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消息,越南政府已經對外宣佈,從2020年7月1日開始,越南的《公務員法》修訂案開始正式生效,與之同時生效的,還有越南《幹部公職法》修訂案。

這兩項法案早在去年就獲得通過了,只是後來由於疫情出現,它的轟動效應滯後了。

2019 年 11 月 25 日,越南召開第 14 屆國會第 8 次全國代表大會,有 454 名代表參加投票,終以 426 票贊成,15 票反對和 13 票棄權的投票結果,高票數通過《公務員法》和《幹部公職法》的修訂案。

雖然新聞不新,但該消息的公佈還是引起了全世界的矚目,因爲它的意義非同小可,因爲這意味着,越南的公務員聘任制度向前邁出了一大步,是歷史性的。

《公務員法》修訂案和《幹部公職法》修訂案正式生效之後,越南公務員的鐵飯碗將被徹底打破,廢除幹部終身制,不再是一句空話。

衆所周知,越南的政治體系是從自己的老大哥前蘇聯移植過來的,一個公民一旦加入到幹部隊伍中去,就不再擔心會失去工作。

只要不犯政治錯誤,會一直幹到退休。

這樣的政治體系,有利於官員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有利於幹部隊伍的穩定,也有利於國家政策的持續性,可以更好貫徹領導的施政方針,不會有一朝天子一朝臣,也很少有人去政息的情況出現。

但這樣的體制也會有弊端,那就是一旦當官之後,就再也不用擔心自己會失業,大多會不思進取,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把平平安安幹到退休,當成自己的人生目標。尸位素餐,飽食終日。

這樣的官員任用體制,助長了官僚主義,成爲滋生腐敗的溫牀。

而且改革之前的公務員任用體制,官員任用決定權在上級領導,想當官的人只要跟上司搞好關係,不顧一切巴結領導,討好上司,甚至向上級行賄,就能高枕無憂,保住官職和得到提拔。

爲了達到目的有的官員喫拿卡要,有的索賄受賄,有的貪贓枉法,敗壞了官場風氣,損害了執政黨的形象,惡化了黨羣關係。

改革之後的越南公務員選拔體制,徹底廢除了幹部終身制,讓官員和其它企業的員工一樣,要通過應聘,要進行競爭上崗,沒有過人的特長和完美的品德,很難通過層層選拔。

即使選上了,如果在任職期間有瀆職行爲或者以權謀私、觸犯了法律,那就有可能被追責。

根據條例規定,哪怕是退休之後,發現任內有違法行爲,也會被追究責任,不能夠善始善終。

還有觀察家說,改革公務員聘用制度爲合同制是一個創舉,不但可以進行廉政建設,還能促進經濟發展。

因爲打破鐵飯碗之後,很多精英要麼被淘汰,要麼沒有被聘用,就放棄當"官"幻想,全心全意投入創業大潮中去,很大程度上促進越南經濟發展,也會誕生無數富豪,數以萬計的中產階級,真正的精英,就應該投入到創造產值的領域中去。

可是觀察家還注意到,條例實行不是無條件的,還有三道口子,可能出現三種例外:

一、2020年7月1日之前簽約的人員,依然可以是無限期的鐵飯碗;這就意味着出現兩個漏洞:首先,掌握了國家權力的人還可以鑽空子,突擊提拔親信,讓他們保住鐵飯碗;其次,而且在此之前已經是公務員的老"幹部",依舊還可以享受終身制。

二、調任爲公共非營業單位的幹部、公務員不受影響,還能保留身份;有權力的人是不是通過這個神操作,能獲得變相的終身制?

三、貧苦地區仍然保留公立事業單位職工編制。是不是投機鑽營到貧困地區去,就能成爲永久公務員了呢?難道貧苦地區不需要打破鐵飯碗,不需要廉潔隊伍?

而且條例規定,越南公民可以對自己的公務員進行監督,還能對公務員進行投訴;問題是公民怎麼監督,他們如何能獲得公務員的違法信息?

如果獲得了公務員的違法信息,如何去投訴,怎樣保證投訴後自己的個人信息不會讓被投訴人掌握而對自己進行打擊報復。

根據廉潔國家的經驗,官員是否違法,是否廉潔,不能靠公民舉報,這樣作用非常有限,完全是作秀。

廉潔國家的反腐靠的是制度和財產公開,公民不是刑偵專家,他們在舉報過程中會暴露自己,危及自己的人身安全。

目前爲止,沒有一個國家的廉政是靠公民舉報來實現的。如果真的這樣,那不值得慶幸,只能說是該國反貪機制的失敗。

而且越南政府一方面高唱公務員體系改革讚歌,一方面留下三個漏洞,讓人還是浮想聯翩,覺得所謂的改革仍有漏洞,既得利益集團中的某些羣體依舊端着鐵飯碗,高枕無憂。由此可見,要打破鐵飯碗有多麼難。

儘管前路困難重重,改革也留下了尾巴,但越南畢竟在改革的道路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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