》54頁,文物出版社,2007年。

[xxi]湖北省博物館《湖北棗陽縣發現曾國墓葬》,《考古》1975年第4期,第222-225頁。

[xxii]湖北省考古研究所《曾國青銅器》5460頁,文物出版社,2007年。

[xxiii]黃錦前《新野小西關與棗陽段營春秋墓的年代、國屬及墓主》,2017年6月未刊稿。

[xxiv]黃錦前《讀新刊曾子叔諸器》,2016年未刊稿。

[xxv]黃錦前《讀近刊曾器散記》,2017620日見到未刊稿。

[xxvi]曹錦炎《曾子戈小議》,《江漢考古》2015年1期。朱鳳瀚《關於春秋金文中冠以國名的“子”的身份》,李宗焜主編《古文字與古代史》第五輯,臺北中研院史語所會議論文集之十八,2017年4月。

[xxvii]陳偉武《<曾國青銅器>讀後記》有類似看法,《紀念徐中舒先生誕辰110週年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196頁,巴蜀書社,2010年。

[xxviii]湖北省考古研究所《曾國青銅器》396400頁,文物出版社,2007年。韓宇嬌《曾國銅器銘文整理與研究》94270頁,清華大學博士論文,201410月。

[xxix]現藏臺北故宮的曾者子囗鼎,是否爲姬姓曾器待確定。“者子”,馬承源以爲“庶子”。若此,則“庶子”乃有別於“公子”。因材料有限,目前難作結論。可參見吳鎮烽《金文通鑑》02123、湖北省文物研究所《曾國青銅器》436頁、韓宇嬌博士論文228頁。馬承源《商周青銅器銘文選》(四)448頁,文物出版社,1990年。

[xxx]朱鳳瀚《關於春秋金文中冠以國名的“子”的身份》,劉源《殷墟甲骨卜辭與<左傳>中“子某”之對比研究》,同見李宗焜主編《古文字與古代史》第五輯,臺北中研院史語所會議論文集之十八,2017年4月。

[xxxi]高亨《古字通假會典》733頁,齊魯書社,1989年。

(本文載於《古文字研究》第32輯,引用有關內容請查閱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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